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我五百塊全勤獎,我反手把公司干黃了_第二章 02複核通知發出來第二天
第二章
02
複核通知發出來第二天,方敏又加了一刀。
她在人事系統裡發起了一則新流程:考勤補卡申請標準更新。
我點開看了一眼,新增條款寫著。
所有外勤補卡申請,須附以下材料之一:
客戶所在樓宇物業出具的當日進門記錄(加蓋公章);
運營商出具的當日訊號覆蓋異常證明;
公證處出具的現場時間地點公證書。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則一律駁回。
我已經在心裡算了一筆賬。
這五百塊全勤加上績效扣款,表面上是一千三。
但如果她翻過去兩年的舊賬,每漏一次就扣一次,再降績效,我損失的可能不是幾千塊,而是幾萬。
更狠的是,連續考勤異常滿三次,年度績效不得評為B級以上。
B級以下,提成打折。
我是銷冠,提成是大頭,打的是幾萬甚至十幾萬的折扣。
她不是在扣我的錢。
她是在斷我的路。
下班前,財務部的陳姐在走廊上拉住我。
“小溪,聽說方敏讓人查你的考勤記錄了?”
“剛收到訊息。”
“她這是要幹嘛?你銷冠當得好好的,她一個新來的跟你過不去?”
我靠在牆上:“她覺得我壞了規矩。要拿我立威。”
陳姐壓低聲音:“你知道方敏上個月的報銷單報了多少嗎?”
“一萬出頭。出差三天,住的行政套房,一晚兩千多。公司差旅標準總監級是一晚五百。”
“她自己不也超標了?”
“但她在制度上留了口子——總監級出差可以由本人特批,自己審批自己的。”
我看著她。
“你確定?”
“看到了。她讓孫小菲做的報銷單,系統裡掛的是她自己的審批賬號。”
我點頭:“這事你先別跟別人說。”
下午,方敏又發了一封全員郵件。
標題是“關於重申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內容只有一段話:
即日起,所有外勤人員考勤異常補卡申請,必須附第三方權威證明,否則一律按缺勤處理。抄送全公司,包括陳總。
郵件發出來不到十分鐘,李宏在銷售部群裡發了一條訊息:“收到,銷售部會嚴格執行。”
我盯著那條訊息看了五秒。
嚴格執行。
他怕得罪方敏,怕在上市前惹麻煩。
他誰都不想得罪,所以把我推出去當那個“嚴格執行”的典型。
我沒在群裡回覆。
下班前,我開啟獵聘,找到之前聯絡過我的獵頭老周。
“周哥,上次你說的那家零售SaaS公司,還在招人嗎?”
秒回:“在。怎麼,想動了?”
“聊聊。”
“明天下午?”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