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殯儀館奇案:雇兇殺人反被殺_第三章 還有個村民曾經也說過

還有個村民曾經也說過,2010 年 3 月 8 日那天,王希員向其借錢,3 月 9 日晚他帶了 5000 元錢去王希員家,但是王希員竟然不在家。

過了五六天,他的手機上也收到了王希員手機發來的簡訊,他也立即打回去,對方電話無法接通,此後再沒有見到王希員。

一切現象都顯示,王希員不是有準備地出去躲債的,他消失的真正時間是 2010 年 3 月 9 日,實際上,破案的有利線索並不在這裡,而是在王希員發簡訊的稱呼上。

他給數位老少爺們發了簡訊,但是其中有相當大的一部分人並不是他的平輩,而是長輩。

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的警方察覺到簡訊中有兩個字不對勁,王希員稱所有人都是「兄弟」。

山東人或熟悉山東的朋友們都知道,山東是孔孟之鄉,特別注重禮儀禮節,尤其是內陸地區,更是講究。

在當地,不會有小輩人稱呼長輩為「兄弟」的事情發生,這種禮節已經根深蒂固的刻在了山東人的骨子裡了,就像山東人請客吃飯,一定會按照主陪副陪大客二客等這種「規矩的做法」入座一般。

因此,警方懷疑這條群發的簡訊並不是王希員發的,而是另一個人用他的手機發出來的,因為那個人並不知道通訊錄裡的哪個人是平輩,哪個人是長輩!

會是韓寶山嗎?也許他殺死同鄉拿了佣金後,又對王希員下了手?

事實證明,不但韓寶山不承認,天津警方也提供了韓寶山 2010 年 3 月份不在山東地區的證據。

事已至此,商河縣警方又想到了轉變偵破思路,如果說偵破韓本立屍源的時候用了逆向思維,那麼查詢王希員的時候,是不是也應該這樣做?!

如果王希員被害了,誰最希望他死?

於是,警方把嫌疑人目標轉移至了被害人老張,也就是張本嶺的身上!

與此同時,有位警員也想起一句細思極恐的話。

在一次與張本嶺溝通的過程中,張本嶺曾說過那姓韓的殺手很蠢,如果是他殺了人,絕不會把屍體扔到井裡,直接一把火燒了多好,不留痕跡。

燒了?燒了!

張本嶺的工作不就是拉著屍體去殯儀館焚燒嗎!?

難道說?張本嶺他……

警方覺得離真相越來越近了。

曾是被害人的老張—張本嶺

曾是被害人的老張—張本嶺

警方再次找到了張本嶺,但是老張一臉無辜的表情,堅稱自己是被害人,怎麼可能殺人呢?

但是警方對張本嶺的懷疑越來越深,因為他太具備作案的動機和條件了。除了在門市售賣花圈、壽衣等物品,張本嶺經常開車運送屍體。

而且,在當地,如果村民正常死亡的話,不需要公安機關出具證明,只需要村委會出具火化證明,拿著這個火化證明去殯儀館進行火化就可以了。

警方懷疑張本嶺殺死了王希員並把他的屍體火化了。

想到這裡,警方馬上趕至當地商河縣殯儀館,仔細翻查王希員失蹤時,前後十天的火化記錄。

結果顯示,那段時間裡,本地殯儀館火化的屍體都是死者本人,並有完整的證明。

但是警方隨即又想到,如果手續齊全,不僅是在本地,在臨縣的殯儀館也是可以火化屍體的。

警方又立即調取了周邊四、五個縣市的記錄,發現在那段時間裡,張本嶺確實拉過屍體至本地和外縣的殯儀館火化,共計五具屍體。

張本嶺拉這些屍體去火化的時候,都留有死亡證明,那些證明都是真的,手續也是完備的,難道警方的懷疑是錯誤的?

還剩最後一道門,只要闖過去,案子就能破,警察們再次趕至殯儀館,把往年的火化記錄也調了出來。

終於,一條重要的線索冒了出來!

2008 年 12 月的時候,一位姓丁的老人在去世後被張本嶺拉至商河縣殯儀館火化,而這個老人的名字,又出現在 2010 年 3 月 9 日,臨縣的一個殯儀館的火化記錄內!

一個老人,能在兩年之內被火化兩次嗎?

顯然是不可能的!

而拉這具屍體到臨縣的人,是張本嶺嗎?

不是,是一個叫「張召起」的人。

但警方很快就弄明白,張召起其實就是張本嶺!因為他運屍體時,給殯儀館留下的機動車駕駛證影印件上的名字是假的,但是簽字處的紅色指紋做不了假,與他右手食指指紋一致。

張本嶺留下的運屍人證明(假名字、真手印)

張本嶺留下的運屍人證明(假名字、真手印)

丁老伯第二次被火化的日期是 2010 年 3 月 9 日,正是王希員失蹤的那一天!

警方迅速趕至丁老伯的家中,丁老伯的親人們都證實,老人確實是在 2008 年去世的,是在商河縣殯儀館內火化的。

那 2010 年 3 月 9 日,被張本嶺拉去臨縣火化的人是誰呢?

警方的懷疑沒錯,正是王希員。

就在王希員指使韓寶山殺死韓本立後的幾天,他就被張本嶺給殺死了。

真相大白

張本嶺交代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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