來時路已遠,行至人煙散_第 8 章 容女士

來時路已遠,行至人煙散發布時間:2026-08-18作者:Essenze

第 8 章

“容女士,基金會官網更新了。”

許亦初的訊息來得很簡潔,附了一個連結。

我點開,頁面上赫赫寫著。

年度公益人物:聞舟、容映棠。

專案核心執行人:容映棠。

專案推廣統籌:夏梨。

三個名字,三種分工,清清楚楚。

評論區已經開始有動靜了。

“容映棠是誰?怎麼以前沒聽說過?”

“我查了一下,之前所有新聞裡都沒有這個名字。”

“聞舟之前領獎的時候只感謝了夏梨,沒提過這個人。”

“要麼是新加的,要麼是被漏掉的。”

有一條評論被頂到了最上面。

“我是村小學老師,這三年來跟我們對接的一直是容映棠。每次物資到了都是她簽收,孩子發燒了半夜聯絡醫院的也是她。聞舟先生和夏梨女士我只在鏡頭裡見過。”

底下瞬間炸了。

“意思是幹活的人不是聞舟和夏梨?”

“這也太離譜了吧,功勞全讓別人領了?”

“等一下,我記得晚宴上聞舟說有個人一直提醒他別忘了善良,然後他感謝的是夏梨?那容映棠呢?”

“有人翻到了之前的物資簽收照片,上面簽字的確實不是夏梨。”

聞舟的電話打來了。

“映棠,你看到基金會官網了嗎?”

“看了。”

“網上那些評論你知道嗎?有人在扒我和夏梨的公益做假。”

“不是做假,是署名不準確。基金會已經更正了。”

“更正了也攔不住輿論啊。那個村小學老師的評論被轉了幾萬次了,現在所有人都在問我為什麼瞞著你的貢獻。”

“那你回答他們。”

“我回答什麼?我自己都不知道怎麼回事,是夏梨整理材料的時候出了問題。”

“你可以把這個告訴公眾。”

“我怎麼說?說我女朋友幹了三年活我一直不知道她名字沒上材料?那我像什麼?”

“像事實。”

電話那頭他的呼吸很重。

“映棠,你能不能先發一條宣告幫我澄清一下?就說這是基金會內部流程的補錄,不涉及任何人的責任。”

他在讓我幫他收拾殘局。

就像過去三年一樣。

物資出了問題,找我。

運輸出了問題,找我。

現在名譽出了問題,還是找我。

“聞舟,這件事你自己處理。”

“你不幫我?”

“你什麼時候幫過我?”

“映棠!”

“我的名字在材料上被抹了三年,你一次都沒發現。現在基金會替我補回來了,你第一個反應不是跟我道歉,而是讓我幫你寫宣告。”

“我道歉了啊,我之前不是說了對不起嗎?”

“你說對不起的那天晚上,轉頭就跟夏梨說我情緒不穩定,讓她別管。”

他沒說話。

“聞舟,我不發聲明。你要說什麼,自己說。”

我掛了電話。

半個小時後,夏梨的朋友圈更新了。

一段長文。

大意是:她和聞舟在公益專案中一直是核心推動者,容映棠是她最好的朋友,在專案中承擔了大量辛苦的執行工作,因內部溝通不暢導致署名遺漏,她深感抱歉。但她想說明,公益這條路是她和聞舟最先走上的,容映棠是後來加入的幫手,她非常感激。

幫手。

不是團隊成員,不是核心執行人。

幫手。

評論區有人問:“那為什麼所有簽收記錄都是容映棠籤的?”

夏梨回覆:“因為我和聞舟主要負責前端工作,容映棠幫我們處理落地執行的部分。”

又有人問:“幫你們處理?所以她不是專案成員?”

夏梨沒有再回復。

聞舟也發了一條朋友圈。

短短一句話:“公益的路上,每一個人的付出都值得尊重。感謝每一位參與者。”

沒有提我的名字。

連基金會官網上白紙黑字的更正都出來了,他還是不肯在自己的朋友圈寫下“容映棠”三個字。

我把手機放下,站在窗邊。

城東的天空灰濛濛的,跟城西看過去沒什麼兩樣。

新號碼上來了一條簡訊,是許亦初。

“輿論的事你不用擔心。基金會官方宣告今晚會發布,裡面有詳細的比對結論和村小學方面的證明材料。事實不需要你替任何人打圓場。”

我看了兩遍這條訊息。

三年來第一次有人跟我說:你不用替別人打圓場。

這八個字比聞舟所有的道歉加起來都值錢。

基金會的官方宣告在當晚八點發布了。

用詞很剋制,但每一條都精確。

附件裡有供應商簽收記錄的照片、車隊合同的掃描件、村小學教師的書面證明。

所有的簽字人都是同一個名字:容映棠。

聲明發布後一小時,熱搜上了。

“公益專案幕後執行人被隱名三年。”

“年度公益人物獎追加聯合獲獎人。”

“聞舟夏梨公益CP翻車。”

我沒有點進去看。

因為我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聞舟會發一條真誠的道歉宣告,字斟句酌,提到我的名字,提到我的貢獻,提到他的疏忽。

夏梨會哭著錄一段影片,說她不是故意的,說她對不起我,說她願意承擔一切後果。

然後他們會一起站到鏡頭前,表示會更好地完善專案的規範流程。

公眾的怒火會慢慢平息。

他們的名聲可能會受損一陣,但公益的標籤足夠好用,過一段時間就會被遺忘。

而我呢。

我會成為那個“被虧待的好朋友”,收穫一波同情,然後也被遺忘。

手機又震了,是聞舟。

不是訊息,是語音電話。

我沒接。

他發來一條文字訊息:“映棠,我發了道歉宣告,你看看。”

我點開他的朋友圈。

果然。

跟我想的一字不差。

“向所有關心此事的朋友們說明:容映棠是我最重要的人,也是這個專案真正的核心。因為我的疏忽,她的付出長期未能被正式記錄,這是我無法原諒自己的錯誤。映棠,對不起。”

評論區有人說:“聞舟還是有擔當的。”

有人說:“錯了就改,沒什麼大不了的。”

有人說:“容映棠也太慘了吧,三年白乾。”

有人說:“現在道歉還來得及嗎?”

我退出朋友圈,刪掉了他的訊息。

來不來得及這個問題,已經跟我沒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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