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妻子分房睡兩年,我翻出了她和初戀的親密照_第9章 9離婚判決下來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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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判決下來那天,是十二月二十號。
冬至前一天。
林語晨最終簽了字。
聽陸誠說,是她自己主動籤的。
在法院開庭前三天,律師收到了她寄回來的協議書。
簽字那頁,有一滴水漬,把“林”字的最後一筆洇開了。
是不是眼淚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判決結果很乾淨:
房子歸她,車歸她,我拿走個人存款和車禍賠償款。
沒有孩子,沒有共同債務。
兩年的婚姻,結束得像拆一個空箱子。
那天晚上陸誠拉我去吃火鍋。
“恭喜你,重獲自由。”
我跟他碰了一杯啤酒。
“謝了,這段時間麻煩你了。”
“客氣什麼。不過我得跟你說個事。”
“什麼?”
“林語晨和許硯,分了。”
我夾菜的筷子頓了一下。
“什麼時候的事?”
“就這兩天。聽說許硯家裡不同意,嫌她是離過婚的。”
“加上許硯那人本來就是玩玩的性子,真到要負責的時候就縮了。”
我把毛肚涮了涮,放進碗裡。
“跟我沒關係了。”
“我知道。就隨口跟你說一聲。”
火鍋吃到一半,手機響了。
蘇棠發來一張照片。
她在公司加班,桌上擺著泡麵和一杯咖啡,配文是:
“今晚第三杯了,我要猝死在工位上。”
我回:
“別喝了,吃點正經東西。”
“方圓兩公里外賣全關了。”
我看了一下時間,九點半。
“你們公司樓下那家粥鋪還開著。”
“你等著,我給你送。”
“啊?不用不用不用!”
“你少打兩個不用我已經出發了。”
她發了一個捂臉的表情,然後又發了一句:
“那,皮蛋瘦肉粥,謝謝沈老闆。”
陸誠在對面看著我打字,嘴角挑了起來。
“誰啊?”
“朋友。”
“什麼朋友?笑成這樣的朋友?”
“吃你的鍋。”
我結了賬,打包了兩份小菜,下樓去買粥。
路上經過一家花店,還沒關門。
我站在門口看了幾秒,進去買了一小束雛菊。
不貴,但顏色好看。
到她公司樓下的時候,她已經在大堂等著了。
換了一雙拖鞋,頭髮用筆彆著,臉上還帶著加班的疲憊。
看到我手裡的粥,眼睛一下子亮了。
然後看到雛菊,愣了一下。
“這是什麼?”
“路過看到的。你工位上不是缺點綠色嗎?”
“雛菊不是綠色的。”
“那就當點綴。”
她接過花,低頭聞了聞。
抬起頭的時候在笑,眼睛彎彎的。
“謝謝。”
那個笑容乾乾淨淨的,沒有一絲複雜的東西。
不用猜她背後什麼意思,不用擔心自己哪裡做錯了。
就是一束花,一碗粥,一個笑。
這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