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我在別墅殺妻,可那晚我在洗浴中心因為加鐘被抓了_第五章 5下午三點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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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點,我被正式傳喚到刑警隊做筆錄。
審訊室不大,一張桌子三把椅子。
周隊長坐在我對面,李警官負責記錄。
他把一份材料推到我面前。
法醫報告的影印件。
他指著其中一行字讓我自己看。
“死者陳婉清。”
“死亡時間十一月十七日二十一時至二十一時三十分。”
“死因,高處墜落致顱腦損傷。”
“陸沉,我再問你最後一遍。”
“那天晚上你在哪裡。”
我抬起頭看著他。
“十一月十七日二十點四十五分,我離開城東別墅。”
“二十一點零三分,進入洗浴中心。”
“二十一點零五分,換手牌進男浴區。”
“二十一點十一分,因加鍾費多收十九元與經理發生爭執,報警。”
“二十一點十五分,市局掃黃隊到場,我被當場控制。”
“二十一點四十分,被帶往派出所做筆錄。”
周隊長盯著我的眼睛。
“市局掃黃隊。”
“對。”
“證據。”
“執法記錄儀全程錄影,時間戳精確到秒。”
周隊長往椅背上一靠。
李警官的筆停在紙面上。
審訊室裡安靜了整整十秒鐘。
“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知道。”
“說來聽聽。”
“我的不在場證明,是市局掃黃隊的執法記錄儀。”
“時間從九點十五分到九點四十分。”
“全程無間斷。”
周隊長的嘴角抽了一下。
“你倒是挺清楚。”
“命都要沒了,能不清楚嗎。”
周隊長沉默了一會兒。
“你知道你妻子三個月前改了保險受益人嗎。”
“知道。”
“保額多少。”
“五百萬。”
“改成誰了。”
“我。”
“你知道你是第一嫌疑人嗎。”
“知道。”
“那你為什麼還要把執法記錄儀的事說出來。”
他的眼睛裡有審問慣犯才有的銳利。
“因為那十九塊錢對我來說真的不是小數目。”
“我一個月零花八百,平均一天二十六塊六。”
“那十九塊是我一天的飯錢。”
“我捨不得。”
周隊長沒有接話。
李警官低下頭繼續記錄,筆尖在紙上沙沙地響。
審訊結束。
周隊長親自送我出門。
走廊裡他忽然停下腳步轉過身來。
“陸沉,你妻子生前對你好嗎。”
“不好。”
“怎麼個不好法。”
“我住客房,吃剩飯,工資卡在她手裡。”
“每月八百塊零花,超了寫檢討。”
“手機她用舊了我才能換新的。”
“出門超過兩小時要報備。”
周隊長聽完沒有表情變化。
“那她為什麼要給你買五百萬的保險。”
我停住了。
周隊長看著我的眼睛。
“一般人想殺一個人。”
“不會先把保險受益人改成那個人。”
“除非改保險這件事本身就是計劃的一部分。”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轉身走了。
我站在走廊裡燈光慘白。
腦子裡忽然閃過一個畫面。
陳婉清讓我去別墅打掃衛生。
她知道我會路過那家洗浴中心。
她知道我會進去。
她連我捨不得那十九塊錢都算到了。
我後背的汗毛一根一根豎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