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秒你覺得合租真難受?_第四章 商量結果是
商量結果是——他姐跟我說:「為了給國超湊這個首付,我爸
媽把棺材本都掏出來了,你覺得加你名字合適嗎?」
「所以我也出一部分首付呀。」我說。
他姐就笑了。
「我家出100萬,你出30萬,房本就要寫上你的名?任誰講
也沒這個道理啊。除非,咱們去做個公證,公證一下房屋產權
的比例……」
在他姐跟我交涉期間,馮國超一直低頭沉默。
我問他:「是不是你也這麼想?」
他說:「麗麗,這個錢不是我自己的。」
我望著馮國超,感覺自己是剛剛才認識他。
我跟他吃苦十年,到頭來,他這麼防著我。
我心灰意冷,跟他說:「咱們算計成這個樣,要不分了算
了。」就這樣,他家最終才同意在房本上加我的名字。
我不知道馮國超的妥協裡,有幾分是為了愛情,有幾分是害怕
真跟我分了手,很難再找到更合適的老婆。
我覺得,沒意思透了。
關鍵時刻,還是羅曉月借了我30萬,讓我湊夠了在六環外買
一間單身公寓的首付款。
我毫不猶豫,買了獨屬於自己的房子。
馮國超對我這個選擇非常不滿。
他說我胳膊肘往外拐,分不清裡外人。
「本來咱倆的公積金還房貸就捉襟見肘,你現在再買一個房,
將來咱們吃什麼喝什麼?」
不同意加我名字的時候,他說首付他家拿得多。
等我買了自己的房,他倒想著婚後讓我幫他還房貸了。
他口口聲聲說愛我,但心裡自始至終,其實只有自己。
倒是羅曉月借我錢,完全是為我著想,只為了讓我在這個城市
更有安全感。
「至少,你跟馮國超吵架了,還有一個去處。」你看,愛情甚至還沒有友情靠譜。
不管怎麼說,我跟馮國超磕磕絆絆,也總算走到結婚這一步。
而這次導致我們差點分道揚鑣的,是彩禮。
3
原本我們計劃:今年過年回老家,就把婚事定下來。
為了配合最新的防疫規定,我們提前跟公司請好了年假。
我媽就是在這個時候打電話來,說了關於彩禮的事。
她先拐彎抹角說了一通——鄰居嫁女兒收了15萬彩禮,「萬
紫千紅一片綠」,取個好彩頭。
最後說,她跟我爸商量了:考慮到馮國超家裡剛買了房,他們
收10萬意思一下就行了。
好傢伙,10萬塊,還只是意思一下。
我毫不猶豫拒絕了。
我說,我跟馮國超為了買房已經傾家蕩產,肯定拿不出這筆
錢。
我媽很不高興。
「我跟你爸把你養這麼大,還供你讀了大學,這些年也沒沾上你什麼光。現在親戚裡道的,明裡暗裡都說我們養了個賠錢貨!你這結婚要是一分彩禮沒有,你爸和我的老臉往哪擱?」
我媽的話,讓我的肺都快氣炸了:
「你們養我這麼大是不假,但我現在不是每個月給你們1000塊錢?你那個好兒子,一個月給你多少錢?我怎麼就賠錢貨了?」
「現在啥都貴,一個月1000夠幹啥使?你別一天到晚就知道心疼你男人,你也心疼心疼你媽。我五十多歲的人了,還得去村裡給人刨樹坑,就為了一天掙那六七十塊,你忍心嗎!」
我都被我媽的話氣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