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AI換臉發裸照,重生後的我絕地反擊_第十五章 15孫妙晴的判決先下來的

被AI換臉發裸照,重生後的我絕地反擊發布時間:2026-06-18作者:凌雨

第十五章

15

孫妙晴的判決先下來的。傳播誹謗資訊、偽造證據,判了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她的父母在法庭外面等她,她走出來的時候戴著一頂棒球帽,帽簷壓得很低,沒有看任何人。

她母親扶著她往停車場走,她父親跟在後面,手裡拎著她的包。一家三口的背影在法院門口的臺階上越走越遠,最後被旋轉門擋住了。

我站在臺階的另一側,看著他們走遠。

喬穎站在我旁邊,遞過來一罐咖啡。

“我以為你會高興。”她說。

“我以為也是。”

我拉開拉環,喝了一口。咖啡是冰的,拉環上凝著水珠。

“溫嶼。”

“嗯?”

“你恨她嗎?”

我看著停車場的方向,孫妙晴家的車已經開走了,只剩下一排空蕩蕩的停車位和幾棵修剪得整整齊齊的冬青。

“不恨。”我說,“但也永遠不想再看見她。”

喬穎點了點頭,沒有再問。

我們站在法院門口的臺階上,把各自那罐咖啡喝完。十月底的風吹過來,帶著一點點涼意和遠處不知道誰家燒落葉的煙味。

“走吧。”我把空罐子扔進垃圾桶,“回去還有活。”

林予安的案子是兩個月之後宣判的。

那天我穿了件灰色的大衣,坐在旁聽席第三排靠走道的位置。法庭里人不多,趙美蘭坐在對面第一排,旁邊是林家的幾個親戚。林建國沒來。趙美蘭看見我的時候,眼神閃了一下,然後偏過頭去,再也沒有往我這邊看。

林予安被帶進來的時候瘦了很多。看守所統一發的馬甲穿在身上空空蕩蕩的,頭髮剃短了,露出頭皮。他往旁聽席掃了一眼,看見我,目光停留了一秒,然後移開了。

那個眼神和幾個月前在派出所門口完全不一樣了。

沒有兇光,沒有不甘,沒有那種被親媽押著來認罪的屈辱。只有一種東西——認了。他是真的認了。

法庭宣判的時候,他的頭一直低著。誹謗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法官念到“被告人林予安”的時候,他的肩膀抖了一下,像被什麼東西砸中了。

趙美蘭在旁聽席上哭出了聲。不是那種壓抑的啜泣,是撕心裂肺的哭,像一隻被踩了尾巴的貓。她旁邊的親戚扶著她,她整個人的重量都靠在別人身上,臉上的妝糊成一片。

林予安被法警帶出去的時候,在走道盡頭停了一下。他轉過頭,往旁聽席這邊看了一眼。不是看我,是看趙美蘭。

他張了張嘴,像是想說什麼,但法警輕輕推了一下他的手臂,他轉過頭,走了。

那道門在他身後關上,發出一聲沉悶的響。

我坐在旁聽席上,沒有動。周圍的人都陸續站起來往外走,趙美蘭被親戚攙著從我身邊經過。她的哭聲在我耳邊擦過去,像一陣潮溼的風。

然後整個法庭就空了。

只有我、第三排的長椅、頭頂白色的燈管、和法官席後面那面國徽。

我坐了很久。

不是高興,也不是難過。是一種很空的、像是跑完很長一段路之後忽然停下來、不知道該把手腳往哪裡放的感覺。

我把手放在膝蓋上,發現自己的手指在發抖。

不是因為冷。

是因為從訂婚第三天到現在,整整好幾個月,我第一次允許自己發抖。

走出法院的時候,天已經快黑了。晚霞堆在天邊,一層橘紅疊著一層灰紫,像誰打翻了調色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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