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來一次,我誰都不讓_第11章 11

重來一次,我誰都不讓發布時間:2026-07-10作者:山野漁夫

第11章 11

半年後。

古董店拆遷了,但我沒有離開永安巷。

我在巷口的新樓裡買了一間商鋪,重新掛上了“溫記雜鋪”的招牌。

這次不是兩間門面,是四間。一樓展廳,二樓工作室,三樓我的住處。

招牌還是外公手寫的那四個字,我找人拓了下來,重新刻了一塊。

開業那天,來了不少人。有老街坊,有鑑定中心的老專家,有拍賣行的朋友,還有大廠的幾個同事。

陸庭洲沒來。

他的公司在三個月前宣佈破產,沈薇的父親撤資,沈薇也走了。

聽說他現在在一家小公司做普通職員,每個月還著創業時欠下的債務。

爸爸沒有來。

後媽在朋友圈發了一條動態:“有些人有了錢就忘了根。”配圖是一張全家福——她、爸爸、溫澤,三個人笑得燦爛。照片裡沒有我。那張全家福是溫澤結婚時拍的,我前世的賣店錢買了那套婚房,但全家福裡連我的位置都沒有。

弟弟溫澤沒有來。

他在朋友圈曬了一輛新車,配文“新起點”。

新車是我不知道誰給他買的,也不想知道。

開業那天很熱鬧,我忙到晚上十點才坐下來。

喝了杯水,看了看手機。

大廠發來郵件,通知我晉升為設計部副總監,薪資翻倍。

蘇富比發來訊息,我委託拍賣的第二件藏品——外公留下的一幅明清山水——以八百萬成交。

銀行發來餘額提醒。

我沒有點開。

不是因為不關心,是因為那些數字已經不是我最在意的東西了。

我在意的是——

我站在四間門面的“溫記雜鋪”裡,聞著新木頭和老樟木混在一起的味道。

陽光從落地窗照進來,把那隻宣德爐的影子拉得很長。

爐子我沒有賣。

拍賣行勸過我,說現在行情好,不賣可惜了。

我說不賣。

這是我外公留的,不是用來換錢的。

就像我這個人,不是用來被消耗的。

不是用來給陸庭洲當免費勞動力的,不是用來給弟弟當提款機的,不是用來給任何人當墊腳石的。

我坐在櫃檯後面,把外公的舊賬本放在手邊。

手上的舊手錶走得很準,滴答滴答,表面有一道細小的裂痕。

前世,這塊表在古董店被賣的時候摔碎了。

這一世,它還在。

裂痕還在,但還能走。

跟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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