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流程:高考是怎樣閱卷的?_第二章 又一個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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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熊孩子,估計是真的算不下去了,他居然在答題紙上畫了一個特別標準的圖(真的特別標準),然後寫「根據精確作圖,並測量可得:……」
——這道題目的最終結果是 5,因為他畫的圖實在太精確了,所以他就量出了一個正確結果!
你看,這樣的案例,命題組的老師事先能想到嗎?
根本想不到!
但是在閱卷過程中正兒八經就會出現。
那對於這些非常特殊的案例我們應該如何判分?
這不可能由任何一個老師單獨做決定,我們都會把這些特殊案例反饋給閱卷組長,然後所有老師一起討論,最後將討論決議納入評分細則中。
即便你的案例是一個特殊案例,但這個特殊化的案例在我們的評分流程中會獲得統一認知,如果下一次其他同學出現了和你一樣特殊的答案,我們一定能保證你倆得的分數是一樣的。
就是我們所追求的「公平性」原則在崗前培訓中的體現。
2、三重保護:閱卷流程中的公平性維護
除了在崗前培訓階段的制度設計,我們在真實閱卷過程中也有很多環節可以隨時監控老師對評分細則的把控。
在考高閱卷系統中,每一個監考老師登陸之後螢幕上都有 60 秒的停頓,螢幕上只有一行紅色的字:
「現在已經進入正式評卷階段,你的打分將直接影響考生的最終成績,請嚴格執行評分細則!」
60 秒你什麼都不能幹,只能盯著它看。
每一個閱卷老師都明白,自己面對的不是流水線上的工業產品,每一份試卷背後都是一個十年苦讀的具體的學生。
參與高考閱卷的每一位老師自己也都經歷過高考,還有很多是多年畢業班的執教老師——知道了這些,你就明白網路上那些「隨便改個分」的說法在老師的主觀意願上都是很難成立的。
而且在客觀條件上,老師的判分也會非常謹慎,比如閱卷系統的制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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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個系統設定,就是我們的電子化閱卷系統會「隨機重複」地給閱卷老師發放一些你自己之前改過的試卷。
但是通常而言,如果老師每小時批閱幾百上千份試卷,我們是不可能記住哪一張是自己改過的,但是系統會時不時悄悄的塞給我們一份自己之前改過的試卷,系統的目的就是想要看一下,你同一個人兩次看一張一模一樣的試卷,你判的分數是不是絲毫不差的。
這個分數是不能有任何誤差的,如果你的兩次判分出現誤差,系統馬上對你做一次記錄——同一個人改同一張卷子,兩次的分數居然都不一樣,那說明你肯定是對評分細則理解有問題的,如果你總是出現這個問題,那閱卷組長就會把你叫出去單獨談話,看看你到底是怎麼回事兒。
第二個系統設定叫做「雙人確認」。
這可能是流傳最廣的一個設計,很多同學都聽過這個說法:就是你的每一份試卷系統都至少會分發給兩位老師的打分,100 萬份試卷我們至少要批閱 200 萬次,儘管這樣讓我們整體的工作量直接翻倍,但這是必要的工作。
對於每一道題目,系統都會設定一個容錯率——這個分數通常是 1 到 2 分,往往跟這道題目的總分值相關——比如高考數學全國卷的大題都是 12 分,那麼它的容錯率一般是 2 分。
當兩位老師批閱同一道題目後,系統會比較這兩個老師評分的差值,如果這個差值不超過容錯率,那麼一個學生的最終得分將會是這兩位老師打分的均值:比如說一張試卷,我認為這位考生應該得 8 分,然後另外一個老師認為這一張試卷應該得 9 分,那麼這是可以的,這個學生最終得分會是 8.5 分;
但是,如果兩位老師對同一道題目的評分超過容錯率,那麼系統會引入第三位閱卷老師打分,並且對比這三位老師的差值,取相鄰最小的那兩位老師的分值平均:比如一張試卷,我認為只能得 5 分,另外一個同學老師認為這其實是一份 8 分的試卷,那這時系統就會引入第 3 個老師來進行評分,假如第三個老師認為這是一個 6 分的試卷,那麼系統會在 5,8,6 這三個資料之間比對,很明顯 5 和 6 差值更小,所以這個學生最終得分是 5.5 分。
這個時候,那個打 8 分的老師實際上判分作廢了——這個在我們的行話裡叫做「廢卷」,廢卷的意思是,你的評分和自己的同行之間出現了特別大的偏差,在剛剛的例子裡,大多數人都認為這是一個 5-6 分的試卷,你怎麼就認為它值 8 分呢?這肯定是你對評分細則的理解有問題,所以如果一個老師判出的廢卷率太高的話,你仍然會被閱卷組長叫出去單獨談話。
當然有些時候你會問:如果三個老師打出來的分數是一個等差數列怎麼辦呢?比如剛剛的那個例子,如果第三個老師打出了 11 分——5,8,11 這三個分數誰也不比誰更近,相當於三個老師對於同一個試卷的認知非常離散,怎麼辦呢?
首先你可以想象這樣的情況在真實情境下是很難出現的,總共 12 分的題怎麼會出現這麼離散的差異化評分呢?
但如果真的出現這種情況,這張試卷就會被提交到閱卷組組長那裡進行仲裁。
通常而言遇到這種情況閱卷組長會把評分的三位老師叫進來聽一聽每一位的決策過程,綜合考慮給出一個最合適的分數。
最後,還有一種非常特殊的情況,就是我們會在閱卷過程當中碰到一些在最初版本的評分細則之外的解法,它是正確的解法,但在我們的評分細則之外——這種情況在解析幾何還有導數的大題當中經常碰到。
遇到這種在評分細則上不存在的解法,我們閱卷組的老師是沒有許可權直接判分的——我們這時會點選閱卷系統中的「問題卷」,將這份試卷直接提交到閱卷組長那裡。
如果這種特殊解法只是偶爾出現,比如一個上午全場已經改完幾萬份試卷才出現一兩次,那麼這種問題我們會在下午閱卷開始前召開分析會議,召集全體老師來討論一下這種解法應不應該給分,應該給多少分。
然後,這個標準一旦達成,我們就會形成一個決議,把這個決議補在我們的《評分細則》後面,以附錄的形式發放給每一個老師,等於這個所謂的「特殊解法」也被納入到了評分細則的範圍之內,我們的以後如果遇到類似的情況,也要根據評分細則執行判分。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這種特殊解法非常普遍,一個上午閱卷組長就收到了十幾份關於這種解題方法的問題卷——那麼這時閱卷組長是可以直接叫停全體老師,直接開始針對這種解法展開討論的,等於把本應該在下次閱卷工作開始前的討論會議提前舉行。
你可以看到:整個閱卷的流程是非常標準化的。
3、閱卷人的制約:規則、流程與《評分細則》
任何一位閱卷老師都並沒有決定別人命運的權力——我們也受到各種制約:你的判分需要被同行評閱,你的誤差會被系統記錄,你也不能獨自對《評分細則》中不存在的解法直接給分。
總之,閱卷老師手中的權力非常有限,高考閱卷是一個十分單調,甚至比較枯燥的工作。
我曾經聽過一個笑話:一個閱卷老師對自己的學生說,閱卷是一份非常枯燥的工作,和富士康的流水線工人一樣做的都是重複的體力勞動。
他的學生問:老師,你在閱卷組裡具體做什麼的呀?
這位老師說:我負責把答題卡塞進讀卡器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