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牆裡的骸骨_第十四章 同樣
同樣,有一個戴小丑面具的男人,每天都會來看我,給我送些吃的。
同樣,他不跟我說一句話。
我真是做夢都想不到,噩夢竟然在自己身上重演了!
那個戴小丑面具的男人,用盡各種手段來折磨我,比如讓我吃餿飯,逼我學狗叫,還幾天幾夜不讓我睡覺……總之從肉體到精神,都被他摧殘得血肉模糊。
他讓我覺得,我根本就不配為人!
我想跟晚晴學習,挖個洞逃出去,可這裡的床是榫卯結構,一根釘子都沒有,更要命的是,四面牆壁都是堅硬的鋼板!
我試圖偷襲那個男人,卻不是他的對手,他不但殘忍地打斷了我的腿,還給我的脖子上拴了一條粗大的鐵鏈……想從這裡逃出去,簡直比登天還要難!
我終於知道,什麼叫做「絕望」了!
我拒絕進食。
我想死。
男人卻衝我亮出了一張照片。
照片上的人,是我可愛的兒子鍾愛!
他又把照片翻過來,向我展示上面的兩行字。
也許
你不介意多一個人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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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怕死。
但我捨不得兒子。
所以,我放棄了一切掙扎,從此卑躬屈膝地苟活著,就像一條狗。
每隔一段時間,男人都會給我一張孩子的照片。
照片裡的鐘愛,一天天地長大,而我身下的床板,也漸漸地被「正」字劃滿……
5 年 183 天。
400 多個正字。
每一劃,都蘸著我的血與淚。
我以為我這輩子都別想出去了。
他卻放了我。
第 5 年零 183 天的那個晚上,男人突然蒙上我的眼,把我丟到了外面。
我撕掉了眼罩,激動地環視著四周,那一種感覺,叫做恍如隔世……
男人給我留下了一樣東西,一個陌生人的身份證。
衛海,是身份證上的名字。
我翻來覆去看了半天,不明其意。
直到我的視線,落在對面的玻璃窗上……
映在窗上的那張臉,竟然跟身份證上的一模一樣!
我的臉被換了。
換成了一個陌生人的臉。
原來,五年的囚禁並不是盡頭。
那個戴小丑面具的男人,給我判了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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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了?為什麼坐在這裡?」
就在我失魂落魄的時候,突然聽到一個溫柔的聲音。
我回眸,如遭雷擊。
面前是個蛋糕店,晚晴從裡面走了出來,她穿著店員的制服,身上散發著烘焙的甜香……
我知道,我為什麼會被丟在這裡了!
因為她在這裡!
「為什麼不說話?你需要幫助嗎?」晚晴打量著我,用一雙看陌生人的眼神。
她,已經完全認不出我了!
而我,也不敢跟她表明自己的身份。
那樣的話,很可能會造成無法估量的可怕後果!
所以,我只能按照既定的劇本往下走……
我告訴晚晴,我叫衛海,來這裡找工作被騙,錢也被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