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說堂兄才是頂樑柱_第七章 7我爸和我媽請不起律師

我爸說堂兄才是頂樑柱發布時間:2026-08-24作者:聞枝

第七章

7

我爸和我媽請不起律師,只能自己辯護。他們在法庭上哭訴,說我姐不孝,說她忘恩負義,說她要把親生父母逼上絕路。

法官敲了好幾次法槌,才讓他們安靜下來。

姐姐的律師出示了完整的證據鏈:銀行的取款記錄、電話錄音、微信聊天記錄。每一項都清清楚楚地證明,我爸媽在沒有得到姐姐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取走了她的錢。

我爸試圖狡辯:“她是我女兒!她的錢就是我的錢!”

律師反問了一句:“那請問李先生,您女兒今年多大?”

“二......二十五。”

“二十五歲的成年人,她的財產屬於她個人所有。根據法律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爸的臉徹底白了。

法官最後宣判:被告人李建國、張桂蘭犯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十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林梔經濟損失三十五萬元及利息。

宣判的那一刻,我媽癱倒在被告席上,嚎啕大哭。我爸低著頭,一言不發。

姐姐坐在旁聽席上,面無表情。

走出法院的時候,陽光很好。姐姐站在臺階上,仰頭看了一眼天空。

“阿渝,你說,這算不算報應?”

我站在她身邊,想了想,說:“算。”

她笑了。

“走吧,姐請你吃好的。”

“又吃?”

“慶祝一下。”她說,“慶祝咱們姐妹倆,終於從那火坑裡跳出來了。”

官司贏了之後,姐姐並沒有就此收手。

她讓律師申請了強制執行。我爸媽名下那套老房子被查封了,村裡那幾畝地也被凍結了。他們想賴賬,但法院的人隔三差五就上門,他們躲都躲不掉。

我媽到處找人借錢,但村裡人早就知道他們乾的那些破事,沒有一個人肯借。堂叔自身難保,李耀東跑得沒影了,根本指望不上。

最後,我爸不得不把那套老房子賣了。

房子賣了二十八萬,加上東拼西湊的幾萬塊,總算湊齊了四十七萬。

姐姐收到錢的那天,我正在宿舍裡看書。

手機震動了一下,銀行簡訊提示:到賬四十七萬三千六百元。

緊接著姐姐的電話打了過來。

“錢到賬了。”

“這麼快?”

“法院強制執行,他們不敢不還。”

我沉默了一會兒,問了一句:“姐,你現在什麼感覺?”

電話那頭安靜了幾秒。

“說實話?”

“嗯。”

“有點爽。”

我忍不住笑出了聲。

“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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