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律師結婚的第七年,我從他法律的意義里畢業_第3章 3林芸是一起極為惡劣的侵犯案的受害人

和律師結婚的第七年,我從他法律的意義里畢業發布時間:2026-07-14作者:大橘一定大利

3

林芸是一起極為惡劣的侵犯案的受害人。

這起案件也是我親手接下的唯一一件。

我直接趕去了律所。

林芸一見到我就站起來,她盯著我的裙子,很緊張。

“你出事了嗎?”

我安撫她,“沒有。”

林芸掃了陸景堯一眼,還是有些猶疑不定。

“你教我的。遇到危險,要勇敢說出來。”

陸景堯的臉色陰晴不定。

“她只是摔了一跤,沒人欺負她。”

她把一份密封的內衣鄭重遞給我。

“這是我回去拿來的證物,交給你了。我只信你。”

據林芸的訊息,兇手至少侵犯了七名女性。

因為恐懼沒有人敢出來指證。

是林芸主動找到了陸景堯諮詢,但並不信任他。

而陸景堯需要這起案件作為他的職業道路里程碑。

他知道怎麼拿捏我。

“幫我一次。”

“你就當幫幫她們。”

我前前後後做了一整週夜林芸的思想工作,她才同意去立案。

送走林芸,我在別人隱晦的打量下走到工位。

離婚協議已經簽好字放在桌上。

離職申請也從未讀變成已透過。

陸景堯敲了敲桌子,“衣物去送檢。”

“不管你有什麼情緒,把精力放在明天的庭審上。”

半夜南梔發了一張和陸景堯看星空的照片。

【隨口一說想看星星,他就帶我來了】

凌晨四點,我在等鑑定,他在陪南梔看星星。

直到五點,工作人員把報告遞給我。

“兩份結果都出來了。”

衣服報告:

【已查明有完整第二人DNA殘留,為四十二歲男性】

酒杯報告:

【已查明存在致幻藥物,屬精神類A級違禁品】

“這起案件兇手太惡劣了,居然在酒裡下這種等級的違禁藥。”

“不只是致幻,有機率給受害人留下嚴重的大腦後遺症。”

我說不出話,因為這杯酒是南梔讓我喝的。

“一定要把這個兇手送進去。”

我掐緊手心。

林芸案開庭時間是中午十點,早上六點我就等在法院門口。

因為我要遞交另一份立案材料。

財產凍結申請批准後我立刻趕去了銀行,再回到法院。

臨近開庭,陸景堯才和南梔姍姍來遲。

她朝我嫣然一笑,“通宵睡過頭了。”

庭審中,林芸的自述,字字血淚。

我立刻申請提交證物袋,和一份DNA鑑定意見書。

林芸眼神忍不住激動。

法官互相商討了半天。

我信心滿滿等待裁決。

下一秒。

“原告,你的證物袋為什麼是空的?”

眼前是空空如也的證物袋,我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可能!是一件沾了體液的內衣,早上我親手放進去的。”

“還有鑑定意見,是今天凌晨四點出具的。鑑定機構有攝像頭證明鑑定全過程!”

陸景堯臉色都黑了。

“喬蔓,證物到底在哪?”

“沒有證物,只有鑑定意見絕對不會被認可!”

我們爭吵不出結果。

法官一錘定音。

【DNA鑑定意見來源存疑,不予採信】

【證據不足,裁定駁回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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