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回家,我開免費食堂反被誣下毒監控曝光後,他們慌了_第七章 7開庭那天

第七章

7

開庭那天,村裡來了不少人。

張奶奶、小石頭奶奶、劉嬸,還有十幾個孩子的父母,他們自發包了一輛中巴車,

天不亮就從村裡出發,趕到了縣法院。

我站在原告席上,將事情從頭到尾說了一遍。

證據鏈完整得無可辯駁:監控影片、被汙染的食材物證、超市的購物小票、張大伯的診斷證明,還有那塊從碎玻璃上提取的藍色布料碎片。

法醫的鑑定報告也出來了,從李三住處搜出的藥瓶殘留物,與水缸和雞腿上的汙染物成分完全一致。

李三的辯護律師試圖做無罪辯護,說他只是一時糊塗,沒有造成實際傷害。

檢察官當場駁斥:投毒罪的構成要件是行為,不是結果。

李三明知食堂有幾十個孩子用餐,仍然投放足以造成群體性食物中毒的藥物,主觀惡意明顯,社會危害性極大。

李三當庭崩潰,跪在地上求饒,說自己都是被王富貴指使的。

王富貴則全程低著頭,一句話不說。

最終,法院當庭宣判。

李三犯投毒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王富貴犯教唆投毒罪、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兩人共同賠償我的財產損失三萬兩千元。

聽到判決結果的那一刻,旁聽席上響起壓抑的哭聲。

小石頭奶奶捂著臉,肩膀一抽一抽的。張奶奶緊緊攥著我的手,手心全是汗。

走出法院大門,陽光刺眼。

記者們圍了上來,鏡頭對準我和村民們。

張奶奶抹著眼淚,對著話筒說:“好人還是有好報的。”

這句話後來被截成短影片,在網路上傳播了很久。

但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

判決下來一週後,鎮上的紀委工作組正式進駐聞家村。

王富貴在村裡的十年,不只是開小飯桌這一件事。

扶貧款、徵地補償、危房改造補貼,每一筆賬都要重新查。

帶頭的是鎮紀委的方書記,一個五十多歲、頭髮花白的女幹部。

她找到了我,說想借食堂的院子開個現場會,讓村民們有什麼說什麼。

那天下午,食堂的長條桌被搬到院子裡,方書記坐在桌子一頭,村民們圍了一圈。

起初沒人敢開口。王富貴雖然進去了,但他當了十年村主任,村裡誰家沒求過他辦事?

誰知道他還有沒有翻身的可能。

打破沉默的是劉嬸。

她站起來,聲音發抖:

“我舉報。三年前村裡修路,佔用了我家的兩畝地。”

“王富貴說補償款是一畝地八千塊,一共給了一萬六。”

“後來我去鎮上問,鎮上說標準是一畝地兩萬二。中間差的兩萬八,不知道去了哪裡。”

有人開了頭,後面的人膽子就大了。

一個接一個的舉報,有人舉報王富貴截留低保戶的補助款,有人舉報他虛報冒領退耕還林補貼,有人舉報他在宅基地審批中收好處費。

方書記的筆記本寫滿了一頁又一頁,筆尖沙沙作響。

調查持續了二十天。

最終查實,王富貴在任十年間,透過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手段,貪汙各項資金共計六十三萬八千元。

他的小舅子李三,實際上是他洗錢的白手套,那個收費小飯桌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個專案。

方書記離開前,和我談了一次話。

“聞鶯,你做了件好事。”她說,

“不只是食堂這件事,是你把膿包捅破了。有些問題,捂著只會越來越爛。”

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只是點了點頭。

王富貴的案子進入了二審程式,刑期從十年改判為十二年。

李三維持原判。那六十三萬八千元的贓款,追回了四十二萬,剩下的被他們揮霍掉了。

追回的四十二萬,按照政策,一部分退還給被剋扣的村民,另一部分用於村裡的公共事業。方書記問我有什麼建議。

畢竟這樁案子是我捅出來的,食堂也是因我而起,她想聽聽我的想法。

我說:“修食堂吧。”

方書記愣了一下。

“我那祖宅終究是私人的,不是長久之計。”我解釋道,

“用這筆錢,在村裡建一個正式的公共食堂。”

“地方我建議選在村委會旁邊,那裡是村中心,孩子們來去方便。”

方書記沉默了一會兒,然後用力拍了拍我的肩膀。

公家食堂的審批手續比我想象中複雜。

方書記幫了不少忙,鎮政府也開了綠色通道,但各種程式還是走了一個多月。

期間,市電視臺的陳琳又來了兩次,一次是跟蹤報道王富貴案的二審結果,

一次是拍攝食堂的建設過程。

食堂動工那天,來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人。

一個在省城做餐飲連鎖的企業家,看了陳琳的報道後,透過電視臺聯絡到我,捐了十萬塊錢和一套廚房裝置。

縣教育局撥了五萬塊的專項資金,用於購買學生餐具和消毒櫃。

鎮上的企業家商會也湊了三萬塊,說是給孩子們加菜的。

最讓我意外的是,曾經帶頭質疑我的劉嬸,把她家菜地裡最好的兩壟地讓了出來,

說以後食堂用的蔬菜,她包了。

“鶯子,嬸子以前糊塗,聽了別人的謠言,對不住你。”

她紅著眼眶說,“從今往後,你的事就是嬸子的事。”

我抱了抱她。這件事從頭到尾,我從來沒有怪過村裡的任何人。

他們只是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做出了最符合自己生存邏輯的判斷。

真正惡的,是利用這種資訊差來作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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