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wifi名稱尋回丟失手機_第5章 這話我聽明白了
這話我聽明白了,就是針對我唄。
我雙手一攤:「我就來家門口超市買點東西,沒想著帶銀行卡!」
「那等你下次帶現金了再來吧!沒錢就趕緊走,後面還有人排隊呢!」
說話間,後面排隊領雞蛋的大爺大媽們開始不耐煩,小聲嘟囔著讓我別佔著茅坑不拉屎。
我看著外面這體感逼近 40 度的高溫,心裡愈發無奈。
這就是折磨我唄!
不買就不買,難道離了這家店我就買不到東西了?
回去後,我直接點了外賣。
不過從那以後,我每次去家樂福買東西,只要王昌蓮在,就必定有狀況。
不是說東西限購,只能拿一樣,就是收銀臺機器故障,讓我在一邊等著。
當然,我也沒慣著她,直接一個電話投訴到了她老闆那裡。
我知道私人超市投訴沒啥用,但王昌蓮這樣,我總不能什麼也不幹。
既然如此,我惹不起還躲不起嗎?不來這家超市不就行了嘛!
09
直到有一天,我從進小區開始,路人就對我投來異樣的目光。
小區門口的公告欄前,人頭攢動。
平時打撲克的不打了,嘮家常的也不嘮了。
甚至每個單元門口的信箱前都站滿了人。
我好奇地開啟自家信箱,裡面被放了一張白紙,上面寫著:
【林晚,女,24 歲。此人住在本小區,專靠敲詐他人財產發財。曾因一部手機敲詐某低保家庭兩萬元整,害得人家傾家蕩產。如有認識此人者,務必要遠離,小心被訛上!】
下面還配了一張照片,不知道什麼時候被偷拍的。
是我在超市結賬,低頭看手機時被拍上的,還弄成了黑白色。
用腳趾頭想都知道是誰做的了。
公共場合張貼傳單,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我可一點不慣著她們,回家開啟電腦,直接登入了公安部門的舉報平臺。
警察叔叔處理案件的速度超快,第二天一大早就給我來了電話:
「林女士,你昨天舉報的傳單事件,我們已經查實了!貼傳單的人叫王晴,現在正在派出所,已經承認了,你這邊有什麼訴求?要不要來現場當面溝通?」
不給她這種人一點教訓,下次肯定還是會纏上我。
我想了想,「我要求她公開向我道歉,並說明我的手機是她們撿到帶回家的,不存在敲詐!另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請問她這種行為應該怎麼處理?」
員警說:「主要是看看雙方願不願意調解,一般是拘留五天外加罰款五百。你這邊接受調解嗎?」
太好了!
「堅決不接受調解,謝謝警察同志,你們辛苦了!」
王晴向我道歉了,但字誠心不誠。
他從未露過面的父親王成帶著王昌蓮來攔住我的路:
「我女兒年紀輕不懂事,刀人還能緩刑呢,你把她送去拘留,相當於斷她的前途啊!」
我挑挑眉:「你女兒都二十六了,比我還大一歲呢!自己種得惡果自己吃,這不是天經地義的嗎?」
感情牌沒打成功,王成又開始威脅我:
「女孩子一個人獨居還是要學會與人為善,不然哪天被人報復了都不知道!」
好吧,這下我終於知道王晴愛放狠話這個毛病是跟誰學的了。
沒等他們報復我,我就先開始自保了。
我將王昌蓮拿我手機的過程發到了物業群,這還是找超市老闆要的呢。
監控裡顯示,我付完款後,王昌蓮從櫃檯下面拿了一沓塑膠袋給我。
我放下手機,拽下一個塑膠袋後,專心地將東西往裡面裝。
而此時,王昌蓮藉著塑膠袋的掩護,假意幫我裝東西。
背地裡早用各種零食把我的手機劃拉到那沓塑膠袋的下面了。
等我離開後,排在我後面假裝買水的王晴出現,也從那沓塑膠袋裡揪下一個。
打包水的同時就將我的手機給順走了。
手法老練,令人歎為觀止。
我看到這個影片的第一眼就覺得她們肯定不止一次了。
果然,向附近幾家賣手機的商販打聽才知道,她們母女三天兩頭來賣手機。
不過賣的都是比較舊的款式,我的手機看著很新,王晴當時就想留下來自用,特地來刷機。
結果手機店老闆看到上面的留言,多嘴提醒了一句。
王晴又改口說這部手機是自己丟的,留言也是自己留的,現在手機找到了,密碼卻忘記了,所以來刷機。
影片一出來,口碑兩極反轉。
很多小區業主反映,自己買過東西回家後發現丟過牛肉、丟過菜。
有的甚至也丟過手機,但大家當時都沒往王昌蓮身上想,畢竟都是幾天後才反應過來的。
之前超市老闆礙於王昌蓮是老員工,而且王成的養雞場每天要給超市供雞蛋,所以沒好意思開除王昌蓮。
這下為了自保,他哪裡還顧得上什麼關係臉面,直接就把王昌蓮給辭退了。
10
王昌蓮一家本來就是開養雞場的。
早些年是王成兩口子一起在打理,但養雞場位置遠,王晴又大專畢業了。
為了照顧女兒,王昌蓮才找了一份收銀員的工作。
王成養雞場的生意一般,王昌蓮工資不高,王晴又不上班在家啃老,一家三口的日子過得緊巴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