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不歸_第十六章 他們看了半天依舊拿不定主意
他們看了半天依舊拿不定主意,讓我多給他們幾天時間。
「抓緊簽字,明天好去辦手續。」
我仰頭看了看天,沒讓步。
「韓思蕊,是不是簽了這個你就會既往不咎?」
趙曼咬著牙問我。
「趙小姐你要搞清楚,你要人我要錢,把你們搞進去對我有什麼好處?」
我敲了敲檔案,囂張又跋扈,「別廢話,趕緊簽字。」
他倆掙扎半天,最後選了第二種。
和我預想的一樣。
畢竟經過這一個多月的纏鬥,他們大概以後再也不想跟我打交道了。
我和譚嘉銘去民政局辦了手續。
「蕊蕊,一開始我只是想利用她,沒想到最終會走到今天這局面,對——」
從民政局出來的時候,譚嘉銘小聲跟我道歉。
「別,打住,憋回去!」
目的達成,我看他也順眼了三分。
「知道什麼叫『錯過』嗎?既然錯了就過了,沒什麼好對不起的。」
「記得打錢,我卡號沒變。」
我微微一笑,與他漠然擦肩。
15
冷靜期間,我跟父母徹夜長談。
分析完利弊,最終決定回老家發展。
大城市固然熱鬧,但人情淡薄,需要考量的東西也太多。
再說圈子就那麼大,我怕譚嘉銘和趙曼的事情傳到萌萌耳朵裡,對她成長不利。
小城市固然有小城市的不足,但有「家」。
等到我攢足本錢,就可以帶萌萌出國……
打包行李期間公婆來家裡鬧過,被我爸媽趕了出去。
他們電話騷擾,都被我無情拉黑。
我變賣了不少物品,包括譚嘉銘的 LV 腰帶和 COACH 包等奢侈品。
有我爸媽在家裡守著,他回不了家,自然拿我沒辦法。
拿到「賠償」後,我遵守約定去民政局換了本。
譚嘉銘剛拿到離婚證,轉頭就卑躬屈膝如履薄冰地跟在趙曼身後跟她領了結婚證,引來一堆人側目。
我捏著紅本本,怡然自得地看了一場戲。
此後他們再與我無關。
離開這個生活了十幾年的城市前,我換了新發型,買了幾身新衣服。
離開前天,我匿名向譚嘉銘公司投遞了份檔案。
他利用職務之便,和趙曼聯手進行各種非法勾當的證據。
離開那天,父母在樓下等車,我在樓上拿 502 堵門孔。
萌萌跑回來看到了,問我在幹嘛。
我紅著臉跟她說以後不住這裡了,怕賊惦記屋裡東西,做個標記。
她信以為真。
飛機落地,我剛開機就接到了趙曼的電話。
我覺得很好笑。
明明譚嘉銘才是當事人,出頭的居然還是她。
瞧來某人是真打算窩窩囊囊一輩子了。
我避開家人接了電話。
「韓思蕊,你要不要臉!」
趙曼一開口就罵,聲音尖銳嘶啞。
「趙小姐,是你們先違背公序良俗禮義廉恥,哪裡來的臉批判我?」
我臉不紅心不跳。
「韓思蕊,你已經害我丟了工作,為什麼連譚嘉銘都不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