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夫還債兩百萬後我送他吃牢飯_第10章 過戶手續辦完那天
第10章
過戶手續辦完那天,我一個人去了城南翡翠灣。
這是第二次來。上一次我站在門口沒有進去。
這次我用自己的鑰匙開了門。
128平,精裝三房,朝南的大落地窗,視野很開闊。客廳的茶几上還擺著一個空紅酒杯,落了一層灰。
我開啟所有的窗戶,穿堂風灌進來,把那股殘留的香水味吹散了。
然後我打電話叫了保潔。
“全屋深度清潔,所有布藝軟裝全換掉。沙發、窗簾、床品,一樣不留。”
保潔阿姨問:“傢俱要換嗎?”
“不用,擦乾淨就行。”
我不打算住這兒。但它是我的東西,我要拿回來,也要讓它乾淨淨地屬於我。
清理的時候,保潔阿姨從主臥衣櫃裡翻出兩大箱女人的衣服。吊牌還在,大部分是當季新款。
“這些怎麼處理?”
“扔了。”
阿姨猶豫了一下:“有幾件看著挺貴的——”
“不要。”
房子清理完,我叫了搬家公司,把出租屋裡的東西全搬了過來。
東西不多。兩個行李箱,三箱書,一臺用了六年的筆記型電腦。
搬進來那天晚上,我坐在陽臺上吃了一碗泡麵。
十七樓的風很大,能看到整個城南的夜景。燈火綿延到天際線,車流像毛細血管一樣流動。
我嚼著泡麵,忽然覺得很荒謬。
三年前我六十萬買下了這個陽臺,自己連坐都沒坐過一次。
泡麵很鹹。但我吃得很香。
搬家後的第一個週末,我去了當鋪。
方律師幫我聯絡的那家,老闆姓周,五十多歲,在這行幹了三十年。
他從保險櫃裡取出一個紅色錦盒,開啟,裡面的翡翠鐲子安靜地躺著。
我拿起來對著光看了看。滿綠,水頭足,沒有紋裂。三年了,成色一點沒變。
“周老闆,多少錢?”
“當時收的十二萬,加上這三年的保管費和利息,十四萬八。”
不便宜。但我沒還價。
付完錢,我把鐲子戴在了左手腕上。
我媽去世的時候我二十三歲,什麼都沒留給我,就這一隻鐲子。她說是外婆傳下來的,讓我壓箱底,將來留給我的女兒。
我沒有女兒。但我把它要回來了。
走出當鋪的時候,陽光照在鐲子上,綠得很通透。
我站在街邊,低頭看了很久。
沒有哭。只是站了一會兒。
刑事案件的進展比我預想的快。
陸知舟被正式批捕後,他家裡託了很多關係想找我撤訴。
他爸媽從老家趕過來,在我新家樓下站了一個下午。物業打電話問我要不要放行,我說不用。
第二天,他媽給我轉了一筆錢。五十萬。附言寫著:嘉,收下錢,放過知舟吧。
我沒收。退回去的時候備註寫了四個字:依法處理。
第三天,陸知舟的爸爸自己找上了我公司。
前臺攔不住他,我出去的時候他站在走廊裡,頭髮白了大半,腰佝僂著。
“嘉嘉,叔叔給你跪下了。”
他真的往下跪。
我往後退了一步,沒讓他跪成。
“叔叔,我理解你的心情。但這件事不是我說撤就能撤的。公訴案件,檢察院起訴,不是受害人說了算。”
這是事實。也是方律師教我說的話。
他愣了一下。
“真的撤不了?”
“我說了不算。該判多少年,法律說了算。”
老人站在走廊裡,嘴唇哆嗦了半天,最後只說了一句:“那......那我們知舟怎麼辦啊。”
我沒有回答。
同事幫我把他送走了。我回到工位上繼續幹活,手指在鍵盤上敲得很穩。
三年前陸知舟跪在我面前哭的時候,他爸媽在幹什麼?
他們知道。他們一直知道溫如初的存在。方律師調查過,溫如初逢年過節都跟著陸知舟回老家,他爸媽管她叫“如初”,比叫我還親。
當初他們兒子吸著我的血,他們沉默。現在要承擔後果了,跑來跪我。
這個世界的邏輯有時候就是這麼簡單——欺負老實人沒成本,老實人反擊就叫不近人情。
我不打算做一個近人情的人了。
溫如初的結局,是趙陽告訴我的。
那四百五十萬的股權套現被公司起訴之後,法院判她全額返還。但錢已經被她轉走了大部分,賬戶裡只剩不到八十萬。
執行階段,她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資產。法院把她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限高。限制消費。不能坐飛機,不能坐高鐵商務座,不能住星級酒店。
趙陽說她最後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裡,是在一個招聘網站上更新了簡歷。
“市場總監”的title還掛著,工作經驗寫了三年。但她那家公司——也就是陸知舟的公司,融資失敗後已經在走清算程式了。
投資人撤資,合夥人散夥,員工賠了N+1遣散。
三千萬估值的公司,三個月歸零。
“可惜了。”趙陽喝著啤酒,語氣裡倒沒什麼惋惜。“其實公司的產品是不錯的,就是創始人太爛了。”
我沒接話。
“嫂子——不對,該改口了。沈姐,你現在怎麼樣?”
“挺好的。”
“有沒有考慮過自己做點什麼?你當初幫知舟看賬、跟供應商對接、盯專案進度,乾的活比半個CO還多。”
我搖了搖頭。“暫時不考慮。先過自己的日子。”
趙陽笑了。“也好。你值得歇一歇。”
刑事案件開庭那天,我沒有去旁聽。
方律師去了,回來給我發了一條長訊息。
“陸知舟當庭認罪。最終量刑: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十萬。”
“他在法庭上哭了,說對不起你。法官沒理他。”
“附帶民事賠償部分,法院判他賠償你六十萬及利息,合計七十三萬。他目前無力賠償,列入執行名單。等服刑結束後繼續執行。”
我看完訊息,把手機放在桌上。
十一年。
說長也長,說短也短。
我想到三年前那個冬天,他跪在地上,說“沈嘉,再給我一次機會”。
那時候我把自己所有的積蓄都掏給了他,覺得夫妻本來就該共患難。
現在我坐在自己的房子裡,穿著睡衣,開著地暖,桌上放著剛泡好的熱茶。
窗外的梧桐樹光禿禿的,再過兩個月就會長出新葉子。
我喝了一口茶,開始檢視房屋中介發來的租賃報價。
城南翡翠灣這套房子,月租金報價八千五。我不打算自住,租出去,每個月多一筆被動收入。
我花了十分鐘選定了一家中介,回覆了郵件,然後關掉電腦。
生活慢慢回到了一種正常的軌道上。
不是那種苦熬的正常,是真正屬於我自己的正常。
工資到賬之後不再需要轉給任何人。週末可以睡到自然醒。冬天的暖氣開到二十四度,不心疼。
我報了一個週末的瑜伽班,純粹因為想動一動。三年裡我的身體一直在透支,體檢報告亮了好幾個黃燈。
公司的翻譯組長退休了,領導找我談話,問我願不願意接手。
漲薪40%,管三個人的小團隊。
我答應了。
不是什麼大富大貴的生活。但每一分錢是我自己掙的,每一個選擇是我自己做的。
這種感覺比什麼都踏實。
半年後的一個週六下午,我在商場閒逛。
路過一家首飾店,櫥窗裡擺著幾隻翡翠鐲子。
我下意識看了一眼自己手腕上那隻,綠得沉穩,被體溫養了幾個月,比剛拿回來的時候更潤了一些。
從首飾店出來,手機響了。一個陌生號碼。
接起來,是一箇中年女人的聲音。
“請問是沈嘉女士嗎?”
“是。”
“您好,我是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工作人員,關於您和陸知舟的民事賠償執行案——”
“嗯。”
“陸知舟的父母代為繳納了七十三萬元賠償款,加上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共計七十五萬六千四百元,已劃入您指定賬戶。”
“您查收一下。”
我站在商場的扶梯旁邊,開啟手機銀行看了一眼。
到賬了。
七十五萬六千四百。
加上之前判決拿回的一百三十三萬、房產、精神賠償,還有這半年的房租收入。
我這三年扔進去的錢,全部回來了。
不止回來了。還多了一點。
多出來的部分,叫做利息。也叫代價。
我把手機收起來,繼續逛商場。
路過三樓的傢俱店,看到一張很舒服的單人沙發,駝色,坐上去能把整個人陷進去。
標價三千八。
以前我不會買這種東西。
我走進店裡,跟店員說:“這個,我要了。送到城南翡翠灣。”
晚上回到家,我給方律師發了條訊息。
“方律師,賠償款到了。謝謝您這一年的幫助。”
她回得很快:“該謝你自己。自始至終是你在做決定。”
“以後有需要隨時找我。希望不要再有需要。”
我笑了一下,回了個“謝謝”。
然後我開啟陽臺的門,抱著一杯熱牛奶站在外面。
十七樓的夜風沒有冬天那麼冷了。春天快來了。
樓下的馬路上有人在遛狗,遠處有小孩子的笑聲。
我低頭看了看手腕上的鐲子。
媽,你看到了嗎。
你女兒把所有弄丟的東西都拿回來了。
鐲子也回來了,比以前還亮一點。
我沒有開口說出來。只是在心裡講了一遍。
然後喝完牛奶,關上陽臺門,去洗澡。
明天週日,瑜伽課在上午十點。
鬧鐘定好了,九點。
夠我睡一個完整的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