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律師結婚的第七年,我從他法律的意義里畢業_第3章 3林芸是一起極為惡劣的侵犯案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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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芸是一起極為惡劣的侵犯案的受害人。
這起案件也是我親手接下的唯一一件。
我直接趕去了律所。
林芸一見到我就站起來,她盯著我的裙子,很緊張。
“你出事了嗎?”
我安撫她,“沒有。”
林芸掃了陸景堯一眼,還是有些猶疑不定。
“你教我的。遇到危險,要勇敢說出來。”
陸景堯的臉色陰晴不定。
“她只是摔了一跤,沒人欺負她。”
她把一份密封的內衣鄭重遞給我。
“這是我回去拿來的證物,交給你了。我只信你。”
據林芸的訊息,兇手至少侵犯了七名女性。
因為恐懼沒有人敢出來指證。
是林芸主動找到了陸景堯諮詢,但並不信任他。
而陸景堯需要這起案件作為他的職業道路里程碑。
他知道怎麼拿捏我。
“幫我一次。”
“你就當幫幫她們。”
我前前後後做了一整週夜林芸的思想工作,她才同意去立案。
送走林芸,我在別人隱晦的打量下走到工位。
離婚協議已經簽好字放在桌上。
離職申請也從未讀變成已透過。
陸景堯敲了敲桌子,“衣物去送檢。”
“不管你有什麼情緒,把精力放在明天的庭審上。”
半夜南梔發了一張和陸景堯看星空的照片。
【隨口一說想看星星,他就帶我來了】
凌晨四點,我在等鑑定,他在陪南梔看星星。
直到五點,工作人員把報告遞給我。
“兩份結果都出來了。”
衣服報告:
【已查明有完整第二人DNA殘留,為四十二歲男性】
酒杯報告:
【已查明存在致幻藥物,屬精神類A級違禁品】
“這起案件兇手太惡劣了,居然在酒裡下這種等級的違禁藥。”
“不只是致幻,有機率給受害人留下嚴重的大腦後遺症。”
我說不出話,因為這杯酒是南梔讓我喝的。
“一定要把這個兇手送進去。”
我掐緊手心。
林芸案開庭時間是中午十點,早上六點我就等在法院門口。
因為我要遞交另一份立案材料。
財產凍結申請批准後我立刻趕去了銀行,再回到法院。
臨近開庭,陸景堯才和南梔姍姍來遲。
她朝我嫣然一笑,“通宵睡過頭了。”
庭審中,林芸的自述,字字血淚。
我立刻申請提交證物袋,和一份DNA鑑定意見書。
林芸眼神忍不住激動。
法官互相商討了半天。
我信心滿滿等待裁決。
下一秒。
“原告,你的證物袋為什麼是空的?”
眼前是空空如也的證物袋,我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可能!是一件沾了體液的內衣,早上我親手放進去的。”
“還有鑑定意見,是今天凌晨四點出具的。鑑定機構有攝像頭證明鑑定全過程!”
陸景堯臉色都黑了。
“喬蔓,證物到底在哪?”
“沒有證物,只有鑑定意見絕對不會被認可!”
我們爭吵不出結果。
法官一錘定音。
【DNA鑑定意見來源存疑,不予採信】
【證據不足,裁定駁回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