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加入豪門生下女兒後,我發現她右手少了一道疤_第4章 4那天晚上我翻了一個舊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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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翻了一箇舊箱子。
箱子裡是我高中時候的東西,同學錄、校服徽章、畢業照。最底下,是一個鐵盒子。
我開啟鐵盒子,裡面是一張照片。
高二那年,學校後門的老槐樹下。我和方知意蹲在地上,手裡拿著一個鐵罐子——我們倆的時間膠囊。
她寫了一張紙條放進去,我也寫了一張。她說我們十年後再來挖。
我偷偷拍了一張她寫紙條的照片。
照片裡,她低著頭,手裡的信封上寫著六個字——
“給十年後的自己。”
我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
方知意的字跡,我認得。她的“給”字,左邊那撇總會拖得很長,像一道小小的尾巴。
我放大照片,那個“給”字,撇很長。
第二天下午,我約她在小區門口的咖啡店見面。
她來的時候穿著一件米色風衣,頭髮紮成低馬尾,看起來清爽又精神。
我點了兩杯美式,她坐下來,笑著說:“你最近怎麼老約我,是不是想我了?”
我也笑了。
“方知意,我給你看張照片。”
我把手機放在桌上,推到她面前。
照片裡,是她蹲在老槐樹下,手裡的信封上寫著“給十年後的自己”。
她看了兩秒,笑了。
“哇,這你都留著。”
“還記得這個嗎?”
“時間膠囊嘛,記得啊。”
“信封上寫的什麼?”
“給十年後的自己。”
“你寫的?”
“嗯。”
“寫了幾頁?”
“三頁吧?我記得寫了挺多的。”
“內容還記得嗎?”
她喝了一口咖啡,笑著搖頭。
“這麼多年了,誰還記得。”
我看著她。
方知意喜歡寫東西。她寫那封信的時候,哭了。她寫了一個下午,寫滿了三頁紙,寫的是她這輩子最想跟十年後的自己說的話。
她說,她把這封信背下來了。
她說,她這輩子都不會忘。
我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我明天去把時間膠囊挖出來。”
她愣住了。
就一秒。
然後她笑了。
“你還記得埋在哪嗎?”
“記得。”
我看著她。她看著我。
“明天我挖出來,你看看裡面的信,說不定就想起來了。”
她說好。笑容還在臉上。但那一秒的停頓,我看見了。
我拿著手機站起來。
“我先走了,明天見。”
走出咖啡店的那一刻,我沒有回頭。
我知道,她不是方知意。
真的方知意,不會忘了那封信。
那是她十七歲那年,寫給自己的,整整三頁的,每一句都背得下來的——
那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