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惡的模仿犯_第6章 胡小麗啊胡小麗
胡小麗啊胡小麗,你他孃的真是個天才,到底誰他媽的才是模仿犯?
所以,你給我定的原罪是「憤怒」。
那你呢?
胡小麗,你這個臭女人。
你覺得,你的原罪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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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警官視角:
我一直以為富婆周冬梅對應的是「色慾」。
她一直仗著自己有錢,每日聲色犬馬,縱情歡愉,在自己的大圓床上招攬著不同的年輕男人。
可直到胡小麗死後,我串聯起一切,還原了真相,才發現幾乎所有人都和當年的一起陳年案件有關時,我才發現,我錯了。
而且是大錯特錯。
胡小麗是一個農村女孩,初中就輟學了。
可她當年不管是小學還是初中,幾乎都在鎮上年年第一,是個頂頂聰明的姑娘。
她本該擁有光明的未來,可偏偏她出生在北方的偏遠農村。
在這樣的地方,一個女孩,上面有個哥哥,處境可想而知。
家裡想拿她給哥哥換個嫂子,十四歲的胡小麗不服命,假意答應,卻連夜跟著村裡一個比她大幾歲的青年跑了。
發誓在就算在外面餓了死,也絕不回來。
兩個人都是孩子,一個十四,一個剛成年,還是逃出來的。
胡小麗沒有身份證,坐不了車,住不了房,身上沒錢。
東躲西藏,撿過破爛,要過飯,當過洗頭妹,日子過得像苦瓜拌著糖精。
可兩人相依為命,胡小麗竟覺得日子比在家裡甜。
哪怕那甜,是工業糖精。
胡小麗和青年同居多年,連孩子都生了,自己才剛成年。
所以更談不上打什麼結婚證。
如果不是後來的青年染上了酗酒的惡習,以胡小麗的勤勞勁,他們的生活,慢慢伴著時光,往前匍匐著挪,也總有見到一點光亮的時候。
是的,你可能已經猜到了。
那個一起私奔的青年,就是王大志。
也就是這起連環殺??案中,對應「懶惰」的,那個全身輸液灌注飛天茅臺,酒精中毒而死的,第一個受害人。
王大志每次酗酒後,就會無休止地打人、要錢。
用工業膠帶把人纏起來,就會完全喪失反抗能力的做法,胡小麗就這麼被動學會了。
像個「蠶蛹」,只有一對眼珠子,在女兒的哭聲中,絕望地透著血紅。
就這樣,胡小麗一邊照顧孩子一邊打零工掙錢,供王大志喝酒,夜裡還要被打被折騰,渾身上下沒有一塊好皮。
於是,她滿十八歲那年,胡小麗終於下定決心,抱著女兒笑笑連夜跑了。
王大志找了她一段時問後,換了幾個城市,和另一個女人同居登記,過了幾年安生日子後,也因為酗酒,妻子跑了。
他的身邊早已沒有人知道胡小麗存在過的痕跡。
所以我們剛開始排查人際關係,查到了王大志的妻子,卻無法查到胡小麗和王大志的這層關係。
兩個人,原本可以像兩根平行線一樣,再無交集。
胡小麗帶著孩子打著零工,苦哈哈地熬著,可有女兒相伴,日子真正有了奔頭。
女兒最喜歡的就是蝴蝶結和公主裙。
胡小麗摳出自己的早飯錢也會給女兒買,她哄著女兒說,她會慢慢攢錢,以後有了自己的房子,給她打造一個夢幻衣櫃。
就像女兒在精品店窗戶裡看到的一樣!
她再也不用趴在那裡眼巴巴地看了。
女兒圍著她蹦蹦跳跳地鼓掌跳圈圈,笑聲比鈴鐺都好聽。
胡小麗看著女兒,覺得日子真甜,蜜糖一樣的甜。
直到那一年,笑笑七歲,不可能再掛在褲腰帶上帶著了,耽誤不起了,她必須要上學了。
可女兒出生的戶口是落在王大志那的。
她糾結輾轉了一夜,撥打了王大志當年的那個號碼。
可這個電話,卻成了她後半生的噩夢。
王大志開始挺意外的,沒想到她會主動來找自己。
很快,他柔聲細語地說自己已經戒酒了,還結婚了,不像從前那麼混了。
笑笑是他的女兒,是他王家的骨血,他不可能不管。
他會擔起做父親的責任。
再次見到昔日的戀人憨厚的臉,胡小麗想起一起逃離家鄉、相濡以沫的日子。
心裡五味雜陳,眼淚橫流。
笑笑已經記不得王大志,有點害怕地躲在胡小麗身後。
要辦理入學,需要回村一趟,胡小麗想到父親和哥哥的嘴臉,不敢踏入,只好等著。
王大志牽著一步三回頭的笑笑踏入了村裡。
可胡小麗萬萬沒想到,那就是她和女兒的最後一面。
兩個當事人都已經不在了,可誰也沒想到,最瞭解胡小麗後來心路歷程的,竟然是那個模仿犯。
模仿犯叫林斌,姓「林」叫「斌」的變態可真是多。
被捕後,他比我們預想的配合得多。
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還說不是他乾的,他絕不背鍋。
審訊時,他開口的第一句就是:「那娘們耍我!」
熟悉胡小麗的人,對她的評價都很統一:漂亮、老實、本分、沉默寡言。
可到了林斌這,他幾乎破口大罵:「我呸,她沉默寡言?明明是個祥林嫂!不對,唐僧!」
「那張嘴,絮絮叨叨,自言自語,沒完沒了地對著我說話,根本不管我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