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克三十年,丈夫的私生子找上門》周旗宋修安季姝_第9章 當天晚上九點
當天晚上九點,周旗說想跟我好好談談。
我同意了。
我倆坐在陽臺的搖椅上,看著懸掛在夜空的孤月與繁星,前幾個月種下的夜來香迎來花期,它從沉睡中甦醒,淡淡的花香味瀰漫在空氣中。
許是夜色容易讓人變得脆弱,周旗開口時聲音含了幾分哽咽:“阿姝,短短幾天而已,我們怎麼就走到這一步了呢?”
短短幾天?
過去整整三十個年頭的背叛他隻字不提,將一切歸咎於短短幾天的瞬息萬變。
他真是好大的臉!
我沒說話,閉上眼睛感受著徐徐晚風拂面,周旗已經打開了話匣,絮絮叨叨的說著我們過去的三十年,直到我犯了睏意,他才引入正題,轉彎抹角的問我和春荷還有孩子的事。
走到這一步,雙方無疑是徹底撕破了臉,我和春荷的事告訴他也無妨。
我和春荷在同一個村裡長大,我倆年紀相仿,家裡同樣貧窮,我有一個酗酒的父親,她有一個嗜賭如命的爹。
我是在父親每次醉酒後對一家人的打罵中長大的,春荷與我不同,她是在催債人一次次威脅和謾罵聲中長大的。
許是同樣都有著支離破碎的家,我和春荷身上有著共鳴之處,所以自小我倆的關係就很好,可以說是無話不談。
也許是因為見多了村裡男人的德行,我開始變得厭惡所有男人,包括我那個酗酒後經常打母親和我的父親。
春荷比之我更甚。
十五六歲的時候我們就想過,今後我們的命運是不是跟母親一樣,嫁個嗜酒如命或嗜賭如命的男人?
我根本不敢想,春荷跟我一樣,她說她那個常年在外躲債的父親活著還不如死了。
十七歲那年,我讀完高二,母親卻不許我讀書了,她說讓我讀到高中已經仁至義盡,女孩子書讀太多不行,心會變野。
春荷還不如我,她只完成了九年義務教育,家裡再拿不出一分錢供她讀書了,那一屁股債還等著她扛起來。
那一年,我和春荷一起在縣城裡找了個做服裝的工作,我們相依為命,好似生命中只有彼此。
撇開原生家庭,我們覺得如獲新生。
這樣好日子並沒維持太久,二十歲那年,我的母親和春荷的母親讓我們相親嫁人。
嫁人,過著像她們一樣一眼就能看到頭的人生。
我不願意,春荷一樣不願。
那天春荷抱著我哭了很久,她說她喜歡我,她只想跟我在一起。
我也喜歡春荷,我們不想嫁人,我們倆人只想今後能簡簡單單的生活在一起。
我不知道我們明明相互喜歡,為什麼不被允許在一起?
母親得知我的想法後氣紅了整張臉,她撕心裂肺的衝我吼:“你們都是女的!女人和女人在一起有違倫理綱常!”
她說我丟盡了她維持了半生的臉面,可她前半生有什麼臉面呢?
她哪個月不是被酗酒的父親打的鼻青臉腫?
春荷的母親也是一樣,這個懦弱了半生的女人,這個明明催債人找上門時,她只敢怯懦躲在春荷身後的女人,對待女兒時膽子莫名大了起來。
她把春荷關在家裡,嘴裡說出的話比我媽說出來的還要難聽,她怒聲質問春荷為什麼是個變態?她扯著春荷的頭髮往牆上一下一下的撞,質問她怎麼不早點去死?
那個艱難的歲月,我和春荷不止一次的想過一塊死了算了。
可憑什麼呢?
我們喜歡誰,喜歡什麼,沒偷沒搶沒犯法,何錯之有?
世俗為什麼要用有色眼鏡待我們?
我們嫁給男人,就一定會有好結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