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贏家_第3章 可現在不同了
可現在不同了。
人總要為自己考慮,不是嗎?
於是,我拿出手機,撥打了 110:
「您好,我要報案。我家請的護工涉嫌違規從業,隱瞞自身情況,導致我婆婆病危,我要求警方介入調查。」
一個小時後,我和兩位帽子叔站在婦幼保健院的走廊上。
門虛掩著,裡面傳來輕柔的聲音:
「來,再吃一口,不燙了......」
窗戶內,周沉正坐在床邊,端著一碗粥,一勺一勺地餵給床上的女人。
小林靠在床頭,臉色紅潤,嘴角帶著羞澀的笑。
床頭櫃上擺著水果、營養品,還有一束鮮花。
畫面很溫馨。
曾幾何時,周沉在我生病的時候,也會這樣對著我笑。
會親手給我熬粥,會守在床邊一夜不合眼,會握著我的手說「有我在,別怕」。
這一晃,就是十八年。
如果早一點......
哪怕五年?
不,三年。
只要他早三年告訴我,他想要一個孩子。
我也可以放下事業,也可以承受痛苦,也可以滿足他想做父親的夢。
可為什麼?
為什麼非要等到我再也生不出的時候,他才後悔?
為什麼非要等到另一個女人懷了他的孩子,他才告訴我人生不夠完整?
原來他不是不想要孩子,只是不想跟我生。
所謂丁克,只是為了穩住原配的幌子。
可法律上認定婚內出軌,需要特定的證據鏈:
床上的親密照片、開房記錄、二人親口承認同居的聊天記錄、親子鑑定。
我一個都沒有。
但無所吊謂。
我要的,就是他不承認。
「周沉先生是嗎?」
為首的員警出示了證件:
「我們接到報案,關於這位林女士涉嫌違規從業,需要了解情況。
」
周沉手裡的勺子噹一聲掉進碗裡。
床上那個女人明顯慌了。
接下來,周沉只有兩條路可以走。
第一條:保下這個女人。
那就得承認二人有私情,承認是他的人。
一旦記錄在案,那就坐實了他婚內出軌的鐵證。
夫妻共同財產,我拿七成。
第二條:跟這女人劃清界限。
咬死僱傭關係,起訴爭奪財產。
可感情沒有破裂的情況下,我根本不可能同意離婚。
我就是要跟他死磕到底。
他別想透過撫養費這個由頭給這對母子一分錢。
現在選擇權給到他。
保情人,就保不住錢。
保錢,就保不住情人。
無論他怎麼選——
他都輸了。
可我萬萬沒想到的是,他竟選擇了第三條路。
5
周沉掃了我一眼,緩緩起身:
「林薇女士不是我請的護工,只是偶爾過來幫忙的朋友。」
我懵了:
「怎麼可能?」
「一週前,是你親口告訴我你請了護工,姓林。現在你跟我說她不是護工?周沉,你跟這個女人究竟是什麼關係?」
周沉一把將我推開:
「姓林的那麼多,我怎麼記得你說的是哪個?倒是你,身為周家兒媳,連我媽的護工都沒見過,也太不稱職了吧?」
就在這時,周沉轉頭看向身後二人:
「同志,既然你們來了,那我正好也有件事需要你們處理。」
我心猛地一沉。
「這位姓林的朋友告訴我,我媽是被我妻子氣得暈倒,這才進了 ICU。請問這種情況,你們管不管?」
病房裡安靜得能聽見輸液管滴答的聲音。
帽子叔抬起頭,目光落在周沉臉上:
「你有證據嗎?」
「當然有。」
周沉從口袋裡掏出手機,點開一段錄音。
我的聲音從手機裡傳出:
「媽,您別激動啊。您不是喜歡小孩子嗎?反正是周家的血脈,不管是誰的,您都應該一視同仁才對......」
我張了張嘴,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周沉收起手機,輕蔑地掃了我一眼:
「警察同志,我母親有嚴重的心臟病,剛做過搭橋手術。醫生說最怕的就是情緒激動,我妻子明知道這一點,還當著我母親的面說這些話,這算不算故意傷害?」
帽子叔搖頭:
「這屬於家庭糾紛,建議你們協商解決。如果需要,可以走法院訴訟。」
我站在原地,突然覺得渾身發冷。
這份出警記錄,竟成了我給自己挖好的墳墓。
將來周沉起訴離婚時,他會拿著這份記錄告訴法官:
「我妻子多次到母親病床前刺激老人,導致母親病情加重,這是她不孝順的鐵證。」
我的籌碼,少了一張。
周沉重新端起碗,舀了一勺粥,輕輕吹了吹,遞到林薇嘴邊。
他用餘光掃了我一眼:
「江遙,多餘的話我一句都不想多說,咱們法庭見。」
我死死咬著後槽牙,看著床上一坐一躺的兩個人。
他們的表情,像極了一直笑到最後的反派。
我轉身,一步一步走向門口。
走廊裡冷白的燈光刺得眼睛發酸。
經營了十八年的婚姻,一夜間,就輸得徹徹底底。
6
我來到便利店,買了兩罐啤酒。
坐在馬路牙子上,自顧自地喝了起來。
男孩蹲下身,拿起另外一罐:
「現在要我做什麼?」
我掃了他一眼:
「把自己藏好,就是幫了我最大的忙。」
很快,周父急匆匆地趕了回來。
周母也成功度過危險期。
而我,被徹底架空。
公司給我辦了停職。
三天後,法院的傳票送到了我手中。
離婚糾紛。
起訴理由是:感情破裂。
隨附的證據材料裡,周沉提交了那段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