撈男真少爺走丟十八年,回豪門第一件事就是討錢_第5章 5律師把文件往前推了半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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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把檔案往前推了半寸。
“林先生,別急。”
“後面還有。”
他開著擴音,我坐在回公司的計程車裡,聽得清清楚楚。
父親壓著火氣。
“那是林氏的公益專案。”
“錢是公司賺的,怎麼花,輪不到他管。”
律師翻出十八年前的報道。
上面是父親親口說的話。
【每年存一百萬,直到兒子回來。】
“林先生,這是您公開承諾給林崢先生的補償。”
“現在人回來了,錢沒了。”
律師敲了敲檔案。
“三天內提供完整賬目。”
“否則,我們申請公開審計。”
母親搶過手機。
“崢崢,你真要告爸媽?”
我看著窗外不斷後退的林家別墅。
“先別套近乎。”
“欠錢的人都愛這麼叫。”
母親呼吸一滯。
“你回來才三天,就要把家裡逼上法庭?”
“錢挪走六年,你們怎麼不嫌久?”
我結束通話電話。
王總已經在公司門口等我。
他看見行李箱,嘖了一聲。
“豪門住不慣?”
“床挺軟。”
我把工牌掛回胸前。
“就是入住押金太貴,要我拿十八年人生抵。”
當天晚上,林氏發出宣告。
宣告說,尋子基金一直用於公益。
我提出的一千八百萬,屬於惡意索財。
林承遠還發來訊息。
【鬧大了,對你沒好處。】
我把林氏歷年的宣傳截圖轉給律師。
【只發公開資料。】
【別添油。】
律師回了個“收到”。
十分鐘後,三個合作品牌同時向林氏發函。
要求解釋尋子基金的去向。
母親這才讓人調出畫廊賬目。
第一筆六百萬,是場地和裝修。
第二筆一百二十萬,是林慕辰出國看展。
第三筆八十八萬,備註只有四個字。
【生日名錶。】
母親盯著那張賬單,半天沒說話。
那塊名錶,林慕辰去年還戴著上過熱搜。
標題是:
【林家送給兒子的十八歲承諾。】
可那年,他二十三歲。
真正十八歲的我,正在便利店上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