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醫要我靜養,婆母卻先封了侯府灶房_第3章 她十九歲進侯府

她十九歲進侯府,第一胎時被命在雪天清點祭米。孩子沒留住,族中帳上只寫少夫人怠工。此後每有女眷倒下,她便以處罰為名留下日期,免得那些代價連字都沒有。

「那你為何還逼她們背規?」

婆母沒有躲。

「我不敢停。我以為先讓她們認錯,至少能把人留在內院,不必再去做更重的活。可她們只知道是我羞辱她們。」

柳氏站在門外,聽見了。

她走進來,把自己那頁撕下。

「老夫人記得我懷胎七月搬過祭酒,卻也罰我跪了一夜。」

婆母說:「是。」

「你的苦不能抵我的。」

「不能。」

屋裡安靜得只剩紙響。

柳氏沒有原諒她,卻同意讓名冊作為供工證明,條件是將羞辱罪名全部劃去,並由每名女子確認自己的記錄。

婆母親手磨墨,一頁頁改。

輪到她自己的名字時,她停了很久。原本那行寫:少夫人失德,未能保嗣。

她劃去失德,改成:雪日清米六十石,失血,無人停工。

墨落下,她的手一直抖。

我沒有抱她。先前所有被她傷過的人都在場,這不是用眼淚求和的時候。

我們只陪她把字寫完。

天亮時,家規簿不再是一冊罪名。

它成了衛氏最不願承認的勞動帳。

核對時也有人否認。二房夫人不認自己曾逼婢女帶病做工,說名冊是婆母偽造。婢女已離府,無人當場作證。

我們不強定罪,去查藥鋪、米倉和守門簿,三處記錄拼出她發熱仍被送進灶房的日期。

二房夫人哭說自己也受婆婆命令。柳氏回答:「你受迫是真,你叫她做也是真。」

苦難會沿權力往下流。

昨日受逼的新婦,明日可能成為逼婢女的主母。

婆母因此同意,互保莊不只保有嫁妝的夫人,也讓領工錢的僕婦持契。否則我們只是替有產女子換一張舒服的椅子。

這一筆遭到最多反對,卻成了撤灶真正成功的根。

讓僕婦持契後,夫人們擔心下人得勢,僕婦則怕契上名字成為日後追責。雙方第一次會議便吵到掀桌。

我原想以少夫人身分裁定,柳氏攔住,要求先把各自恐懼寫下。夫人怕私產被分,僕婦怕有責無權;真正衝突不是誰比較可憐,而是收益與責任如何對等。

我們定下雙冊:出資冊記產,工冊記勞。重大決策須兩冊都過半,不能只靠銀多,也不能用一次勞動永久佔有。

條款仍不完美。有人不識字,我們便逐條念,允許請非親屬見證,避免丈夫代答。

婆母整整坐了三日,沒有使用一次主母命令。她後來說,比封灶更難的是坐著聽別人不同意自己。

我也一樣。女性互助若只剩彼此稱是,往往只是另一位掌權者換了性別。

春祭清晨,衛承禮命人撕封條。

門一開,灶房裡空無一人。

蘭嬸帶走掌勺,柳氏撤回米油,顧家香藥鋪不送香料,車馬由兩名寡婦共同持契,也停在城外。

族叔有族印、有祖訓、有一院等著吃飯的男人,卻找不到一個願意點火的人。

他命僕役強開糧倉。倉門能開,米袋卻各系著女眷的供應繩結,帳上清楚標明來源。若擅用,日後再無人供應。

「一群婦人也敢要挾宗族?」

柳氏舉起木牌。

「不是要挾,是不再給。

族叔轉向衛衡,許諾只要他代簽,立即恢復一切。衛衡走到我面前,說願以入贅顧家、退出衛氏祭產換我和孩子安全。

我沒有立刻答應。

「入贅不是一句離開。你要交回族中分例,往後香藥鋪由我主理,你只能依職領工。」

他臉色白了,仍點頭。

婆母則提出分產:女眷歷年投入折算為持契,祭田若要繼續,須按供應付價。

衛承禮大笑,說女子不能主持祖祭。

婆母回答:「今日不是我們要主持,是你無力主持。」

午時將至,賓客已到,灶房仍冷。族中旁支開始追問自己的米錢,僕役也要求結算欠薪。衛承禮最倚仗的不是祖訓,而是所有人相信總有女人會在最後一刻心軟。

這一次,沒有。

他終於同意暫停春祭,三日核心帳。

我們沒有歡呼。撤供意味著各家也少了收入,柳氏女兒的藥錢仍需當日解決。我以香藥鋪名義先購她的藥材,不是施捨,記作互保莊第一筆有息低借,由眾人共同稽核。

爽快若不能讓明天吃上飯,只是一場戲。

傍晚,婆母親手揭下灶房封條。

她沒有點火。

「等談完工錢,再問誰願意。」

當夜,衛承禮派人施壓。蘭嬸的兒子被停族學,柳氏女兒的藥鋪賒帳被截。撤供代價比預想更快。

我提議自己先墊,柳氏反對:「若全靠少夫人,你一倒,我們又回原樣。」

眾人各拿能承受的一份:有人出米,有人出車,有人照看孩子。香藥鋪只出專業藥材,留下借款條件。

衛衡去族學接回蘭嬸的兒子,安排他在鋪中讀帳。他不要求感恩,只承認自己的族籍曾讓他享受別人被排除的好處。

三日里,我們也爭誰出得多、利息是否公平。每場爭議都記下再談。比起一句共苦,能讓不同利益仍坐回桌上,才是聯盟真正的火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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