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變成了喪屍,感覺家裡最安全。可是門外軍隊馬上就要突圍進來,我怎麼證明自己還有理智!好急!
我用虎口夾起桌上的筆,在紙上笨拙的塗出了六個字。
「我是人 別開槍」
(故事雖虛構,腦洞極大,但感情極真)
我成了喪屍。
在那之前我是個喪失運動神經的死宅寫手,辭職在家寫作。
一三五可樂炸雞,二四六炒麵蓋飯,周天女友做飯。
我這樣的人,會有女朋友?
不妨告訴你,我們在一起七年了,而直到殭屍襲城末日來臨那年,我作為文青的狐狸尾巴才露出來。那時我無故厭世,只有她和故事陪著我。
「很可惜,你的理想不能實現了。」記得我辭職那天,這麼對她說。
「你會知道我有什麼理想?」她白了我一眼。
「哪能不知道啊?你不是一直想做家庭主婦麼?可我的理想呢,是做個軟飯硬吃的作家,而且馬上就要實現了。」
她那時將就了我,兩個人,總得有一個將就另一個。
將就,就免不了爭吵。
實話說,我倆柴米油鹽地過到我變喪屍的那天,感情已經岌岌可危。
喪屍出現的那天晚上,她在公司加班。
夜裡十點,她打來電話讓我洗衣服,說她要凌晨才能回來。
我看著那堆衣服就有些氣悶,喊道:「你那什麼公司,都回家了讓加班就又去加班啊!你趕緊回來,看看老闆能把你怎麼樣?我還不信了。」
「你不想洗就別洗,少來煩我。」
說完,她就掛電話了,再打過去已經關機。
我這人一向小心眼,氣急敗壞地要上她公司找她去。
可剛走出小區我就嚇癱了。
眼前的街燈下人群騷動,沒頭蒼蠅一般東奔西走,汽車開得飛快,無所顧忌地衝向人群,馬路上處處是殘肢斷臂,血肉模糊。
我一下把胃裡的沙拉青菜雞肉和可樂全吐了出來,彎腰時,突然有東西咬住了我的脖子,痛的我四肢抽動。
我屈手用手掌去堵傷口,可溫熱的血流像是水龍頭裡出來的一樣快,直淌到手肘。
回頭看,咬我的是個人,但他僅剩的一隻眼球被血絲包裹住,另一個眼窩黑洞洞的,全身上下到處是傷口,血管鼓脹爆裂。
他弓背擺著頭,尋找著什麼。
我憤怒極了,一腳踹過去,他退了兩步,頭轉過來嗅了嗅又擺開,似乎沒看見我。
我衝上去又是一腳,他仍舊沒理我。
接著他好像找到目標,跑了出去,匯入了一群同樣的怪物中間,往不遠處的商業街去了。
我回頭往小區跑,想找一個安全地方給小七打電話,只求她的手機已經開機。
結果我的手機先響了,她先打了過來。
「你在哪?你在哪?你沒事吧?」
我忙說沒事,可沒能說出來。
我發出的只是嘶啞粗糲的喉音。
我忽然明白,那怪物不理會我,是因為我也成了怪物。
我成了喪屍。
小七哭喊起來:「你在哪啊?我在公安局,一會兒他們安排我們出城,你在哪?我好怕!你趕緊來……」
我試圖回應她,即刻聽到自己發出的恐怖聲音。我手上的血管漸漸浮腫起來,左手開始痙攣。
過了好久,我聽到她仍在哭泣,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2
我是這座城市唯一一個有人性的喪屍,但我不是人。
我敲碎家裡的鏡子,省得它總提醒我這個事實。
我的肌肉扭曲,有些萎縮了有些卻異常發達;我的皮膚剝落,痛感消失;我的眼球被線團一樣的血絲包裹,世界一片猩紅。
沒有了電和網,剩些書。
後來,我找到一臺發電機,能看複製在磁盤裡的幾千部電影。
故事還是一直陪著我,除了失去了小七,一切都沒有變。
這世界也許已經是文明的荒漠,文字失去意義,但我還想寫小說,只有當我思考故事的時候,或者想起小七的時候,我才覺得自己還是個人類。
幾個月後,街上的喪屍都餓得皮包骨。
他們只對人肉有興趣,而我知道袋裝的魷魚絲和薯片也能充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