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初_第5章 然後我把自己扔在了花灑下
然後我把自己扔在了花灑下。
我不明白為什麼做骯髒事的人是他?
現在我卻覺得自己那麼髒。
難道就因為他那一句......
「出軌咋了,非處婚姻就是這樣的。」
真的是我的錯嗎?
我天然地虧欠他。
所以他以這樣的方式補償自己?
可當年他對我說什麼?
「你是受害者,你沒錯。」
他說得多好啊,眼淚都掉下來了。
我當時是那麼地相信這些閃閃發光的東西。
以為這就是情真意切的真心。
可現在我的真心在隨著洗澡水淌進下水道流走......
不值一提。
手機傳來訊息提示音。
我關掉淋浴,擦乾淨身上所有的水,拿起手機一看,律師透過了我的好友申請。
我把情況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她,包括我和江竟之間的感情經歷,他在網上發的那些評論,以及他和女孩開房的證據,包括我報警的烏龍。
想約她明天下午詳談。
律師回答乾脆:
「我現在有時間。你已經打草驚蛇,我們儘快吧。」
於是馬不停蹄。
我在 CBD 的一家咖啡館見到了律師。
她姓沈,四十出頭,留一頭幹練的短髮,整個人透露出雷厲風行的氣場。
我一見她就覺得穩了。
「證據很充分了。他就是婚姻破裂的過錯方,不容辯駁。」
沈律師聽完我的敘述,低頭翻了一會兒我帶來的材料,然後抬起頭看我。
「你想達到什麼目的?」
我咬牙:
「讓他淨身出戶。」
沈律師笑了一下:
「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法律上沒有『淨身出戶』這個概念。即便是出軌,法律規定的也是『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金額通常不會特別高。
」
我的心往下沉了一點。
沈律師大概看出了我的失望,繼續說:
「但不代表你什麼都做不了。婚姻案件裡,他的出軌行為是明確的,加上和大學生髮生關係這一條,雖然不夠刑事,但在民事案件裡是非常有力的過錯證據。」
「另外,他在網上公開發表的那些言論,關於『非處婚姻』之類的,如果能夠證明是他本人釋出的,也可以作為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甚至是精神損害的佐證。」
我點了點頭,把這些資訊一一消化掉。
「那接下來怎麼辦?」
沈律師給我列了一個清單:
第一,繼續收集證據,他所有的消費記錄、轉賬記錄、開房記錄,能查到的都儘量查。
第二,暫時不要搬出去,也不要提離婚。保持現狀,直到證據足夠充分。
第三,如果有機會,獲取他和那個女孩的聊天記錄。這很難,但如果能拿到,會是壓倒性的證據。
第四,找機會和他談一次,套他的話,錄音。注意,要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我本人參與對話的情況下錄音,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我一條一條記下來。
從咖啡館出來,天已經黑透了。
心中一塊大石頭落地,我剛要鬆口氣。
黑暗中手機又響了。
江竟打來的。
我看著螢幕上跳動的「老公」兩個字,一口氣卡成兩半。
他應該是對警察說明白了情況,轉危為安了。
但他現在給我打電話做什麼?
也察覺出我的反常,疑心是我搞他了?
11
還要繼續蒐集證據,我還不打算和江竟撕破臉。接了電話,聲音竭力平靜自然:
「喂?」
「阿初你還沒回家?」
他的聲音聽起來有點緊,像是壓著火氣,又忐忑不安。
我重新拾起之前的謊言:
「對啊,不是撞人了嗎,賠錢私了,金額上掰扯半天。你那邊忙完了?」
他沉默了兩秒才回:
「嗯,忙完了。」
我沒說話,他繼續說:
「我買菜回家了,今晚小酌兩杯給你壓壓驚?」
結婚三年,到底是我下廚多些。
但是江竟手藝好,經常是逢年過節他才很有儀式感地做上滿滿一桌飯菜慶祝。
而現在,他要下廚......
散夥飯?
已經準備和我攤牌了嗎?
「好。」
我應下。
掛掉電話,我又忽然想起了什麼,開啟那個帖子,翻到江竟最近的一條回覆。
有人問他:
「你老婆要是發現你出軌了怎麼辦?」
他說:
「發現就發現唄。她要是鬧,那就離。反正財產平分,我又不虧。」
有人懟他:
「你出軌,婚姻過錯方哎,還財產平分,想得美。」
江竟又回:
「她非處,一開始就是婚姻的過錯方了。」
我盯著這條回覆看了很久,忽然笑了。
錯?
我會讓他明白究竟誰對誰錯的。
12
我進門的時候,江竟已經在廚房了。
切好的菜那麼鮮豔豐富的擺在島臺上。
江竟原來做飯我總在一邊給他打下手。
彼時彼刻的我們默契配合,有條不紊地做著一切,是生活中最微末最熨帖的幸福。
可現在......
這些花花綠綠的菜,曾經我看了覺得滿足,現在卻覺得心堵。
可我還是要裝著輕鬆自在的樣子去幫忙。
江竟手上忙著,漫不經心地問:
「怎麼出差忽然取消了?」
我頭也不抬:
「甲方的意思,我怎麼猜呢?」
他緘默。
我又轉頭問他,語氣和平常一樣溫柔:
「你呢?今天怎麼這麼忙,連撞人都擠不出時間來看一看?」
他頓了頓,說:
「臨時來的那個甲方經理很難纏,底下人搞不定。」
我和江竟,一個建築師,一個工程師,行業共通,也都清楚對方的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