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前兜里只剩30塊,我把我媽告上法庭_第十一章 11說完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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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她帶著大哥二姐揚長而去。
看著他們離去的背影,我知道,真正的戰爭,才剛剛開始。
開庭那天,法院門口擠滿了看熱鬧的人。
畢竟,“母親挪用亡夫遺產,女兒怒告親媽”這種戲碼,在普通人眼裡,比電視劇還要精彩。
我穿著一身黑色的西裝,那是我用最後三十塊錢在二手市場淘來的。
雖然有些舊,但穿在身上,卻讓我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莊重。
陳律師走在我身邊,低聲囑咐道:“沈小姐,別緊張。記住,我們只講事實,講證據。”
我點了點頭,深吸一口氣,走進了法庭。
法庭內莊嚴肅穆。
我媽坐在被告席上,穿著一身素色的衣服,頭髮梳得一絲不苟,看起來就像是一個受了天大委屈的可憐母親。
她身邊坐著她的律師,還有一個我意想不到的人——王叔叔。
王叔叔作為“證人”出庭,看來我媽為了這場官司,真是下了血本。
法官敲響了法槌,庭審正式開始。
“原告,陳述你的訴訟請求。”法官看向我。
我站起身,聲音清晰而堅定:“法官大人,我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歸還我被非法侵佔的遺產一百四十萬元,並賠償我精神損失費十萬元。同時,請求法院撤銷被告對我的監護權。”
“反對!”
我媽的律師立刻站了起來,“原告所述不實。被告作為原告的法定監護人,有權管理和支配原告的財產。被告所支出的款項,均是為了家庭共同利益,以及原告的未來發展考慮,不存在非法侵佔的行為。”
“哦?為了我的未來發展考慮?”
我冷笑一聲,拿出一疊列印好的銀行流水,“那請被告解釋一下,為什麼給我大哥轉賬八十萬,備註是‘公司週轉’?為什麼給我二姐轉賬四十萬,備註是‘留學基金’?為什麼給案外人王曉雅轉賬二十萬,備註是‘購物’?這些,哪一筆是為了我的未來發展?”
我媽的律師愣了一下,隨即說道:“這些......這些都是家庭內部的資金調配。原告的大哥和二姐也是家庭成員,幫助他們就是幫助家庭,也就是間接幫助了原告。”
我忍不住笑出了聲,“間接幫助?那給王曉雅買項鍊,也是間接幫助我嗎?難道王曉雅是我失散多年的親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