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守法一根筋,遇事就報警。
奶奶說我死腦筋,同學說我不好玩,老闆說我太較真。
但我記得普法欄目講過—公民合法權益收到侵害,請及時撥打110。
所以當浴室門突然被推開時,我正在衝頭髮的手頓住了。
老公的小青梅江思甜舉著手機對著我,攝像頭亮著紅光。
“大家都是女人,你叫什麼。”,她翻了個白眼,不僅沒退出去,反而走進來兩步,手機鏡頭上下移動,“讓我看看程錚整天吹的‘有料’到底多有料。”
門外傳來程錚的聲音:“出什麼事了?”
江思甜語氣輕鬆:“是嫂子出差回來在洗澡,被我撞見了。”
她頓了頓,又補充,聲音故意拔高讓外面人都能聽見:“話說,嫂子也沒程錚你說的那麼有料嘛~這小肚子,這腰線,嘖。”
我關掉水龍頭,抹掉臉上的水,認真地看著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偷??、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江思甜一愣,隨即笑出聲:“哎呦,還背起法律條文了?我就是拍個照,開個玩笑,你至於嗎——”
我沒等她說完,裹好浴巾走出淋浴間,拿起放在洗手檯上的手機。
“喂,110嗎?我要報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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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思甜地笑容僵在臉上。
“有人非法侵入我的住宅,並在未經我同意的情況下拍攝我沐浴地影片及照片,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和傳播??穢物品。”
我的聲音很平穩,甚至有點過於字正腔圓,想在宣讀什麼檔案,“地址是綠洲花園12棟1801室。嫌疑人目前還在現場,女性,約二十五歲,穿粉色吊帶裙。”
程錚衝進來時,我已經報完了警,正對著電話那頭的接線員清晰報出江思甜的全名:“她叫江思甜,身份證號我不清楚,但我丈夫程錚有,他就在旁邊。”
“林小島!你幹什麼!”
程錚一把搶過我的手機,通話已經被我結束通話了。
我看著被他握住的手機,平靜地說:“你搶我手機,這屬於搶劫或搶奪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我可以再報一次警。”
程錚氣得臉色發青,把手機塞回我手裡:“江思甜就是跟你開個玩笑!你報什麼警!讓警察來我家,你讓我臉往哪擱?”
“第一,這是我家,夫妻共同財產,我有一半所有權。第二,你的臉面與違法犯罪行為相比,我認為後者更值得關注。”我接過手機,檢查了一下沒有摔壞,“第三,她不是開玩笑。她拍攝了我未著衣物的照片,並準備向外傳播,這已經涉嫌強制猥褻、侮辱罪。”
江思甜終於反應過來,尖聲道:“我就是拍了幾張照片!你至於上綱上線嗎!程錚你看她!”
“至於。”我看著她,“你拍的照片呢?請立即刪除。否則等警察來了,他們會依法檢查你的手機。根據《刑事訴訟法》,偵查人員有權收集、調取證據。”
她下意識把手機往身後藏。
我點點頭:“好。那等警察來了,讓他們處理。”
程錚試圖打圓場,他走過來想拉我的手,我後退一步避開了。
“小島,甜甜就是小孩子脾氣,被我們幾個寵壞了。”程錚壓低聲音,“我讓她把照片刪了,再給你道個歉,別鬧到派出所,多丟人,傳出去像什麼話?”
我奇怪地看著他:“違法的是她,丟人地也應該是她,我作為受害人,為什麼要覺得丟人?另外,如果擔心社會評價降低,那更應該透過合法途徑解決問題,消除影響。”
程錚被我噎得說不出話來,半響才憋出一句:“你怎麼變成這樣了?以前你不是這樣的!”
“我一直這樣。”,我說,“只是以前你違法的事情沒犯到我頭上。”
警察來得很快。
兩個員警,一男一女。女警看了我一眼,我裹著浴巾外面套了件長外套,頭髮還溼著。
她表情溫和了些:“是你報的警?”
“是我。”我把事情經過陳述了一遍,包括江思甜說的話,以及程錚試圖讓我放棄報警的行為。
女警記錄著,然後看向江思甜:“你的手機呢?”
江思甜不情不願地交出來,嘴裡嘟囔:“我就是開個玩笑......”
“公民的隱私權受法律保護,這不是玩笑。”男警嚴肅地說,“解鎖手機,我們需要檢查。”
江思甜解鎖後,女警接過。她在相簿裡翻了一會兒,臉色越來越沉。然後她走到我面前,把手機螢幕側了側,避開了他們的目光,給我看:
“是這幾張嗎?”
螢幕上,是我背對鏡頭、側對鏡頭的幾張照片,雖然關鍵部位被水汽遮擋了一些,但依然能看出是沐浴中的裸??。
“是。”我點頭。
“還有一段三秒的影片。”
女警補充。
程錚臉色變了:“江思甜!你真拍了?!”
“我就是......就是隨手......”
江思甜聲音小了。
“這可不是隨手。”男警說,“已經涉嫌違法了。走吧,都跟我們回所裡做個筆錄。”
江思甜慌了,抓住程錚的胳膊:“程錚!我不想去派出所!你幫我說說話啊!”
程錚看向我,眼神里帶著懇求:“小島,你看......警察也來了,照片也刪了,要不......就算了吧?讓甜甜給你誠懇道個歉,寫個保證書,行嗎?”
女警看了程錚一眼:“這得看受害人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