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前兜里只剩30塊,我把我媽告上法庭_第十四章 14拿到判決書的那一刻
第十四章
14
拿到判決書的那一刻,我沒有哭,也沒有笑。
我只是覺得,心裡那塊壓了我十幾年的大石頭,終於落地了。
我媽不服判決,提起了上訴。
但證據確鑿,二審維持原判。
執行那天,法院凍結了我媽名下的所有資產。
聽說,為了湊夠這一百四十萬,她不得不賣掉了那套大別墅,搬回了以前那個老舊的小區。
王叔叔見勢不妙,早就捲鋪蓋跑路了,連王曉雅的那條項鍊,也被我媽強行要了回來,拿去抵債。
大哥的公司因為資金鍊再次斷裂,徹底倒閉了。
二姐的留學夢也碎了,因為沒錢交學費,被國外學校退了學,灰溜溜地回了國。
而我,拿著失而復得的遺產,去學校報了到。
站在大學校門口的那一刻,陽光正好,微風不燥。
我看著來來往往的年輕面孔,心中充滿了希望。
我知道,我的人生,才剛剛開始。
入學後不久,我收到了林姨寄來的一個包裹。
裡面是那封爸爸的信,還有那張存有公司股份的銀行卡。
林姨在信裡說:“寧寧,這些是你爸爸留給你的最後禮物。他說,希望你能用這些錢,去做你想做的事,去過你想過的人生。不要有負擔,不要有怨恨。因為愛,才是這世上最強大的力量。”
我抱著那封信,哭得泣不成聲。
爸爸,我做到了。
我沒有變成像媽媽那樣的人。
我會好好活著,帶著你的愛,勇敢地走下去。
至於媽媽,聽說她後來生了一場大病,大哥二姐都不願意照顧她,她只能一個人躺在病床上,孤苦伶仃。
我沒有去看她。
不是我不原諒她,而是我知道,有些傷害,是一輩子都無法彌補的。
我們之間,最好的結局,就是互不打擾。
大學四年,我努力學習,勤工儉學,還利用爸爸留下的股份分紅,成立了一個小型的助學基金,專門幫助那些像我一樣,因為家庭原因面臨失學困境的女孩子。
畢業那天,我穿著學士服,站在臺上作為優秀畢業生代表發言。
臺下,林姨坐在第一排,笑得一臉欣慰。
我看著臺下那一張張年輕而充滿朝氣的臉龐,微笑著說:
“曾經,我以為我的世界是一片黑暗。我以為我註定要被人遺忘,被人踐踏。但是,我遇到了光。那束光,來自我的父親,來自所有幫助過我的人。它告訴我,無論身處怎樣的深淵,都不要放棄希望。因為只要你肯努力,肯抗爭,你就一定能走出黑暗,迎來屬於自己的黎明。”
“願我們都能成為自己的光,照亮自己,也溫暖他人。”
掌聲雷動。
我抬起頭,看著湛藍的天空。
我知道,爸爸在天上看著我。
他一定在為我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