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出生那天,媽媽發朋友圈說兒女雙全,唯獨沒有我_第5章 5火車抵達瀾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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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抵達瀾江時,天剛矇矇亮。
我根據班主任給的地址,找到一家二十四小時書店。
老闆姓唐。
她看過班主任發來的訊息,什麼也沒問,只遞給我一杯熱豆漿。
“倉庫後面有間員工宿舍。小是小了點,能住。”
“我可以工作抵房租。”
“先住下再說。”
開學前的一個月,我在書店上夜班。
凌晨客人少了,我便坐在收銀臺後面看書。
唐姨發現後,第二天給我換了一盞更亮的檯燈。
她沒有說什麼。
只是員工餐裡,多了一隻雞腿。
我看著餐盒,很久沒有動筷。
唐姨以為我不喜歡。
“吃不慣?”
“不是。”
我低下頭。
“以前沒吃過完整的。”
她愣了一下,轉身整理貨架。
“那就慢慢吃。”
開學後,我透過困難新生通道完成報到,又提交了助學貸款申請。
輔導員看完材料,問:
“父母知道你來了嗎?”
“知道。”
“能聯絡上嗎?”
“能,但我不希望學校聯絡他們。”
輔導員點頭。
“你已經成年,學校尊重你的意見。”
一句很輕的話,卻讓我握著筆,半天沒有落下。
開學第一週,媽媽借了好幾個親戚的號碼給我打電話。
陌生來電響到第十次時,我接了。
她開口便哭:
“棲月,你到底要鬧到什麼時候?”
“我沒有鬧。”
“你走了以後,滿滿沒人帶。你爸什麼都不會,嘉樹天天遲到,家裡亂成一鍋粥。”
我握著電話。
“所以你們想我,是因為沒人幹活?”
“你怎麼能這麼想?”
“那你問都不問我住在哪裡,吃得好不好。”
電話裡安靜下來。
她沒有問。
過了幾秒,她惱羞成怒:
“你故意躲著,我們怎麼知道?”
我結束通話電話,將那個號碼也拉進黑名單。
之後,我列印了賬戶的完整流水和開戶資料,又帶著外婆留下的贈與說明覆印件,去了學校法律援助中心。
值班律師姓周。
他看完材料,把影印件放回桌面。
“從現在的證據看,你有要求返還的依據。”
“能要回來嗎?”
“還要看贈與說明原件,以及對方怎麼解釋三筆支出。”
周律師指著流水。
“原件在我父母手裡。”
“先正式催告,要求返還款項,同時要求他們妥善儲存原始材料。”
他頓了一下。
“一旦發出書面函件,矛盾就不會再停留在家裡。”
我看著流水上的三個數字。
他們花錢的時候,從來沒考慮過矛盾會不會公開。
“我考慮清楚了。”
在周律師指導下,我向父母寄出了一份書面催告。
我沒有要求利息。
只要求他們在六十天內歸還外婆留給我的八萬元,並保留全部原始材料。
三天後,爸爸用一個陌生號碼打來。
第一句話是:
“林棲月,你為了錢,要告自己的親生父母?”
“我只是要拿回我的教育金。”
“我們養你十八年,花你八萬塊怎麼了?”
“那筆錢不屬於你們。”
“這個家有什麼不是我們的?”
“我的東西不是。”
聽筒裡傳來粗重的呼吸聲。
幾秒後,爸爸冷冷道:
“你讀了幾天法律,真把自己當人物了。”
“下週我去你學校。”
“我們當面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