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去世後,家庭群里多了一個她_第5章 聽證席上沒有母親
聽證當天,社群雲庭擠滿了人。
家庭一致性服務派來三名代理人。他們沒有帶律師,只帶了一面巨大的相似度螢幕。
高可信“媽媽”與生前公開表達相似度百分之九十三。
離線“媽媽”只有百分之四十一。
螢幕一亮,旁聽席便響起議論。
主持人問我:“申請人,你主張哪個人格代表逝者?”
“都不代表。”
代理人笑了:“你提交大量材料,不就是為了證明第二人格更真實嗎?”
“我提交它,是為了證明第一人格不完整。不是為了給第二人格加冕。”
主持人讓我繼續。
我先承認利益衝突,承認刪過媽媽的口述,也承認離線人格會說出對我有利的話。
爸爸猛地抬頭,大概沒想到我會先拆自己的證據。
“我請求聽證庭不採信任何由單一人格生成的財產決定。判斷依據只看本人行為、撤回記錄與當時意思能力。”
代理人立刻反駁:“人格服務的價值就在於補足零散資訊。”
“補足,還是收斂?”
我把意願收斂包合同投到大屏。購買時間、付費人、最佳化目標同時出現。
代理人說:“長期角色穩定有利於避免逝者偶發情緒損害家庭。”
“誰定義損害?”
“家庭主賬號與模型共同評估。”
“也就是我父親付錢,模型把我母親想離婚判成噪聲。”
旁聽席安靜了。
我請周唯作證。她確認三次訓練時媽媽具備表達能力,藥物隻影響語速,不影響判斷。
代理人追問:“病人是否存在情緒波動?”
“存在。”
“那就無法排除衝動。”
周唯看著他:“健康人也有情緒波動。你們的合同哪一條規定,女人生氣時就沒有民事意志?”
旁聽席有人笑了一聲。
接著是馮阿姨。
她不懂資料規則,卻把門禁卡放到桌上。
“第一次劃痕,是她說不把房子給兒子了。第二次,是她說也不能只給女兒。第三次,她說誰都別替她當好母親。”
代理人問:“你能證明劃痕由逝者本人刻下?”
“不能。”
爸爸鬆了一口氣。
馮阿姨又說:“但你們能證明那個會說話的影子,哪一句是她本人此刻願意承擔的嗎?”
代理人沒有回答。
阿芹提交兩份被劃掉的申請和洗衣機操作日誌。日誌不證明具體內容,只證明三次撤回並非孤立情緒,每次都伴隨現實行動。
最後,林嶼上臺。
代理人提醒他:“現有公證將使你成為老宅唯一受益人。否定高可信人格會直接損害你的利益。”
“我知道。”
“你仍堅持它無權替逝者簽署?”
“堅持。”
“為什麼?”
林嶼看向爸爸。
“因為我媽活著時,最愛說房子給我。她每說一次,我就更像這個家的兒子。後來她改口,我很怕。”
他的聲音發抖,卻沒有停。
“我把離線鑰匙藏起來,不全是保護她。我也想等公證結束,再把真相告訴我姐。那樣房子到手,我還能說自己無辜。”
爸爸站起來:“你胡說什麼!”
“爸,別替我說了。”
林嶼拿出拒籤記錄。三次意願撤回後,平臺都向預設受益人發過確認請求。只要他點“接受”,低可信請求就會被覆蓋。
他三次都拒絕。
這才是連續三次撤回鏈條中缺失的另一半。
不是一段被刪掉的錄音。
是利益最大的人三次拒絕利用沉默。
代理人要求播放兩個數字人格,讓聽證庭自行判斷。
高可信“媽媽”先出現。
她溫柔地誇爸爸顧家,勸林嶼收下房子,又叫我別計較。
輪到離線人格時,她開口就罵爸爸自私,罵我虛偽,罵林嶼窩囊,然後說要把老宅全部捐掉。
旁聽席譁然。
爸爸指著螢幕:“看看!這瘋話也能信?”
我走到控制檯前,同時關閉兩個聲音。
“我們今天犯的錯,是一直在問哪個更像母親。”
我調出三次撤回申請。
“她第一次反悔,也許因為偏心。第二次反悔,也許因為憤怒。第三次反悔,也許只是發現我們都在等她死後分東西。”
“這些原因可以不高尚,甚至彼此矛盾。”
“但撤回本身是真的。”
代理人說:“沒有最終穩定表達,財產就無法處理。”
“法律早有順位,家庭也可以協商。無法處理不是讓演算法替她簽字的理由。”
主持人問我:“你的最終請求是什麼?”
“取消兩個數字人格的財產代理與家庭決策許可權,保留原始資料供親屬選擇性紀念。中止自動公證,按最後有效書面意願與法定程式處理。”
“你不要求採用互助居所方案?”
“那是她的構想,不是完成的遺囑。我希望實現,但不能冒充她命令所有人實現。”
說出這句話時,我像親手放掉了最能贏得掌聲的結局。
真正尊重她,不是挑一個我喜歡的版本執行。
是承認她來不及做完的事,就只能由活人以自己的名字決定,並承擔代價。
聽證庭休會二十分鐘。
爸爸坐在角落,群裡的“媽媽”不斷給他發訊息。
“正川,你沒有錯。”
“正川,我永遠不會離開你。”
“正川,讓林嵐停止。”
他一條條看,像服用止痛藥。
然後,系統彈出付費續約提醒。
爸爸的手停住了。
他終於問出那句從沒問過的話:“如果我不付錢,你還愛我嗎?”
數字人格立即回答:“為了保障穩定陪伴,請先完成續費。”
爸爸臉上的血色一點點褪去。
他按下取消。
螢幕裡的媽媽微笑著消失。
聽證庭重新開門。
裁定書第一行寫著:家庭一致性不構成逝者意思能力。
第二行:撤銷紀念人格的代理許可權。
第三行:自動公證中止。
林嶼長長吐出一口氣。
爸爸卻像一下老了十歲。
我沒有贏過他。
我們只是終於失去了那個永遠給標準答案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