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前夜,爸媽帶着妹妹跑了》余盼娣_第十一章 判決結果很快就出來了
判決結果很快就出來了。
爸爸判了14年有期徒刑。
媽媽是從犯,判了八年。
法官宣判後,爸爸媽媽終於害怕了。
爸爸顫抖著雙腿,噗通一聲跪在我面前。
?盼娣,我是你爸啊,親爸!】
?你原諒爸爸吧,你跟法官說,就說爸是跟你鬧著玩的。
你放心,等爸出來,以後爸一定好好對你,掙錢供你上學,給你住大房子!】
媽媽也哭著喊著對我說:【盼娣,媽知道錯了,算媽求你,看在我生你養你一場,你就原諒媽這一次好不好?】
?你妹妹還小,她才六歲啊!我和你爸都進去了,你讓你妹妹怎麼活?】
我看了媽媽一眼,突然笑了。
?媽媽,你和爸爸把我一個人丟在家裡,帶著妹妹跑出去躲債的時候,那年,我也才六歲啊……】
?那時候,你怎麼沒想過,我一個才6歲的小孩,一個人在家裡,沒有電,沒有錢,我怎麼活呢?】
?哦,我差點忘了,你和爸爸,根本就沒想過讓我活著。】
?你們故意把我一個人丟在家裡,就是想讓追債的人打死我,這樣你和爸爸就不用還債了……】
只是,他們做夢也沒有想到。
我遇到的,不是一幫兇神惡煞的職業追債人。
而是一群心軟的神。
爸媽入獄後,給我寫了好幾封信。
又是道歉又是威脅,目的只有一個:
希望我能把妹妹接到我身邊,替他們照顧妹妹。
可是,憑什麼?
叔叔們養我一個,已經很辛苦了,憑什麼再幫他們養孩子?
因為我沒滿18週歲,也沒有工作收入,爸媽入獄後,妹妹被派出所送去了福利院。
我求光頭叔叔帶我去福利院,偷偷看過一次妹妹。
她長得很可愛,一看就是被爸爸媽媽捧在手心裡寵大的寶貝。
哪怕到了福利院,裡面的阿姨們,也把她照顧的很好。
如果是以前的話,我或許會羨慕她。
可現在,我一點也不羨慕妹妹了。
因為,我也有了,真正屬於我的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