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死成功是種怎樣的體驗? - 知乎_第五章 第二

」「第二,之前的那個組織紋身是歡喜佛,而這個是梅花,據我們統計,女性紋蝴蝶、玫瑰、梅花等圖案的機率是最大的,而且最喜歡紋在大腿、腰間、還有胸部,說不定小菜和照片裡那個女子在胸口紋梅花只是一個巧合,或者她們兩個是朋友,相約一起去紋身,所以紋的同一個圖案同一個位置。

你自己也說了,那張照片中裸露胸部的女性有兩個,只有其中一個有紋身。

」「其三,一般騙婚都會在婚後數月內卷錢走人或者提出離婚並要求瓜分財產,小菜和大剛結婚幾年了,沒有提出離婚反而懷孕生孩子,這像騙婚的嗎?

」小謝一二三四說下去,我頭頂冒出了豆大的汗珠。

小謝頓了頓,繼續道:「還有最重要的一點,你有沒有問大剛他被小菜騙錢沒?

」我瞠目道:「忘了……」「拜託,還整天說自己是馬欄山福爾摩斯,這都能忘,真佩服你!」小謝無奈道:「一般騙婚必然都是以金錢為目的,那麼詢問疑似受害者是否被騙取錢財,是判斷疑似被告人犯罪行徑是否成立的最重要線索,你連這都沒了解清楚,真是無語!」我內心已經認慫了,但嘴上還是道:「那我作為一個嫉惡如仇的好市民,發現線索向你報告總是應該的吧。

」「下次有這種無聊的線索請打110,再半夜打電話吵醒我睡覺,小心我削你!」聽著電話裡傳來的盲音,我無語凝噎。

在沙發上躺了片刻,我整理了一下思緒。

確實,小謝說的很有道理,我之前被狗血衝昏了頭腦,一廂情願地認為小菜和騙婚集團有關係,其實站不住腳,原因小謝也在電話裡說得很清楚。

但至少有一點我認為自己所料沒錯,孩子的父親必然就是那幾個KTV中玩樂的男子其中之一。

小菜應該並不像小剛所說,只是一個單純不懂得拒絕的女孩子,這點從她無視大剛,一定要和前任維持關係,並偷偷辦了一個手機和前任聯絡就能看出來。

朝更狗血的角度去猜想,她既然能放得開,就存在酒後亂性的可能,那麼在她結束通話影片的那半個小時之內,有可能和在場任何一個男子發生關係。

目前也只有這個解釋能說得通了。

於是,我又撥通了大剛的手機。

只響了一聲大剛就接通了,他根本沒有睡覺。

我還沒來得及說話,大剛就迫不及待道:「醫生,我一直在等你的電話,我現在還在外面,很方面,你儘管說。

」我整理了下措詞,道:「大剛,我想問下你,你和小菜談了這麼久的戀愛,給過她和她們家多少錢?

東西也算。

」「談戀愛的時候花的基本都是我的錢,吃飯旅遊買東西啥的,一個月大幾千吧,結婚給了五萬彩禮,買了兩萬的金器,然後每個月給我岳父兩千塊給他打麻將,生了孩子之後,每個月給我丈母孃三千買菜做生活費之類……」大剛稍微停頓了片刻,道:「基本就這些吧。

」「就沒了?

」我追問道:「彩禮怎麼這麼少,你家不是挺有錢嗎?

你妻子那邊沒有提其他要求?

」「錢都在我爸手上,其實我沒多少錢,一個月工資就萬把塊。

」「房車呢,都是誰的?

」「都是我的名字,婚前買的。

」我心裡一緊,這顯然不是騙婚,哪有騙婚騙了幾年卻只撈到五萬彩禮的?

而且大剛名下就一房一車,又都是婚前財產,即使離婚也分割不了多少。

我正沉思中,大剛催促道:「醫生,你不是說要告訴我那個紋身的事情嗎?

」「哦,是的是的!」我腦袋飛速運轉,終於找了一個理由道:「就是因為你妻子身上有梅花紋身,另外一個女孩子同樣的位置也有梅花紋身,說明她們早就認識,很有可能以前經常在一起聚會,那麼酒後亂性,發生一些不尋常的事情也很正常。

」我頓了頓,故作神秘道:「大剛,你應該明白我的意思。

」大剛語氣低落了下去,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是,我老婆以前的私生活可能很混亂。

」「對!這點從她另外辦一個手機和前任聯絡就可以看出來,所以我建議你不要再費勁去找孩子的父親了,那天一起唱歌的男人那麼多,你又不認識,根本找不不過來,還是多想想接下來怎麼辦吧。

」「可是我咽不下這口氣!」我能從大剛的話語中聽出徹頭徹骨的恨意。

「有些事該放下就要放下,你才三十不到,還有幾十年大好光陰呢,不能毀在這樣一個女人手上!」「不行,我一定要知道野男人是誰,不然死不瞑目!」大剛丟下這句話,結束通話了電話。

我聽著電話裡的忙音,內心的波瀾久久不能平靜。

接下來的事情我基本可以猜到:要取得那幾個陌生男子的檢材太過困難,大剛回家之後很可能會和小菜攤牌,讓小菜交待那天和誰發生了關係,這樣即使不做親子鑑定也可以確定野男人是誰了。

之後無外乎就是離婚、分割財產之類的事情,這些我沒有興趣去管,當然也不是我能夠管得了的。

只是一個男人付出如此之多,卻遇到一個私生活如此不檢點的女人,不得不說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就在我以為事情完結之後的不久,突然接到小謝的電話,她在電話裡面按捺不住激動道:「你個烏鴉嘴,居然被你說中了,上次你給我打電話的那個事還真有點意思,現在人都到我們局裡了!」我張大嘴巴愣住了:「人到你們局裡了?

什麼情況?

難道小菜一家子真的是騙婚團伙?

」小謝道:「你這傢伙滿腦子就知道騙婚、騙婚,是不是想以後騙哪個小姑娘?

這事和騙婚完全無關,不過比騙婚嚴重,都差點出人命了!」「咋回事,你快說說!」在她的講述下,我才知道不久前發生的一系列不尋常的事情。

原來,就在數天前,110接到報案,說某一個高檔小區發生了一起嚴重的故意傷害事件。

受害者是一個年近四旬的婦女,被熱油潑灑到臉上,造成深度燙傷,後經法醫鑑定,此女面部嚴重燙傷致瘢痕形成、容貌毀損評定為重傷。

刑法規定,致人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行兇者用熱油潑向受害者面部,手段殘忍而且致其重傷,因此可以說,這是一起非常嚴重的刑事案件。

而行兇者則是一對母女,也是受害者的鄰居。

原本這事不歸小謝管,但她看到檔案資料之後,馬上警覺起來,因為這個事件恰好發生在大剛和小菜居住的小區,那天我和她打電話的時候提過小區的名字,小謝記憶力非常好,當然不會忘記。

當她翻閱到行兇者資料一頁時,更是驚訝,因為裡面赫然寫著小菜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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