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把我們的婚房設計成了三個竹馬的工作室_第10章 我把賣房所得的一部分錢
第10章
我把賣房所得的一部分錢,用來租下一間臨街商鋪。
店面不大,前面是工作區,後面是模型展廳。
父親留下的蒸汽機車,被我重新修好。
斷掉的連線處無法恢復原樣,我便保留了那道痕跡。
開業那天,我在模型前放了一張父親的照片。
小時候,他經常告訴我:
“房子只是裝東西的地方。”
“有人真心盼你回來,那裡才叫家。”
以前我不明白。
我以為只要買下足夠大的房子,認真規劃未來,就能重新擁有一個家。
後來才知道,有些人住在你的房子裡,用著你的東西,擁有永久進入的許可權。
也不代表他們把你當成家人。
工作室開業半年後,程玥來過一次。
她站在門外,看了很久。
我正和幾個同好除錯新模型,邊幹活邊聊天,笑得開心。
牆上掛著一張開業合照。
這一次,我站在最中間。
程玥沒有進來,只把一個盒子交給店員。
裡面是當初那份婚房設計稿,還有一封道歉信。
我沒有拆。
設計稿被我放進碎紙機。
至於那封信,我原封不動退了回去。
父親留下的錢,我已經重新安置好了。
我的生活也是,不需要任何人替我設計。
更不需要一個曾將我趕出家門的人,再回來告訴我該如何擁有歸屬感。
後來,新業主給我發過一張照片。
原來的直播間改成了兒童房。
露臺上的燒烤臺被拆除,放上了幾盆綠植。
玄關擺著三雙拖鞋。
“宋先生,我們一家住得很開心,謝謝你願意把房子賣給我們。”
我看著照片,回了一句:
“祝你們生活愉快。”
然後刪除了房屋管理軟體。
那串曾經只屬於我的臨時密碼,也隨之徹底失效。
我沒有覺得遺憾。
因為直到離開那裡,我才真正明白。
永久許可權從來不代表永遠屬於。
房門可以錄入很多人的指紋。
但真正有權決定誰留下的,始終是房子的主人。
而我的餘生,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