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贏家_第3章 可現在不同了

最後的贏家發布時間:2026-05-13作者:愛神巧克力

可現在不同了。

人總要為自己考慮,不是嗎?

於是,我拿出手機,撥打了 110:

「您好,我要報案。我家請的護工涉嫌違規從業,隱瞞自身情況,導致我婆婆病危,我要求警方介入調查。」

一個小時後,我和兩位帽子叔站在婦幼保健院的走廊上。

門虛掩著,裡面傳來輕柔的聲音:

「來,再吃一口,不燙了......」

窗戶內,周沉正坐在床邊,端著一碗粥,一勺一勺地餵給床上的女人。

小林靠在床頭,臉色紅潤,嘴角帶著羞澀的笑。

床頭櫃上擺著水果、營養品,還有一束鮮花。

畫面很溫馨。

曾幾何時,周沉在我生病的時候,也會這樣對著我笑。

會親手給我熬粥,會守在床邊一夜不合眼,會握著我的手說「有我在,別怕」。

這一晃,就是十八年。

如果早一點......

哪怕五年?

不,三年。

只要他早三年告訴我,他想要一個孩子。

我也可以放下事業,也可以承受痛苦,也可以滿足他想做父親的夢。

可為什麼?

為什麼非要等到我再也生不出的時候,他才後悔?

為什麼非要等到另一個女人懷了他的孩子,他才告訴我人生不夠完整?

原來他不是不想要孩子,只是不想跟我生。

所謂丁克,只是為了穩住原配的幌子。

可法律上認定婚內出軌,需要特定的證據鏈:

床上的親密照片、開房記錄、二人親口承認同居的聊天記錄、親子鑑定。

我一個都沒有。

但無所吊謂。

我要的,就是他不承認。

「周沉先生是嗎?」

為首的員警出示了證件:

「我們接到報案,關於這位林女士涉嫌違規從業,需要了解情況。

周沉手裡的勺子噹一聲掉進碗裡。

床上那個女人明顯慌了。

接下來,周沉只有兩條路可以走。

第一條:保下這個女人。

那就得承認二人有私情,承認是他的人。

一旦記錄在案,那就坐實了他婚內出軌的鐵證。

夫妻共同財產,我拿七成。

第二條:跟這女人劃清界限。

咬死僱傭關係,起訴爭奪財產。

可感情沒有破裂的情況下,我根本不可能同意離婚。

我就是要跟他死磕到底。

他別想透過撫養費這個由頭給這對母子一分錢。

現在選擇權給到他。

保情人,就保不住錢。

保錢,就保不住情人。

無論他怎麼選——

他都輸了。

可我萬萬沒想到的是,他竟選擇了第三條路。

5

周沉掃了我一眼,緩緩起身:

「林薇女士不是我請的護工,只是偶爾過來幫忙的朋友。」

我懵了:

「怎麼可能?」

「一週前,是你親口告訴我你請了護工,姓林。現在你跟我說她不是護工?周沉,你跟這個女人究竟是什麼關係?」

周沉一把將我推開:

「姓林的那麼多,我怎麼記得你說的是哪個?倒是你,身為周家兒媳,連我媽的護工都沒見過,也太不稱職了吧?」

就在這時,周沉轉頭看向身後二人:

「同志,既然你們來了,那我正好也有件事需要你們處理。」

我心猛地一沉。

「這位姓林的朋友告訴我,我媽是被我妻子氣得暈倒,這才進了 ICU。請問這種情況,你們管不管?」

病房裡安靜得能聽見輸液管滴答的聲音。

帽子叔抬起頭,目光落在周沉臉上:

「你有證據嗎?」

「當然有。」

周沉從口袋裡掏出手機,點開一段錄音。

我的聲音從手機裡傳出:

「媽,您別激動啊。您不是喜歡小孩子嗎?反正是周家的血脈,不管是誰的,您都應該一視同仁才對......」

我張了張嘴,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周沉收起手機,輕蔑地掃了我一眼:

「警察同志,我母親有嚴重的心臟病,剛做過搭橋手術。醫生說最怕的就是情緒激動,我妻子明知道這一點,還當著我母親的面說這些話,這算不算故意傷害?」

帽子叔搖頭:

「這屬於家庭糾紛,建議你們協商解決。如果需要,可以走法院訴訟。」

我站在原地,突然覺得渾身發冷。

這份出警記錄,竟成了我給自己挖好的墳墓。

將來周沉起訴離婚時,他會拿著這份記錄告訴法官:

「我妻子多次到母親病床前刺激老人,導致母親病情加重,這是她不孝順的鐵證。」

我的籌碼,少了一張。

周沉重新端起碗,舀了一勺粥,輕輕吹了吹,遞到林薇嘴邊。

他用餘光掃了我一眼:

「江遙,多餘的話我一句都不想多說,咱們法庭見。」

我死死咬著後槽牙,看著床上一坐一躺的兩個人。

他們的表情,像極了一直笑到最後的反派。

我轉身,一步一步走向門口。

走廊裡冷白的燈光刺得眼睛發酸。

經營了十八年的婚姻,一夜間,就輸得徹徹底底。

6

我來到便利店,買了兩罐啤酒。

坐在馬路牙子上,自顧自地喝了起來。

男孩蹲下身,拿起另外一罐:

「現在要我做什麼?」

我掃了他一眼:

「把自己藏好,就是幫了我最大的忙。」

很快,周父急匆匆地趕了回來。

周母也成功度過危險期。

而我,被徹底架空。

公司給我辦了停職。

三天後,法院的傳票送到了我手中。

離婚糾紛。

起訴理由是:感情破裂。

隨附的證據材料裡,周沉提交了那段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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