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管那天我醒了,手撕白眼狼全家_第6章 6

拔管那天我醒了,手撕白眼狼全家發布時間:2026-04-27作者:水母

第二天,我召開了新聞釋出會。

地點,就在我曾經服役的消防總隊大禮堂。

我穿著一身嶄新的消防制服,胸前掛滿了我的功勳章。

我的身後,站著我的老領導,我並肩作戰多年的隊友,還有許多我曾經從火場裡救出來的人,他們都是自發前來的。

顧銘章也來了。

他沒有多說,只是用投影,公佈了孫倩所有造謠小號的IP地址、登入裝置資訊,以及與之關聯的實名認證資訊。

證據鏈清晰完整,無可辯駁。

最後,我走上發言臺,面對著臺下上百家媒體的鏡頭。

我只是舉起右手,敬了一個標準的軍禮。

“我,林嵐,以我胸前的每一枚功勳章起誓。”

“網路上關於我個人作風的謠言,若有一個字是真的。”

“我,自絕於人民。”

我的聲音,擲地有聲。

釋出會的效果是毀滅性的。

輿論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徹底反轉。

等待孫倩的,是誹謗罪的刑事訴訟,以及消防總隊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罪”提起的公訴。

等待她的,將是法律最嚴厲的制裁。

我也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撤銷那份房屋買賣合同。

理由很簡單:孫倩夥同中介,在我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狀態下,以欺騙、偽造證明等手段,騙取我按下了手印,合同自始無效。

法庭上,證據確鑿,孫倩一方毫無還手之力。

周毅還在做最後的掙扎。

他跪在被告席上,對著我,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不停地扇自己耳光,試圖用“母子親情”來綁架我。

“媽,我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你再給我一次機會好不好?我們還是一家人啊!”

我平靜地看著他拙劣的表演,內心毫無波瀾。

我站起身,向法官遞交了一份申請書。

“法官大人,我在此,申請斷絕我與周毅的母子關係。”

全場譁然。

法官也愣住了,他嚴肅地看著我,再次確認。

“林嵐女士,你確定嗎?這在法律上是不可逆的。”

我轉過頭,最後一次,看向周毅那張因震驚和絕望而扭曲的臉。

然後,我斬釘截鐵地回答:

“我確定。”

這兩個字,像兩柄重錘,擊垮了周毅。

他癱倒在被告席上,目光呆滯。

最終,法官的聲音在法庭裡迴響,沒有一絲溫度。

“被告人孫倩,犯誹謗罪、偽造檔案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賠償原告林嵐精神損失費五十萬元。”

孫倩癱在被告席上,嘴裡反覆唸叨著:“三年……三年……”

“……被告人周毅、孫倩與原告林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系在原告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狀態下,受欺詐所為,合同無效,房屋歸還原告所有。”

一直跪著的周毅猛地抬起頭,臉上是徹底的絕望。

房子,沒了。錢,也沒了。

我站起身,平靜地看著法官,遞交了最後一份申請。

法官接過檔案,仔細看完,抬頭嚴肅地看向我:“林嵐女士,你確定要申請與周毅斷絕母子關係?這在法律上,是不可逆的。”

連孫倩都停止了喃喃自語,和所有人一樣,看向周毅。

“媽!媽!你不能不要我!”周毅連滾帶爬地撲到被告席的欄杆前,衝我嘶吼,“我錯了!我真的錯了!你再給我一次機會!你不能沒有兒子啊!”

我看著他,他那張因為恐懼而扭曲的臉,和我記憶中那個陽光的少年,沒有半分重合。

“我確定。”

我斬釘截鐵地回答。

這兩個字,擊垮了周毅。他鬆開扒著欄杆的手,跌坐在地,目光呆滯,嘴巴一張一合,卻發不出任何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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