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親成功後,我反手把親生父母送進監獄_第11章 11半年後

尋親成功後,我反手把親生父母送進監獄發布時間:2026-06-29作者:八月的橘子皮

11

半年後,法院開庭。

我坐在旁聽席第一排。

穿著一件白色襯衫。

頭髮剪到了耳朵下面。

王翠花站在被告席上,比半年前老了很多。

頭髮白了大半。

臉上的肉垮下來。

法官宣讀判決時,她一直在抖。

遺棄罪。

買賣人口罪。

非法拘禁罪。

數罪併罰,十五年。

她聽到數字的瞬間,腿一軟,被法警架住。

然後她扭過頭,隔著欄杆朝我跪下來。

“念念!籤諒解書!”

“求你了!”

“媽給你跪下了!”

“你簽了,媽能少判幾年!”

我看著她。

她跪得那麼熟練。

跟十八年前在鏡頭前給警察下跪的樣子,一模一樣。

“不籤。”

兩個字,我說得很輕。

王翠花的表情,從懇求變成扭曲。

最後變成恨。

她被法警拖下去時,嘴裡還在罵。

聲音越來越遠。

趙大強的案子緊接著審。

強姦未遂。

買賣人口。

非法拘禁。

以及持刀威脅他人人身安全。

十年。

他全程沒看我。

低著頭。

像條被打斷脊樑的狗。

林耀祖是最後一個。

他的罪名最雜。

買賣人口從犯。

敲詐勒索。

非法借貸。

判了三年。

但三年不是最狠的。

最狠的是他那套房子。

因為他簽了那份抵押合同,又欠了一屁股高利貸。

法院強制執行,房子被法拍。

賣款先償還趙大強的債務。

剩下的補高利貸窟窿。

一分都輪不到他。

他出來的時候,沒有房子,沒有車子,沒有未婚妻。

連他媽都還在牢裡。

什麼都沒了。

村長也沒能跑掉。

他收王翠花好處費,知道她當年賣女兒,還幫忙壓訊息。

最後因包庇犯罪、收受賄賂,被判了五年。

庭審結束那天,打拐辦的隊長在法院門口等我。

他遞給我一個牛皮紙信封。

裡面是國家救助金的批覆檔案。

還有一張新的身份證。

名字那一欄寫著:

林念。

這個名字不是王翠花給的。

不是養父母給的。

是我自己取的。

被拐的十八年裡,我在日記本上寫過無數次這兩個字。

那時候我就想好了。

如果有一天,我能活著出去。

我就叫這個名字。

念。

不念過往。

只念明天。

我把信封收好,走下法院臺階。

四月的太陽照在臉上。

暖得有點晃眼。

我沒有回頭。

身後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年。

從今天起,跟我沒有任何關係了。

下午,我去成人高考輔導班交了第一筆學費。

老師問我:

“想考什麼專業?”

我說:

“法律。”

她愣了一下。

我把新的身份證放進包裡,拉上拉鍊。

以後,我要學會怎麼保護自己。

也想保護那些還沒能逃出來的人。

走出報名點時,街邊的梧桐樹剛冒新芽。

風吹過來,很輕。

我站在陽光底下。

第一次覺得,自己真的活過來了。

相關故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