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針換一命_第三章 拘留所的燈二十四小時不關
第三章
拘留所的燈二十四小時不關。
我在裡面待了兩天,除了被問話,就是坐著。
問話的人換了三撥,態度從客氣到不耐煩再到面無表情。
同一個問題反覆問:有沒有執業資質?知不知道針灸屬於醫療行為?有沒有籤知情同意書?
每一句都是罪。
第二天下午,小滿來探視。隔著玻璃,她說話聲音在抖。
“師父,葛正華開了通氣會,全網都在罵您。說您拿癱瘓病人博流量,說您的影片全是造假剪輯。”
“李東呢?”
“老李守著,說手指能動,但體溫燒到了三十八度五。”
體溫升高,可能是炎症,也可能是感染,我看不到他,摸不到脈,什麼都做不了。
第三天,有人來了,不是律師,是我兒子。
陳明遠穿著白大褂,胸口彆著市醫院的工牌。
坐在我對面,表情像在查房。
三年沒見了。他比上次瘦,眼窩深了,像他爺爺年輕時候的樣子。
“爸。”
“明遠。”
他開門見山:“葛正華讓我轉告你——認罪,緩刑。不認,實刑加罰款,守仁堂永久關停。”
“你替他傳話?”
“我替我自己傳話。”他身體前傾,“爸,你扎的那個病人,術後評估是我做的。脊髓損傷急性期用透穴刺法,沒有臨床資料支撐——出了事,不是你一個人擔。”
我看著他,他不是在威脅我,他是真的怕。
怕我把人扎壞了,怕我坐牢,怕這件事牽連到他。
“你覺得我會把他扎壞?”
“我覺得你沒有證據證明你不會。”他聲音低下去,“爸,我在這家醫院幹了六年。我見過太多民間偏方把人治壞的案例。有個老爺子給自己孫子拔罐治發燒,拔出敗血症,孩子沒了。還有一個——”
“你拿別人來衡量我?”他閉嘴了,沉默半分鐘。
“守仁堂那些古籍,”他換了話題,“葛正華要來收,你不配合,他會帶人硬拿。我提前來,至少能保證東西不被損毀。”
我聽懂了。他是來保書的,不是來保我的。
“你什麼時候開始信他們,不信我了?”
他沒回答。站起來,走了兩步又回頭:“那套銀針,你用了幾十年。你有沒有想過,萬一有一針偏了呢?你拿什麼負責?”
門關上。
我靠在牆上,盯著天花板。
明遠問的那句話,我回答不了。
我確實沒有資料,沒有審查,沒有同行複核。
我有的只是四十年經驗和一個個治癒的病患。
這些東西,在法律面前,什麼都不是。
但有一件事比坐牢更讓我害怕——
明遠明天會作為“市醫院主治醫生”,出庭擔任本案的醫療顧問。
他要做的,不是幫我辯護。
是以專業身份,給出“針灸干預無效”的官方證據。
我親兒子,要在法庭上,親手釘死我。
當天晚上,葛正華的人去了守仁堂。
小滿後來告訴我,他們翻了兩小時,把櫃子裡的手抄副本全搬走了。
小滿把原本藏在了藥櫃夾層裡,沒被找到。
“他們還問了《針灸甲乙經》的手抄原本在哪。”小滿聲音壓得很低,“師父,他們不是來收書的,是來找這個的。”
我知道。葛正華要的不是幾本舊書,是守仁堂的根。
但我更擔心的是另一件事——明遠說李東的術後評估是他做的。他是市醫院的醫生,他的評估報告在法律上比我的判斷有分量。
如果他寫的是“針灸干預無明確療效”——那我在法庭上,連一線勝算都沒有。
我兒子手裡,捏著我最大的把柄。
他會不會用,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