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宴上迴圈播放的不是婚紗照,是他和小三的出軌日記_第3章 那天晚上我沒做飯
那天晚上我沒做飯。
我跟周俊明說我加班,讓他自己點外賣。
我一個人去了酒店的試衣間。
婚紗掛在架子上,白色的紗,燈光打下來亮得刺眼。
我一個人穿上婚紗。
鏡子裡只有我。
沒有人幫我拉拉鍊,沒有人幫我整裙襬,沒有人說“好看”。
我看著鏡子裡的自己。
婚紗很漂亮。
穿婚紗的人很蠢。
我拉上拉鍊,把裙襬理好,在鏡子前面站了五分鐘。
然後脫下來,疊好,放回衣架。
出門的時候我在樓梯間站了一會兒。
不是哭。
是在想一件事。
周俊明催著訂婚,催了半年。
他的公司今年到底怎麼樣?
我一直沒過問。他說“在談幾個大單子”,我就信了。
我不信了。
從那天起。
5.
第二天我請了一天假。
不是為了休息。
我去了周俊明公司所在的寫字樓。
不是去找他。
我去找他的合夥人李磊。
李磊跟周俊明大學同學,也是公司聯合創始人。我請他喝了杯咖啡。
“磊哥,我想問你件事。”
“什麼事?”
“公司最近怎麼樣?”
李磊攪了攪咖啡。
“他沒跟你說?”
“說了,說在談大單子。”
李磊笑了一下。
不是開心的笑。
“敏姐,你別怪我多嘴。公司賬上沒什麼錢了。去年投的那個專案虧了,俊明又不肯收手,前前後後又填了不少。”
“填了多少?”
“具體我不好說。但上個月我們差點發不出工資。”
“那他最近催著訂婚......”
李磊沒接話。
他端著咖啡杯看了我幾秒。
“敏姐,有些事我不方便說。但你自己留個心眼。”
我出了咖啡館就去了銀行。
列印了過去兩年我所有銀行卡的流水。
一張一張看。
副卡消費單獨拉了明細。
坐在銀行大廳角落的椅子上,我一筆一筆用手機計算器加。
給周俊明的創業投入:
第一筆,2020年,15萬。
第二筆,2021年,12萬。
第三筆,2022年,8萬。
合計:35萬。
房子首付:29萬。全款是我出的,寫的兩個人名字。
這五年家庭生活費:平均每月3500,五年21萬。
信用卡副卡被他花掉的部分(含給何文靜的消費):至少2萬。
合計:87萬。
八十七萬。
我在計算器上按出這個數字的時候,大廳裡的空調呼呼地吹,有個大爺在櫃檯前面吵吵嚷嚷說密碼不對。
八十七萬。
我工作八年攢下來的。
他五年花光的。
我把流水單摺好放進包裡,出了銀行,打了一輛車去了一家律師事務所。
我之前在網上查過這家。專做婚姻家事。
律師姓方,四十多歲的女的,很乾練。
我把情況跟她說了。
她問我:“你們登記了嗎?”
“沒有,只是訂了婚。還沒領證。”
“那房子首付是你出的?寫的誰的名字?”
“兩個人的。”
“有沒有書面協議約定份額?”
“沒有。”
方律師看了我一眼。
“你想要什麼結果?”
“我的錢,一分不少地拿回來。”
“訂婚宴呢?還辦嗎?”
“辦。”
方律師皺了皺眉頭。
“一定要辦。”我說。
方律師看了我好幾秒。
“行。那我們來談細節。”
那天晚上回到家,周俊明已經在客廳了。
“今天去哪了?怎麼沒做飯?”
“跟同事聚餐了。你吃了沒?”
“點了外賣。”
“哦。”
我去洗澡。
浴室的門關上之後,我開啟手機。
新建了一個備忘錄。
標題:“收網清單。”
第一項:出軌日記截圖——已完成。
第二項:信用卡消費明細——已完成。
第三項:銀行流水——已完成。
第四項:方律師——已對接。
第五項:酒店投影裝置——待確認。
第六項:何文靜的父母聯絡方式——待獲取。
六項。
每一項後面我標了日期和狀態。
水嘩嘩地流,熱氣蒙在鏡子上。
我在霧氣裡看不清自己的臉。
但我看得清那個清單。
十二天後就是訂婚宴。
夠了。
6.
接下來十二天,我過的是兩個人的日子。
白天的趙敏,笑著跟周俊明商量婚禮流程、跟酒店對接選單、跟雙方父母通電話。
晚上的趙敏,在他睡著之後,一項一項推進收網清單。
第一件事:酒店投影裝置。
我跟酒店負責人說,我們訂婚宴要播婚紗照做影片回憶,需要用他們的投影裝置。
“沒問題,趙小姐。我們提前幫你除錯。”
“我自己帶隨身碟,到時候我來插就行。不用你們管內容。”
“好的。”
隨身碟裡的內容他不需要知道。
我準備了兩個隨身碟。
一個是真的婚紗照合集。標籤寫“播放用”。
一個是周俊明的出軌日記截圖、信用卡消費明細、酒店開房記錄。標籤也寫“播放用”。
兩個隨身碟長得一樣。
我把第二個放在化妝包最裡層的暗格裡。
第二件事:何文靜的父母。
這個不難。
何文靜家在安徽阜陽。她爸媽的聯絡方式我有——三年前她爸住院的時候,是我聯絡的。
我給何文靜媽打了個電話。
“阿姨,我是趙敏。文靜的大學同學,之前文靜讀研的時候咱們聯絡過。”
“哎呀小趙啊!文靜常提起你,說你對她最好了。”
這句話紮了一下。但我沒停。
“阿姨,我下週訂婚,想請您和叔叔來喝杯喜酒。您放心,路費我出,酒店也給你們訂好了。”
“這怎麼好意思......”
“您跟叔叔就當來省城玩兩天。
文靜也會來。”
“那行,謝謝你啊小趙。”
掛了電話。
何文靜不知道她父母會來。
第三件事:也是最難的一件事——不能被周俊明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