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回家後,我成了小偷_第十九章 再度醒來
第十九章
再度醒來,我躺在醫院裡。
護士見狀,連忙出去叫醫生為我檢查。
檢查過後,警方進入病房,我才從他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全部原委。
姐姐在少管所時不服管教,多次串逃,直到有一次離開後又重新回去。
工作人員起了懷疑,暗中觀察,發現她和一名在逃人犯有聯絡。
當初她被警方從拐賣團伙中解救出來,大部分人販子被逮捕入獄,少部分潛逃。
潛逃的那部分人其中一個就是當初拐過姐姐的人。
姐姐回家後所發生的事,對方有所耳聞,乾脆心神一動,就跑到她的面前試探一番,提出要幫姐姐解決我。
姐姐有心想要逃離父母,苦於身上沒有錢,名聲又爛了,無處可去。
在人販子的鼓動下,她答應了對方的要求。
“我們本想用你當餌,一路跟著你,偵破人販子最後的潛藏地點,卻不曾想你爸爸一直守在你生日宴的餐廳外。”
“在發現不對時他主動開車撞向了你所在的那輛車……”
警方愧疚地對我道:“這件事是我們的失誤,我們會向上級申請給你們補償。”
我抬手撫著纏滿繃帶的頭,愣了許久,最後問他:“我爸爸現在怎麼樣了?宋明珠呢?”
“你爸爸沒什麼大礙,只是腿骨折受了重傷,醫生說可能會留下點後遺症。”
提到姐姐,警方皺緊眉頭說:“在拐你之前,她還協助人販子誘拐了一名 7 歲的小女孩,家長強烈要求要將她繩之以法。”
“她已經成年,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如果你想讓她減免刑罰,就儘快為她請一名律師吧。”
警方又寬撫了我幾句,便離開了病房。
我在護士的允許下去爸爸的病房看了他一眼。
他已經醒來,得知了姐姐的事,滿目麻木與疲憊。
媽媽坐在一旁,緊握著他的手,紅著眼眶,一言不發。
我站在門口看了一會,轉身離開。
我住了一週院後,便重新回到了學校。而姐姐也被受害者家屬告上了法庭。
爸爸和媽媽沒有為她請律師,只是在出庭日當天,看著她被審判。
最後,姐姐被判處有期徒刑 10 年,賠償受害者家屬20 萬。
爸爸把僅剩的積蓄全部拿出來賠給了家屬,準備帶著媽媽回鄉下。
他們臨走前見了我一面。
“我們把住的那套房子轉到了你的名下,就當是我們對你唯一的補償。”
爸爸身形佝僂,頭上滿是花白。
媽媽戴著絨帽,眼角通紅,皺紋堆起,像是乾涸的淚痕。
“我們以後不會再來打擾你,希望你前程似錦,平平安安。”
經歷了那麼多事,我看著他們,心底只剩下平靜。
“希望你們以後一切都好。”我輕聲說。
他們對我露出了一個淡淡的笑容,之後步履蹣跚地上了車。
車子消失在我的視線中,我站立片刻,進入了學校。
6 年後,我參與的實驗專案獲得了國際獎項,我順利從研究生畢業,進入大企工作,事業有成。
我站在聚光燈下,接受著記者的採訪,他們問我:“您現在這麼優秀,有什麼秘訣嗎?”
我微微一笑:“我的秘訣很簡單,就是永遠不要放棄自己,以及遠離一切不好的環境。”
“你的未來,永遠掌控在自己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