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未婚先孕別人的孩子,勸她生孩子之後我跑路了_第9章 9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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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林可兒開始發郵件。
第一封是孩子照片。
她在下面寫,林宇四個月了,會笑了。
第二封是孩子躺在床上,第三封是小手抓著她的頭髮。
每天都有。
我開啟第一封,確認沒有緊急情況,沒回。
後面的只看標題,沒有逐張放大。
她發到第五天,標題改成你真能看著不管嗎。
附件是一段哭聲,郵件裡寫,別人都不心疼就算了,你以前最疼我。
我把這些郵件分到一個資料夾,關掉新郵件彈窗。
第十二封,她說親子鑑定做了。
宋揚為了談費用,也為了讓她不再到處發,配合鑑定機構留了樣。
結果確認是父子關係。
她又去諮詢撫養問題,提交了訴訟材料。
律師告訴她,證據要依法核實,境外送達也需要時間,不是遞進去就能拿到錢。
這些她寫得很詳細。
最後一段卻是問我,是不是希望她過得這麼慘。
林可兒在郵件裡寫:“我知道你怪我,可你都走了,還要看我吃多少苦才肯消氣?”
我沒有回這個肯消氣。
她吃苦和我消不消氣,不是一件事。
她搬到八百一個月的房間,又說房東嫌孩子哭。
之後退了一部分租金,搬到更遠的地方,六百,窗戶小。
郵件寫得像每天都在塌一堵牆。
我能看見她真有難處,也能看見她始終把門留給我。
她沒有寫,我願意出去做什麼。
也沒有問,我在美國住得怎樣、工作順不順。
只有你回來,事情就不會這樣。
到月底,她把標題換成想你了。
內容先講以前,說我給她煮的面,說我半夜去買梅子,說只有我肯一直聽她講話。
我往下看了一段。
末尾是一個新的安排。
林可兒寫:“孩子我可以送回宋家。你不是一直在意這個嗎?我現在願意改,你總不能還拿過去的事怪我。”
我看見了那個你願意就得接受的意思。
房本上加名不行,她改成先不加。
把孩子養在我家不行,她改成送回宋家。
我想不想結婚,始終沒在她的安排裡。
我只回了這一封。
我寫:“孩子的撫養,請你與生父依法處理。我不會複合,也不會繼續付錢。這兩件事,不取決於孩子住在哪裡。”
她幾分鐘後就回了。
林可兒寫:“說到底,你就是看不起我。虧我還想給你一個臺階。”
我把郵件地址加入自動歸檔,不再提醒。
週六,老周打電話問我吃飯沒有。
我正在海邊,剛買了份午餐。
老周說:“她又跟我講,讓孩子姓江你嫌不是親生,不姓江你又說憑什麼養。她覺得你怎麼都難伺候。”
我把紙袋放好:“我從來沒要這個孩子姓江。”
老周罵了一句:“她現在是什麼都能繞到你頭上。”
我說:“那別替她遞話。”
他答應了,問我什麼時候回國,準備一起吃頓飯。
我告訴他專案結束的日期。
結束通話以後,我把午餐吃完,沿著海邊走了一圈。
回去的路上,去超市買了菜。
過去我週末出門,會先問她想吃什麼。
她不答,等我買回去,再說自己正好不想吃這個。
現在我挑菜,不用打電話。
牛肉挑自己會做的部位,水果挑自己愛吃的,分量按一週算。
回到住處,我洗好菜,收進冰箱。
手機響了一次,是同事發來的週一安排。
確認完,我把飯做了。
林可兒後來又換過郵箱。
我照樣歸檔。
她肯再想十種辦法,也不需要我陪著想十種拒絕。