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三百塊錢生活費被拒後,我換掉了偏心父母_第7章 7

漲三百塊錢生活費被拒後,我換掉了偏心父母發布時間:2026-05-01作者:不才

幾年不見,他們的頭髮幾乎全白了,和普通老人無異,李建明的背駝了不少,手裡拎著好幾個大袋子,劉玉琴往我手裡塞了個紅包,討好的朝我笑:

“亦安,新年快樂!這是媽媽給你準備的紅包,我們沒有別的意思,就是想來看看你。”

我心情平靜:“嗯,我挺好的,沒事你們可以走了。”

我將紅包放回去,劉玉琴急了:“亦安,你以前不是很想要紅包嗎?我專門給你準備的,你是不是嫌錢太少了……”

她指著那幾個大袋子:“我記得你以前特別喜歡吃零食,每次都吃不夠……這裡面還有衣服,以前是我不好,只顧著亦知,忽視了你,這些你收下好嗎?”

我抬頭看了她一眼。

是啊,我小時候特別想要紅包。

過年的時候,李亦知收到的紅包兩隻手都拿不下,他們還會帶李亦知去大超市,買各種各樣的零食和玩具。

我望著空空的手心,鼓足勇氣對劉玉琴說:“媽,我的紅包呢?”

我想,哪怕只給我十塊錢,我都滿足了。

那時她是怎麼和我說的?她像盯怪物一樣瞪了我好幾分鐘,然後指著鼻子罵:

“你居然還好意思開口?你怎麼不鑽錢眼裡?真物質!小小年紀就不要臉!”

我愣住了,李亦知和李建明竊竊私語,那種鄙夷的眼神我能記一輩子。

零食有很多,但李亦知哪怕吃吐,寧願把喝不完的飲料倒進廁所,都不會分我一口。

他跑過去告狀,說我偷吃他的零食,我說我沒有,李建明一腳就把我踹翻了,罵我是小偷,永遠上不得檯面。

我拼命反思自己,都是爸媽的孩子,我到底哪點比不上李亦知?

我不夠聰明?長相不夠出眾?不夠乖巧聽話?還是沒有李亦知那麼嘴甜討喜?

直到我一次次在學業上、在生活中超過李亦知,而父母卻仍然不肯關注我,我才恍然大悟:原來一個人不喜歡你,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他們喜歡的並不是李亦知這個人,而是喜歡能讓他們帶出去炫耀的資本,喜歡一個絕對符合他們心意的提線木偶,李亦知就是他們虛榮心的一面鏡子,照射了他們陰暗而卑鄙的內心。

劉玉琴哭成了淚人:“難道就因為當時沒多給你三百塊錢的生活費,你就狠心不要我們了嗎?我們是你的親生父母啊!”

我很無奈,事到如今,他們居然還以為是那三百塊錢的問題。

樹葉不是一天變黃的,人心也不是一天就變涼的,失望攢夠了,自然而然也就離開了。

我冷冷的盯著他們:“把東西拿走,沒事別來騷擾我和我爸媽,要不然我就報警了!”

劉玉琴和李建明不肯動,我一邊把他們往外推,我媽的聲音傳來:“亦安,門口是誰啊?你怎麼還不過來?”

我大聲回答:“媽,沒事,兩個陌生人而已,敲錯門了!”

他們倆的嘴唇哆嗦起來,劉玉琴愣愣的看著我,我趁機砰的一聲關上門。

回到廚房,媽媽示意我看樓下:“那兩個老人在雪地裡站好幾分鐘了,一直往咱家的窗戶看。”

我皺眉,和吞了蒼蠅一樣反胃:“不認識,可能找錯人了吧。”

後來,李建明和劉玉琴又找到負責親子約的工作人員,多次要求和我恢復親子關係,我全都拒絕了。

這天,我在電視上看到一則新聞:一名男生為了追星,逼迫父母去賣血賣腎換錢,父母無力滿足,他就殺了自己的父母,連夜逃到外地,還是鄰居聞到了屍體的臭味,才報警處理。

雖然犯人打了馬賽克,但我還是認出那個人是李亦知,這次,他死罪難逃。

媽媽端來一盤水果,好奇的問我在看什麼,我笑著對她搖搖頭。

我遇到了對我很好的親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我也該放下從前,開始一段新的生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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