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全家換了140平的大平層當天,我住進4平的隔斷屋_第9章 9來新城市滿一個月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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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新城市滿一個月的那天,我收到了一封掛號信。
銀行寄的。
內容是關於那套大平層的逾期催收通知。
“尊敬的江念女士,您名下貸款已逾期一期,請於收到本函7日內補繳......”
看完我把信摺好,放進抽屜裡。
意料之中。
那天中午吃飯的時候,舊號又轉來一條簡訊。
不是爸媽發的。是弟弟。
這次不是求我撤案。
“姐。房貸逾期了,銀行打電話來了。媽說你把卡掛失了。你真要把房子搞沒了?這房子沒了我住哪?”
我住哪。
他問的是我住哪。
不是“姐你還好嗎”。
不是“姐對不起”。
是他住哪。
我看著這條訊息,忽然想起他十五歲那年的一個畫面。
那年我大三在外面打工,暑假回來發現他把我書桌佔了。
我問他能不能還我。
他拿著遊戲手柄頭也沒回地說:“你又不在家用,給我用怎麼了。你去客廳寫不一樣嗎?”
媽媽在旁邊附和:“就是,你讓著弟弟點。”
十五歲到二十歲。五年了。他那句“怎麼了”的語氣一點沒變。
只是從書桌變成了臥室,從臥室變成了整套房。
他的世界觀從沒被糾正過:姐姐的東西就是他的,姐姐讓步是天經地義。
因為從小到大每一次,所有人都在告訴他這件事是對的。
爸媽把他養成了這樣。
不是他天生壞。是沒有人告訴過他邊界在哪裡。
但那不是我的責任了。
我該承擔的早就超額了。
十二萬的信用卡。三十八萬的首付。三十年的月供。
還有二十八年蜷縮在隔斷裡的沉默。
夠了。
我刪掉了那條簡訊。
下午下班後去了趟律師事務所。諮詢了兩個問題。
第一,信用卡盜刷案件如果對方認罪認罰,我可以拿到多少賠償。
第二,房產在我名下但我主動斷供,最終法拍後的剩餘貸款怎麼處理。
律師說:“法拍款先衝抵剩餘貸款,如果拍價高於欠款你還能拿回差價。但如果不夠,差額部分銀行會繼續追繳你。”
我點了點頭。
“那我重新開始還貸,但收回房屋使用權,把裡面的人清出去呢?”
律師推了推眼鏡:“房子是你的,你有權要求非產權人搬離。如果對方不走,可以走法律程式。”
我想了一下。
“先不急。讓我再想想。”
出了律師事務所,街邊的銀杏葉被風吹得嘩嘩響。
不急。
讓他們再多住幾天。
等銀行的第二封催收函到了,等法拍的流程啟動了,等他們真正慌了。
到那時候他們會明白一件事。
這套房子從來不是弟弟的。
是我的。
從第一塊磚到最後一顆螺絲。都是我的。
我想收回來就收回來。想斷就斷。
這個權力,只屬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