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給男同事帶飯後,我離婚了_第十一章 11我看着他
第十一章
11
我看著他,他的臉色確實很差,嘴唇乾裂,眼下青黑一片。
他看起來不像裝的,是真的慌了、怕了、走投無路了。
但我幫不了他。
“她跑了,我也在找她。你找我是沒用的,你也看到了,她連家都不要了。”
我沒回頭。
出了咖啡館,陽光有些刺眼。
我眯著眼睛站了一會兒,才適應了光線。
手機震了,是方律師發來的訊息:“身份證號收到了,我先查一下她的行蹤。下午三點咱們律所見。”
下午三點,律所。
方律師是個四十多歲的女人,短髮,戴眼鏡,說話語速不快,但每句話都切中要害。
她把我的證據一份一份看完,抬起頭的時候,眼神里有一絲讚許。
“您的證據準備得很充分。聊天記錄、照片、影片,包括您說的車庫那幾張照片,都能證明她跟婚外異性存在長期、穩定的情感聯絡。這在法庭上會被認定為感情破裂的事實依據。”
“財產方面,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財產原則上平分。房子是婚後買的,車子也是。她的工資卡、你們的存款、基金、股票,都要分割。另外,因為她的行為構成了過錯,您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她跑了,但沒關係。只要她還在國內,身份資訊在,就一定能找到。法院可以公告送達,她不出現也能判。判決下來之後,財產分割可以透過法院強制執行。”
她頓了一下,推了推眼鏡。
“但有一個問題。您說她離職了,如果她暫時沒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您主張的撫養費或者賠償款,執行起來會比較困難。不過房子和車子都在,這些跑不掉。”
我點了點頭。
從律所出來的時候,已經快五點了。
夕陽把街道染成橘紅色,行人步履匆匆,趕著回家、趕著赴約、趕著奔赴各自的生活。
我站在路邊等車,手機響了。
是岳母打來的。
“小陳,我找到她了。”
岳母的聲音從聽筒裡傳出來,帶著哭腔:
“她在老家這邊,外婆家。我剛到的,你爸也在。”
我沒說話。
“你能不能過來一趟?有些事當面說清楚,好歹......好歹好聚好散。”
好聚好散。
“把地址發給我。”
掛了電話,我站在原地發了幾秒呆。
手機又震了,岳母發來的定位,在隔壁市的一個縣城,開車過去大概兩個小時。
我上了車,把手機架在方向盤旁邊,導航開始播報路線。
車子駛出停車場的時候,天已經黑透了。
我開了大概四十分鐘,經過那個咖啡館附近的出口時,腦子裡突然閃過薛勇的臉。
那個女人跑了,他連她老家在哪個市都不知道。
我在下一個出口拐了下去,掉頭往回開。
不是心軟。
我只是覺得,他應該知道她在哪。
咖啡館還沒打烊。
我推門進去的時候,他還在那個位置,面前擺著一杯沒怎麼動過的咖啡,眼睛紅腫,明顯一直沒走。
他看見我的那一刻,整個人從椅子上彈了起來。
“你......你怎麼回來了?”
“我找到她了。”
他的嘴唇開始發抖。
“在哪兒?”
“我岳母發來的地址,她外婆家。我現在過去。”
他抓起桌上的手機,手忙腳亂地往包裡塞,椅子差點帶倒。
“我跟你一起去。”
“上車。”
他跟在我身後,小跑著出了咖啡館。
上車的時候他拉了好幾次才拉開副駕駛的門,手一直在抖。
我沒說話,發動車子,調出導航。
車廂裡很安靜,只有導航機械的女聲和發動機的低鳴。
他坐在副駕駛上,兩隻手放在膝蓋上,絞來絞去。
過了十幾分鍾,他開口了。
“謝謝你。”
“不客氣。”
“我以為你不會管我了。”
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句話。
不管他?
我確實沒義務管他。
但在我開車往那個方向走的時候,我心裡很清楚,我不是在幫他,我是在幫我自己把這件事畫上句號。
他也是這個句號的一部分。
“她外婆家在哪裡?”他又問了一句。
“隔壁縣城,安城。”
他愣了一下,然後聲音很輕地說:“她從來沒跟我說過......”
我沒接話。
車子上了高速,兩邊黑漆漆的,只有車燈照亮前面一小段路面。
薛勇靠著車窗,臉對著玻璃,玻璃上映出他的側臉,還有他偶爾眨動的眼睛。
“你知道嗎?”
他突然開口。
“我跟她的事,一開始我真的不知道她已經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