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嫌是一場慢性告別_第 10 章 半年後
第 10 章
半年後。
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正式下達。
那天是週四,天氣很好。
宋凌霜坐在被告席上,自始至終沒有抬頭。
由於她在婚姻存續期間存在重大過錯,且公司瀕臨破產、資不抵債,法院判決我拿走了婚內大部分財產,並免除了我對宋凌霜公司債務的連帶責任。
白嶼舟因為職務侵佔和商業詐騙,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宣判的時候他就坐在另一邊,聽到刑期的那一刻臉色白得像紙。
一切塵埃落定。
走出法院大門的那天,陽光刺眼。
我在臺階上站了片刻,從包裡摸出墨鏡戴上。
“祈宴。”
一個沙啞的嗓子叫了我一聲。
我停下腳步,轉過頭。
宋凌霜站在兩級臺階上面。
她看著我。又看了看站在車旁的溫若瑾。
溫若瑾並沒有走過來,只是安靜地站在那裡,目光平和地掃了宋凌霜一眼,然後移開了。
宋凌霜收回目光,重新看向我。
她的喉結滾了滾,像是吞嚥了一下,嘴唇動了動。
“祈宴。”
她又叫了一聲我的名字。聲音更啞了。
“我什麼都沒有了。公司破產了,房子也抵押了,信用卡全部逾期。今天早上我回去收拾東西,物業已經換了門禁卡,我進不去了。”
她說這些的時候,眼睛一直看著我。
那雙眼睛我太熟悉了。四年來,它們看過我無數次——帶著不耐、帶著敷衍、帶著居高臨下的寬容、帶著被拆穿謊言後的惱羞成怒。
但現在,裡面所有的東西都沒有了。
只剩下一片灰燼。
她在找。在那片灰燼裡面翻翻撿撿,試圖找到哪怕一粒還沒燒完的火星。
“我只是想問你一句話。”
“四年,一千多個日夜。”
“你真的,就從來沒有一刻,後悔過離開我嗎?”
微風吹起我的衣角。
我聞到空氣裡有很淡的桂花香,不知道是從哪個院子裡飄過來的。
我看著她的眼睛。
然後我笑了。
不是嘲諷,也不是釋然。
就只是覺得,這個人用了四年時間,一千多個日夜,到最後,還是隻會問出這樣的問題。
她想到的是“後悔離開我”,而不是“我做了什麼讓你必須離開”。
她關心的始終是她自己失去了什麼,而不是我承受過什麼。
“宋凌霜,你還是那麼自以為是。”
我的語氣很平靜。像在陳述一個已經被反覆驗證過的事實。
“我唯一後悔的,是在那個祭拜灶神的晚上。沒有把那袋香燭,直接砸在你的臉上。”
這句話出口的時候,聲音不大,語速不快。每一個字都很清晰。
宋凌霜的瞳孔猛地收縮了一下。
我沒有再看第二眼。
“走吧,若瑾,下午還有個會。”
我轉身,朝車子走去。
溫若瑾替我拉開副駕駛的車門,我彎腰坐進去。
車門關上的聲音悶悶的,隔絕了外面的風。
溫若瑾發動車子,沒有問任何問題。
她只是在開出去一段距離之後,伸手指了一下置物槽裡的保溫杯:“綠茶,剛泡的,還熱著。”
我拿起杯子,擰開蓋子喝了一口。水溫剛好。
車子拐過街角的時候,我從後視鏡裡看到了法院門口的臺階。
宋凌霜還站在那裡,一隻手扶著欄杆,像一截被風吹乾的枯木。她周圍的臺階上落滿了梧桐葉,金黃色的,厚厚一層。
法院大樓莊嚴而沉默,頭頂的國徽反射著正午的陽光。
然後那個畫面被右轉的車頭甩出了鏡面。
陽光灑在擋風玻璃上,灑在我的膝蓋上。
暖洋洋的。
我不會再在任何人的家裡,站成一個外人。
因為現在。
我就是自己的避風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