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殯儀館奇案:雇兇殺人反被殺_第四章 張本嶺交代了一切原來

張本嶺交代了一切

原來,2009 年底,張豔麗和張本嶺大吵一架離家出走後,張本嶺透過調取張豔麗的手機通話記錄,發現妻子與王希員通話異常,懷疑王希員與妻子之間關係不正常。

張本嶺計劃著先找到王希員,並將其制服,從而瞭解王希員與妻子之間關係的真相,並將此想法告訴了朋友李文西。

李文西聽後表示同意,願意幫助張本嶺制服「姦夫」。

2010 年 3 月 9 日上午,張本嶺將王希員約到了他的門市部,李文西之前已在此等候。

在門市部裡,王希員不承認自己和張本嶺的老婆有不正當關係,隨即倆人發生爭吵,張本嶺、李文西二人互相配合,用棍子朝王希員頭部砸擊數下,致王希員當場死亡。

本來張本嶺以為只是把王希員砸暈了,過會就能醒過來的,所以把他抬到了一個長椅上,沒想到王希員再也沒醒來,長椅上的坐墊沾滿了鮮血。

發現王希員死後,在張本嶺的提議下,張李兩人決定將王希員的屍體火化滅跡,隨即把屍體裝入了屍體袋中,並收拾好了案發現場,還丟掉了長椅上被鮮血浸透的坐墊。

當天下午,兩人利用張本嶺以前幫人補辦火化證明時留在手裡的樂陵市鄭店鎮東街村介紹信,冒用丁老伯的名字將王希員的屍體運到臨縣殯儀館火化。

當地的火化流程是,運屍體的人把屍體送到火化爐附近,再去業務室辦火化手續,同時,火化工把屍體送到火化爐裡火化。

根據當地的風俗,周邊縣來的屍體都是遮著臉,用屍體袋包著進行火化的,是否露出臉來由送屍體的人操作,火化工不管。

因此,王希員的屍體就這般被輕易地火化掉了,得到骨灰後,張本嶺又開車到善化橋下,把王希員的骨灰丟進了馬頰河裡。

真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難怪警方找了兩年多都找不到王希員。

過了幾天,張本嶺怕事情暴露,就用王希員的手機群發了一些簡訊,以為一切都做得天衣無縫的他,最終還是落入法網。

警方隨後在張本嶺門市部的長椅後面,提取到了人血,留下該人血的個體與王希員大女兒有親緣關係,也就是說,椅子後面的人血正是王希員的。

最後的審判

張本嶺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張豔麗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韓寶山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李文西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人員觀察團」的成員在查閱此案的判決書時發現:張本嶺的辯護人認為王希員與張本嶺的妻子保持情人關係,並多次僱兇殺害張本嶺未遂,在本案的起因上有重大過錯,對張本嶺可從輕處罰,但是未被採納。

至此這個荒唐的案中案終於結束了,情夫僱兇殺人,卻沒想到反被殺,而殺手呢?為了金錢互殺。

如果不是警方鍥而不捨的細緻偵查,張本嶺利用職務之便犯下的罪惡可能真的會瞞天過海罷。

本案資料來源:

《張本嶺等故意殺人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天網》2014 年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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