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對頭他不乘_第6章 趙家良被人帶去投資
「趙家良被人帶去投資,輕鬆大賺,然後又被人帶著染上賭博。這些雖然和他後面的傷人搶劫無關,但我總覺得好巧啊。」
聞周咂摸一聲,唏噓道:
「那可真是太巧了。不過人賤,遲早有天收,做的每件事情都會潛移默化地導致他完蛋。」
「是嗎?」
「對啊。」
聞周歪頭,很是真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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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趙家良很快被判了。
死刑。
得知訊息的那天,陽光正盛,春風拂面。
我心情很好地去了球場。
聞周今天穿的鞋有點硬,便沒上場,而是一直在場邊為我歡呼,像一隻撒歡亂跳的狗。
「段執!段執!」
「段執哥哥你好帥啊!!段執哥哥你帥我一臉!!!」
我瞪他一眼,示意他閉嘴,他才委委屈屈地坐下。
王大壯傳完球,湊到我身邊。
「你和聞哥最近可有點不對勁啊。」
我抬手要球,沒要來,抹了把汗。
「怎麼不對勁?」
「你倆關係有點太好了吧。」
「給我加油助威就關係好了?」
「不是。」
大壯聲音壓低,「昨晚你不知道為什麼,突然開始說夢話,還哭了一會兒。」
「我被吵醒想去看看你時,發現聞哥已經在你床邊看著你了。」
「凌晨我尿急又醒了一下,發現他還在你床邊站著。」
「這.......對嗎?」
我舔舔唇,沒吭氣。
恰好球傳了過來,我便藉機投籃,沒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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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球時,我渾身都是汗。
聞周拿著毛巾和水湊過來時,我敏銳地注意到了他的下半身。
即使穿著寬鬆的工裝褲,也能看出一點痕跡。
!
!!
我直接一把將毛巾摔他身上,震驚又羞臊。
「你他麼看我打個球都能、都能這樣?!」
聞周也有點不好意思。
但他臉皮厚,隨即湊過來撒嬌。
「這還不是太喜歡你了?」
「段執哥哥,你太好看了,無論哪個動作我都喜歡得不得了,還有你出汗都好絕。」
「話說我可以聞聞你的汗是什麼味的嗎,感覺也是甜的。」
「???」
我真忍不了。
直接轉頭走人。
聞週一直跟著我,死皮賴臉的。
「不讓聞啊,那我不聞了。」
「要不你什麼時候可以答應讓我追你呢?」
「下個月十五號吧,是個絕佳的黃道吉日,適合我追你。」
「今天。」
聞周腳步直接停住,聒噪聲戛然而止。
我也停住,但沒回頭,有些不好意思地嚥了咽口水。
「聞周,你今天就可以追我。」
「我給你一個機會。」
也給我自己一個機會。
下一秒,我就被人從後面直接抱起,顛了幾下。
像顛玩偶一樣輕鬆。
聞周激動不已。
「段執,我一定會好好追你!」
「你他麼小點聲!」
我滿臉臊紅,錘了他幾拳。
所幸,這條路此時只有我倆。
被放下來,我立刻躥遠了。
但我又沒忍住靠近了兩步,低聲問他:
「那你願意當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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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我就立刻跑了。
段執當時就呆住了。
但段執追人的手段倒是不像我想的那樣花樣百出。
就是沒皮沒臉地成天跟在我身邊。
和之前沒什麼區別。
卻依然讓我臉紅羞臊的次數越來越多。
真煩。
這人怎麼這麼會撩?
直到趙家良被槍決的那天晚上,我又做了噩夢。
但不嚴重。
我已經可以讓自己從噩夢裡睜開眼,瞬間清醒。
結果一睜眼,就看到了趴在我床邊的聞周。
他頭髮亂糟糟的,估計聽到我剛嗚咽了一聲,就立馬跳下床過來安慰我,人都半醒著。
「咳。」
正打哈欠的聞周有些尷尬。
「那什麼,你聽我給你再狡辯,我是看你踢被子,怕你著涼,過來給你蓋被子。」
「哦。」
「你信了?」
「不信。」
聞周還想找個藉口,我翻了個身,也趴在他床頭。
宿舍是上??下桌。
我趴在床頭,就和聞周的視線差不多齊平。
黑暗中,王大壯還在打呼嚕,我問聞周:
「聞周,你會一直這麼對我好嗎?」
男生意識到什麼,舔舔唇,鄭重道:
「會啊。」
「那你願意當受嗎?」
「......」
這次,聞周如咬了咬牙,「願意,只要你答應我的追求,我甚至叫你老公。」
「那算了。」
「啊?!」
聞周失落。
我沒好氣道:
「我是說,答應你的追求可以,但叫我老公就算了,我嫌彆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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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周不可置信地反應了幾秒,然後湊過來試圖親我。
我沒躲。
然後就親上了。
我一直以為男生之間親嘴是一件很噁心的事兒,畢竟都是男人,嘴巴肯定又硬又臭。
但聞周的嘴巴意外地軟。
用舌頭小心翼翼地撬開我的牙關時,口水深度交換。
是甜的。
我緊緊地攥著被子,從不適應到坦然接受,再到面紅耳赤。
聞周啞聲。
「段執,你答應我要做你的男朋友了。」
「嗯,試試,不合適就——」
「不會不合適,我一定會讓你覺得咱倆超合適。」
「你真有病。」
「對啊,只喜歡段執的病,對段執一見鍾情的病。」
「......」
我被逗樂,主動重新去親他。
聞周則抬手按住我的後脖頸,深深地親了上來。
那晚,宿舍裡滿是王大壯的呼嚕聲和接吻的水漬聲。
後來,我就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和聞周談戀愛。
一談就談了小半年。
沒有任何想分手的意願。
除了在床上的某時某刻,我經常想廢了這個精力充沛的狗東西。
春節時,聞周把我帶回了他的家,他父母把我當成了另一個兒子。
說以後我也有父母可以依靠。
二十歲這年,我過了一個有家人陪伴的好年。
二十二歲那年畢業,我被聞周拐出國,在一座歷史悠久的教堂裡結了婚。
三十歲那年,我們事業有成,還在一起。
五十歲那年,我們皮膚變皺,依然在一起。
八十歲那年,我們頭髮花白,會一直在一起。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