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局中盛宴_第八章 柳義只有柳思怡一個女兒
柳義只有柳思怡一個女兒,她失蹤的時間越長,到時候我繼承公司的可能性便越高。
而一個人只要失蹤達到四年,便可宣告死亡,屆時由我作為親屬出面,拿到那高額的保險費。
柳思怡失蹤的那段時間,其實是去往國外了,整容回來,也就變成了「霍思思」。
而我之所以殺了宋傑,只是因為他無意中拍到了還沒整容的我的妻子,並藉此威脅我。
我設了一局,請他入甕,並將其殺害。
而那個帶著黑色帽子的男人,其實就是我——沈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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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犯人沈白因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其妻子柳思怡涉事前通謀、知情不報,以共同犯罪論處。
完 -
□ 拂衣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