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三萬八,我媽卻只有一百生活費_第7章 7開庭通知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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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通知下來,比預期快。
老張給我發訊息:對方申請調解。
我回了兩個字:不調。
他回:她律師說可以協議離婚,財產方面願意讓步。
我回:讓多少?
他回:她名下兩套房歸你,車歸你,賬戶餘額結清,但要求不追究挪用家庭共同財產的責任。
我盯著這行字,看了很久。
然後回:不行。
老張:你還想要什麼?
我:我媽五年的損失,我要她家賠。
老張沉默了一會兒,回:你是說,追加被告?
我:對,她媽,她弟,她閨蜜,都列進去。
老張:老周,你這是要掀桌子。
我:桌子是她先掀的。
訊息發出去沒多久,陳麗打來電話。
“周銘,你是認真的?”她聲音啞了,“你要告我媽?”
“嗯。”
“她一個老太太!”
“我媽也是老太太。”
“你!”她深吸一口氣,
“周銘,你要告就告,但你別牽連我媽!那錢是我給她的,跟她沒關係!”
“陳麗,錢到了你媽賬上,房子在你媽名下,這叫沒關係?”
“我......”
“不好意思,”
我平靜地打斷她,
“法律不是這麼理解的。”
電話那頭傳來一陣說話聲,然後換了個聲音。
是她媽,吳桂芳。
我聽見這個聲音,手指下意識握緊了。
“周銘啊,”
她的聲音軟乎乎的,帶著笑,
“你是個好孩子,咱們一家人,有什麼話不能好好說呢?”
“吳阿姨,”
我慢慢開口,
“您那套電梯房,住著舒服嗎?”
她愣了一下,
“啊?還行......”
“四十五萬,全款,裝修好的。”
我說,
“我媽那個六樓沒電梯,燈泡壞了兩個,她一個人換不了,黑了三個月。”
“那......那個......”
“吳阿姨,您退休金多少來著?”
“這跟你有什麼”
“兩千二,對吧。”
我說,
“您不吃不喝,攢四十五萬,得攢多少年?我算了一下,大概是十七年。”
電話那頭沉默了。
“吳阿姨,那錢是我的。”
我平靜地說,
“不是您女兒的,是我的。我每個月三萬八,打給她,她給您買了房子。”
“我不知道......”
她聲音低下去了,
“我不知道是這樣的......”
“您不知道。”
我重複了一遍,
“好。那您現在知道了。”
“周銘......”
“我給您三天時間,”
我說,
“三天之內,您能把這個問題解決,咱們法庭上就少一個被告。”
我掛了電話。
手機立刻震動起來,一條一條的訊息湧進來,陳麗的、吳桂芳的、陳麗她弟的......
我把手機翻過去,扣在桌上。
開啟電腦,把媽那邊的銀行卡號複製出來,給她轉了五千塊。
備註寫的:生活費。
過了一分鐘,媽回訊息了,一個語音。
我點開,是她的聲音,帶著點哽咽,
“銘子,媽收到了,太多了......你自己也要吃好......”
我盯著螢幕,眼眶發熱。
然後我回復了三個字。
“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