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讓我給妹妹當保姆,我轉身去了南方_第8章 學校報了警

爸媽讓我給妹妹當保姆,我轉身去了南方發布時間:2026-08-08作者:月亮打烊了

第8章

學校報了警。

派出所調解室裡,爸爸堅持說自己只是在教育女兒。

“她從小就自私。”

“親妹妹身體不好,讓她幫忙照顧一下,她都不願意。”

民警問:

“照顧到什麼程度?”

爸爸一時答不上來。

我開啟手機,把儲存的聊天記錄一張張放到桌上。

租兩室一廳,要我承擔房租。

讓我放棄過夜的社團活動。

負責叫妹妹起床、帶藥、打飯、洗床單。

替妹妹保管證件,處理報到手續。

甚至連爸爸轉來的兩千元,備註都是妹妹的報到雜費。

最後,我放出了那張清單。

民警看完,皺起眉。

“這已經不是偶爾幫忙了。”

“你們是打算讓大女兒在大學期間,全程照顧小女兒?”

媽媽急著解釋:

“她們是親姐妹。”

“知遙從小就會照顧人。她做這些又不費什麼力氣。”

我看向她。

“如果不費力氣,為什麼我走了一個月,你就受不了了?”

媽媽的臉瞬間白了。

我繼續問:

“你是她的母親,照顧她天經地義。可你才陪讀一個月,就來逼我退學。”

“我從八歲照顧到十八歲,你們有誰問過我累不累?”

妹妹小聲說:

“可你以前從來沒拒絕過。”

“因為我以前以為,只要照顧好你,他們也會愛我。”

調解室裡徹底安靜了。

我第一次把這句話說出口,卻沒有想象中那麼難過。

像是壓在胸口十年的石頭,終於被我搬了下來。

爸爸惱羞成怒。

“我們供你吃、供你穿,還供出仇來了?”

“你們確實養過我。”

“所以以後法律規定的贍養義務,我不會逃避。”

“除此之外,我們不要再聯絡。”

媽媽紅了眼睛。

“你這是要和我們斷絕關係?”

“對。”

她大概以為我只是賭氣,立刻說:

“行。以後家裡的房子、存款,都只留給月月。”

妹妹抬起了頭。

我卻沒有任何反應。

“可以。”

“請你們以後也別再用親情要求我替她付出。”

民警要求他們簽下保證,不得再到學校騷擾我。

離開派出所時,妹妹忽然攔住我。

“姐,我想跟你去宿舍住幾天。”

“我跟媽媽總是吵架。”

她說得理所當然,甚至伸手來拿我的鑰匙。

我避開她。

“我宿舍沒有你的位置。”

“可你是我姐姐。”

“從前是。”

我推開她的手。

“以後,你只是許月月。”

爸爸在身後罵我冷血。

我沒有回頭。

他們曾經篤定,無論怎樣偏心,我都會留在原地。

直到這一刻,他們才終於明白。

我不是在鬧脾氣。

我是真的不要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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