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檢要我喝神仙水,我送她進監獄》李娜_第一章 坐高鐵過安檢時
坐高鐵過安檢時,安檢員拿出我包裡的四瓶SK-II神仙水。
讓我每瓶都喝一口,不然就別上車。
我指著只有75毫升,且沒有開封的神仙水問道:”這又不是飲料,怎麼能喝?而且你難道不知道,低於100毫升且沒開封的化妝品,不算禁止攜帶的液體。“
“我說這是危險品,它就是危險品!要麼喝,要麼留下,你選一樣!
安檢口的隊伍像條緩慢蠕動的蛇,我把帆布包往身前提了提。
包裡裝著四瓶75毫升的SK-II神仙水,瓶身冰涼的觸感透過布料傳過來。
今天是我和女朋友小雅相識三週年紀念日,她一直唸叨著說想試試這個,趁這次到A市出差,我在免稅店排了半小時隊買了四瓶,算下來比專櫃便宜小兩百。
“下一個。”
清冷的女聲把我拽回現實。
安檢臺後坐著個二十出頭的姑娘,馬尾辮扎得緊繃,制服領口彆著的工牌晃了晃,我瞥見上面的名字是 “李娜”。
我把包放上傳送帶。
李娜沒動,眼睛直勾勾盯著安檢儀的螢幕。
傳送帶慢慢把包送出來,她伸手攔住我,指尖在包上敲了敲:“把裡面的四個小瓶瓶拿出來看看。”
我拉開拉鍊,把四瓶整齊碼著的神仙水擺到臺上。
透明的玻璃瓶在熒光燈下泛著光,紅色的logo格外顯眼。
身後穿碎花裙的大媽把編織袋往地上一墩,幾個蘋果滾了出來,在安檢臺底轉圈:乖乖,這得不少錢吧?
一個戴眼鏡的男生舉著手機湊近,螢幕反光映得他鏡片發亮:SK-II,我女朋友也用這個,小瓶的都要五百多。
李娜突然笑了,嘴角撇出個奇怪的弧度:“化妝品啊?按規定得喝一口。”
我愣了一下:“你說什麼?這是護膚品,是擦臉的又不是飲料。”
我管你擦臉還是擦腳。她突然提高音量,唾沫星子濺在最近的那瓶神仙水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裡面明文規定,易燃易爆品禁止攜帶。你能證明這不是酒精?
成分表第一位是Pitera,發酵液。我盯著她歪掉的工牌,手指無意識地摩挲著瓶身,酒精含量低於0.1%,比漱口水還安全。不信你上網查。
我又沒學過化學!她猛地一拍桌子,桌上的掃描器跳了跳,我只知道規定,要麼喝一口,要麼留下!
她旁邊穿制服的同事突然劇烈咳嗽,手裡的檢測儀啪嗒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