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我在別墅殺妻,可那晚我在洗浴中心因為加鐘被抓了_第五章 5下午三點

第五章

5

下午三點,我被正式傳喚到刑警隊做筆錄。

審訊室不大,一張桌子三把椅子。

周隊長坐在我對面,李警官負責記錄。

他把一份材料推到我面前。

法醫報告的影印件。

他指著其中一行字讓我自己看。

“死者陳婉清。”

“死亡時間十一月十七日二十一時至二十一時三十分。”

“死因,高處墜落致顱腦損傷。”

“陸沉,我再問你最後一遍。”

“那天晚上你在哪裡。”

我抬起頭看著他。

“十一月十七日二十點四十五分,我離開城東別墅。”

“二十一點零三分,進入洗浴中心。”

“二十一點零五分,換手牌進男浴區。”

“二十一點十一分,因加鍾費多收十九元與經理發生爭執,報警。”

“二十一點十五分,市局掃黃隊到場,我被當場控制。”

“二十一點四十分,被帶往派出所做筆錄。”

周隊長盯著我的眼睛。

“市局掃黃隊。”

“對。”

“證據。”

“執法記錄儀全程錄影,時間戳精確到秒。”

周隊長往椅背上一靠。

李警官的筆停在紙面上。

審訊室裡安靜了整整十秒鐘。

“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知道。”

“說來聽聽。”

“我的不在場證明,是市局掃黃隊的執法記錄儀。”

“時間從九點十五分到九點四十分。”

“全程無間斷。”

周隊長的嘴角抽了一下。

“你倒是挺清楚。”

“命都要沒了,能不清楚嗎。”

周隊長沉默了一會兒。

“你知道你妻子三個月前改了保險受益人嗎。”

“知道。”

“保額多少。”

“五百萬。”

“改成誰了。”

“我。”

“你知道你是第一嫌疑人嗎。”

“知道。”

“那你為什麼還要把執法記錄儀的事說出來。”

他的眼睛裡有審問慣犯才有的銳利。

“因為那十九塊錢對我來說真的不是小數目。”

“我一個月零花八百,平均一天二十六塊六。”

“那十九塊是我一天的飯錢。”

“我捨不得。”

周隊長沒有接話。

李警官低下頭繼續記錄,筆尖在紙上沙沙地響。

審訊結束。

周隊長親自送我出門。

走廊裡他忽然停下腳步轉過身來。

“陸沉,你妻子生前對你好嗎。”

“不好。”

“怎麼個不好法。”

“我住客房,吃剩飯,工資卡在她手裡。”

“每月八百塊零花,超了寫檢討。”

“手機她用舊了我才能換新的。”

“出門超過兩小時要報備。”

周隊長聽完沒有表情變化。

“那她為什麼要給你買五百萬的保險。”

我停住了。

周隊長看著我的眼睛。

“一般人想殺一個人。”

“不會先把保險受益人改成那個人。”

“除非改保險這件事本身就是計劃的一部分。”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轉身走了。

我站在走廊裡燈光慘白。

腦子裡忽然閃過一個畫面。

陳婉清讓我去別墅打掃衛生。

她知道我會路過那家洗浴中心。

她知道我會進去。

她連我捨不得那十九塊錢都算到了。

我後背的汗毛一根一根豎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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