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耳環成了銅耳環,客戶要求我賠十倍_第十章 事情多過去半年了
第十章
事情多過去半年了,有天店鋪收到一條私信。
是一個momo的賬號,內容只有一行字:
“你就是把敲詐勒索送進監獄的商家嗎?”
我沒有回覆。
沒過幾分鐘,對面又發來一條訊息:
“你好,我也是做電商的,現在被用同樣的方式敲詐,請問你是怎麼做到的?”
我把劉警官的電話發過去,又附上一行字:
“第一,先保留證據,第二讓對方報金額資料,第三,不要害怕!”
一週後,對面的商家發來訊息。
“謝謝你!我已經報警立案了!”
我回復了一個微笑的表情,沒有再注意。
將這個商家的訊息截圖,儲存近資料夾。
資料夾的名字就叫做:正義的光。
立馬已經有十八份檔案。
總有一天,背後的蛀蟲會被連根拔起。
商家能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