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墜毀時乘客是什麼樣的感覺? - 知乎_第三章 此前
此前,由於缺乏獨立專業的調查組織等原因,國內的空難事故調查飽受詬病,一直沒有公開過詳細的調查報告,上一次的包頭空難公佈了事故原因,已經算是很大的進步了。
那麼這一次,調查結果會被公之於眾嗎?
空難發生後,網際網路上到處是關於齊全軍素質低下、見死不救的新聞,民航局局長在民航系統電話會議上,發出「從初步暴露的問題來看,事故的核心問題集中在人員資質、飛行員的能力」「飛行員在落地時,起碼的標準和規章都沒有做到」等言論。
事故調查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著,而在這時,河南航空及其暴露的問題,首先進入了公眾視野。
空難發生的第二天,河南航空的總經理被免去職務,河南省政府否認持有河南航空的股份,否認參與其經營和管理;緊接著,8月27日晚,正式更名不到1年的河南航空,就被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銷了企業名稱登記。
還有一個頗為耐人尋味的細節:8月30日,河南航空推出賠償方案,對每位遇難者一次性賠償96萬元,但前提是,家屬必須簽署《責任解除書》,放棄對案件責任的追訴權。
30名遇難者家屬簽訂了協議,其餘人並不買單,畢竟,真相才是對死者最大的交代。
遇難人員中有27人在14家保險公司投保了人身險,預計賠付1487萬元。
除了航空意外險,按照法律規定,空難受害人還可以獲得航空公司投保的「飛機保險」賠償;此外,乘客的托執行李也有相應的賠償標準。
而河南航空在賠償之前,就被登出了公司名稱,很快又進行了公司重組,這無疑為賠償的程式帶來了麻煩。
是河南航空的原因,導致了伊春空難嗎?
還是另有隱情?
無論如何,這一舉動立刻引發了外界的猜測與關注。
8月26日,河南航空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劉航,在新聞釋出會上鞠躬致歉圖片來源:新華社河南航空的前身為鯤鵬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鯤鵬航空」),而鯤鵬航空則是屬於深圳航空和梅莎航空集團(美國最大的支線航空公司)等公司的支線航空公司。
支線航空是指短距離、來往於中小城市之間的航空,飛機座位數通常在50-110座之間,飛行距離主要在600-1200公里。
鯤鵬航空為何會更名為河南航空呢?
這不得不說到當年支線航空的擴張了。
2009年以來,在中國民航局的大力推動之下,多個地方政府與各大航空公司合作,大力開發支線航空,河南航空、河北航空、天津航空、成都航空、昆明航空等相繼成立。
這一舉措可謂互惠互利,航空公司可以領取多項補貼,也有利於地方政府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招商引資,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鯤鵬航空也是一波三折,最後將總部從陝西西安,遷到了河南鄭州。
但急於發展的支線航空,卻遇到了瓶頸。
由於支線航空座位少、起降頻繁等原因,導致運營成本增高,大多出現虧損狀況。
於是,很多支線航空公司不斷降低成本,比如安全培訓簡單化、飛行員門檻降低、機場設施不完備、減少機組配備人員等等。
當時,黑龍江一共開通了8個支線機場,其中之一就是林都機場。
作為這種擴張的產物,林都機場2008年開始建設,2009年正式通航,機場跑道尚未安裝盲降系統就開放了運營,有報道宣傳稱,林都機場「創造了中國民航史上的奇蹟」。
諸多的安全隱患,早就透露出了危險的訊號。
2010年1月至7月,民航系統全行業共發生103起事故症候,其中17起由違章違規的人為原因引起。
由於事故並未造成重大影響,一直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為了改善運營,地方政府和一些航空公司想出了一個辦法:成立支線模擬航空公司。
支線模擬航空公司並非真正意義上的航空公司,而是地方政府與各支線航空公司合作的一個機構。
比如此次伊春空難的航班,看上去是由河南航空經營,其實是由黑龍江支線模擬航空公司主導,他們負責這條航線的設計和宣傳,還有租賃河南航空的飛機;而河南航空除了提供飛機和機組人員,還要對飛機進行維修、維護。
航線盈利後,雙方再進行利益分配。
這些模擬航班的飛行員很多都是從外地調來,並不熟悉當地地形,比如齊全軍和朱建州就是從深圳航空調集過來;另外,這些租賃飛機的安全保障能力也相對較弱。
月成立,空難發生前不久,黑龍江正在為這些支線模擬航班進行大規模宣傳,其中哈爾濱至伊春的航線,剛剛開通半個月。
這條航線每週有3次航班,都在夜間飛行,VD8387之前,這條航線已經執行了7次航班。
中國南方航空早在一年前也飛過哈爾濱至伊春的夜間航線,但飛行不到一個月,他們發現這裡的地理環境很複雜,且夏季多雷雨、秋季多霧,安全難以保證,於是就改成了日間飛行。
在《南航黑龍江分公司安全技術通告》第89號檔案中,有一條「關於伊春林都機場執行安全措施」,規定9月1日以後,伊春機場原則上不飛夜航。
難道河南航空對此並不知情嗎?
當然不是。
對於這種所謂「原則上」的規定,很多支線航空公司並沒有認真對待,這類管理上的疏忽隨處可見,民航界對於此種弊病一直憂心忡忡,甚至早就有人猜測:誰家的飛機會出事,會在什麼時候出事?
伊春空難發生後,黑龍江支線模擬航空公司開始了停航整頓,河南航空旗下的5架E190全部停飛。
無論如何,經營管理上的漏洞埋下了伊春空難的禍根,但對於此次事故直接原因的猜測,仍然眾說紛紜。
直到將近2年後,2012年6月29日,國務院調查組公佈了調查報告,真相才變得明晰。
四」特別重大飛機墜毀事故調查報告》是我國公佈的首個空難調查報告。
這份報告將伊春空難的直接原因歸結於VD8387的機組人員,機長齊全軍負主要責任。
按照河南航空《飛行執行總手冊》的規定,機長首次執行伊春機場飛行任務時,能見度最低標準為3000米,而當空管員告知其能見度為2800米時,齊全軍仍然實施了進近。
同時,機組人員違反了民航局《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執行合格審定規則》,在飛機進入輻射霧、未見跑道,且未建立著陸目視參考的情況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實施著陸;在飛機出事之前,機組人員沒有采取復飛舉措,繼續盲目著陸,造成事故發生。
此外,調查報告還總結了四點「間接原因」,包括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深圳航空的投入和管理不足、民航管理機構監管不到位、民航中南地區空中交通管理局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其中,河南航空的管理疏忽,主要是對齊全軍飛行資質的稽核問題。
據調查,齊全軍長期存在飛行操縱技術粗糙、進近著陸不穩定等問題,其超限事件數量大、種類多、時間跨度長,尤其是與進近著陸相關的進近坡度大、偏離或低於下滑道、下降率大、著陸目測偏差大,頻繁出現,河南航空有失察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